信達澳銀消費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信達澳銀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信達澳銀消費優選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信達澳銀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6.53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610007
- 成立日期:20120904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 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資產配置是指基金資產在權益類和固定收益類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包括兩個層面:戰略資產配置(SAA,Strategic Assets Allocation)和策略靈活配置(TAA,Tactic Assets Allocation)。戰略資產配置以"聯邦模型"為基礎,依據模型輸出的結果來進行基金資產在權益類資產及固定收益類資產之間的基礎配置。策略靈活配置是根據"巨觀環境和市場氣氛分析體系(MEMS)",在充分考慮聯邦模型及巨觀環境和市場氣氛分析體系的基礎上適度調整資產配置的比例,以更靈活地適應市場的現時特點,從而在堅持紀律性的資產配置方法的同時也保持適度的靈活性。
2. 股票投資策略
(1)消費行業界定
消費是指居民為了滿足個人日常生活所需、所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行為。根據我國國民經濟核算中對居民消費支出的分類,居民消費支出可分為10類,分別是:食品類、衣著類、居住類、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類、醫療保健類、交通和通信類、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類、金融服務消費類、保險服務消費以及其它商品和服務類。提供上述商品和服務的行業可以認為屬於直接消費範疇,此外為生產消費品的行業提供生產資料或原材料的行業可以認為屬於間接消費範疇。
本基金將消費行業定義為向居民提供產品及服務的行業以及與這些行業密切相關的行業,即包括直接消費和間接消費範疇。根據證監會行業分類標準,本基金認定的消費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菸草製品業、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製品和製鞋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製品業、家具製造業、造紙和紙製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複製業、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製造業、醫藥製造業、通用設備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其他製造業、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業、衛生和社會工作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綜合等行業。
本基金根據對消費行業的定義篩選出消費行業股票,構建本基金的備選股票池,並在備選股票池的基礎上,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通過對行業及個股的深入分析,把握中國經濟轉型背景下消費行業的投資機會。
(2)行業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認為消費行業的投資機會主要源於兩個方面:一是受益於消費升級大背景下消費行業結構最佳化帶來的相關行業的投資機會;二是周期性消費行業在行業景氣度高企時帶來的階段性投資機會。
1)從消費升級的背景出發,消費行業的行業結構將發生深刻變化。本基金管理人將消費行業進一步細分為必需消費、可選消費和消費輔助等三大領域,針對不同領域採用不同的投資策略。我們認為未來必需消費領域的投資機會主要來自於結構性調整;可選消費領域在消費升級大背景下,成長空間巨大,是可能誕生高成長個股的"溫床";消費輔助領域將有助於人們實現消費意願,是內需市場啟動和消費升級的必要條件,該領域中的投資機會更多體現在"創新"方面,兼顧"轉型"與"成長"主題。
2)從經濟周期的發展出發,某些消費行業(主要包括住房、汽車、消費電子、航空運輸等)的景氣度將隨著經濟周期的變化呈現一定的波動規律。這些行業的需求受經濟景氣的波動影響大,本基金管理人將主要根據對經濟環境的判斷來決定在這些領域的投資。
3)具體行業配置策略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將進一步結合運用"信達澳銀行業優勢分析體系(ITC,Industrial Trends & Competitiveness)"從行業國際比較、競爭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等方面入手,對比分析挑選出未來發展前景廣闊、趨勢向好的行業及該行業中符合行業發展趨勢、競爭力強的優秀公司。最後,本基金管理人將在兼顧各行業行業市值規模、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完成本基金的行業配置。
(3)個股選擇策略
本基金選擇個股的策略包括:
1)運用"信達澳銀公司價值分析體系(QGV,Quality,Growth & Valuation)",從公司素質、盈利增長和估值三個方面對公司進行嚴格的綜合評估,以深度挖掘能夠持續保持盈利增長的成長型公司。
在篩選消費行業內的個股時,本基金主要關註上市公司核心競爭力(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設計、生產、銷售等方面),精選核心競爭力突出且估值合理的個股構建本基金的投資組合。
①產品差異化:公司可通過產品設計、核心生產技術、品牌、渠道等方面的優勢,在細分領域提供滿足客戶特定需求的產品,實現產品差異化。公司在此細分領域的競爭優勢有利於建立客戶的品牌忠誠度並提高定價能力。
②成本控制能力較強:對於進入壁壘不高的行業來說,對原材料採購、生產、銷售、管理、財務等環節成本控制能力較強的公司才能長期保持較高的盈利能力。
③周轉率較高:周轉率較高的公司資本利用效率較高,能為股東創造更多價值。
2)運用"信達澳銀行業優勢分析體系(ITC,Industrial Trends & Competitiveness)",從行業長期發展的維度對比分析行業內的公司,從行業層面對公司做出篩選,挑選行業內競爭力強、符合行業發展趨勢的優秀公司。
3)在"信達澳銀巨觀景氣分析體系(MDE,Macro Drivers & Environment)"的基礎上,調整對相關公司的價值判斷,最終完成對行業配置的適度調控。
相關公司根據滿足"信達澳銀公司價值分析體系(QGV)"和"信達澳銀行業優勢分析體系(ITC)"的不同程度,以及投資團隊對該公司的研究深度,分別被確定為"核心品種"、"重點品種"和"觀察性品種"3個層級並不斷循環論證,在此基礎之上基金經理根據自身判斷,結合"信達澳銀巨觀景氣分析體系(MDE)"提出的行業投資建議,構建基金的股票投資組合。
3. 固定收益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債券投資管理作為控制基金整體投資風險和提高非股票資產收益率的重要策略性手段,堅持價值投資理念,把注意力集中在對個券公允價值的研究上,精選價值相對低估的個券品種進行投資。通過類屬資產配置、期限配置等手段,有效構造債券投資組合併控制風險。
(1)公允值分析:債券的公允值指投資者要求的足夠補償債券各種風險的收益率。債券投資研究團隊通過對通貨膨脹、實際利率、期限、信用、流動性、稅收等因素的深入分析,運用公允價值分析模型,確定各券種的公允值。
(2)在類屬配置層面,本基金將市場區隔為交易所國債、交易所企業債、交易所可轉債、銀行間國債、銀行間央行票據、銀行間金融債(含政策性金融債、商業銀行債等)、銀行間企業債、銀行間企業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不同類屬,定期跟蹤分析不同類屬的公允值和風險收益特徵,並結合該類屬的市場收益率水平、波動性、市場容量、流動性等確定其投資比例和組合的目標久期。
(3)在個券選擇層面,本基金將在對個券進行深入研究和估值的基礎上選擇價值相對低估的品種,具體操作中將專注於對不同類屬關鍵驅動因素的研究和分析,如國債/央票/政策性金融債主要關注影響利率水平的各種因素,企業債/短期融資券則在關注影響利率水平的因素基礎上還要綜合評估其信用風險,可轉債則還要評估正股的投資價值。
4. 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權證作為有效控制基金投資組合風險、提高投資組合收益的輔助工具。本基金在投資權證時,將根據權證對應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確定權證的合理估值,發現市場對股票權證的非理性定價,謹慎進行投資,追求較為穩健的當期收益。
5. 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基金管理人將建立股指期貨交易決策部門或小組,授權特定的管理人員負責股指期貨的投資審批事項,同時針對股指期貨交易制定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等制度並報董事會批准。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參與股指期貨投資,管理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徵。
(1)時機選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運行狀況、市場情緒、市場估值指標等的研究分析,判斷是否需要對投資組合進行套期保值及選擇套期保值的期貨契約。
(2)期貨契約選擇和頭寸選擇策略
本基金根據對需進行套期保值的投資組合的beta值的計算,在考慮期貨契約基差、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選擇合適的期貨契約作為套期保值工具,並根據數量模型計算所需的期貨契約頭寸。本基金將對投資組合的beta值進行跟蹤,動態調整期貨契約的頭寸。
(3)展期策略
當套期保值的時間較長時,需要對股指期貨契約進行展期。本基金在跟蹤不同交割日期期貨契約價差的基礎上,選擇合適的交易時機及期貨契約進行展期。
(4)保證金管理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數量化模型,根據套期保值的時間、投資組合及期貨契約的波動性等參數計算所需的結算準備金,避免因保證金不足被迫平倉導致的套保失敗。
若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基金管理人期貨投資管理從其最新規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的變化。
收益分配原則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0%;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