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娑竭羅龍宮,與八千
大比丘眾、三萬二千菩薩摩訶薩俱。
爾時,
世尊告
龍王言:一切眾生心想異故,造業亦異,由是故有諸趣輪轉。龍王!汝見此會及大海中,形色種類各別不耶?如是一切,靡不由心造善不善身業、語業、意業所致。而心無色,不可見取,但是虛妄,諸法集起,畢竟無主、無
我我所。雖各隨業,所現不同,而實於中無有作者。故
一切法皆不思議,
自性如幻。智者知已,應修善業,以是所生蘊、處、界等,皆悉端正,見者無厭。
龍王!汝觀
佛身,從百千億福德所生,
諸相莊嚴,光明顯曜,蔽諸大眾。設無量億自在梵王,悉不復現;其有瞻仰如來身者,莫不目眩!汝又觀此諸大菩薩,妙色嚴淨,一切皆由修集善業福德而生。又
諸天、龍
八部眾等大威勢者,亦因善業福德所生。今大海中所有眾生,形色粗鄙,或大或小,皆由自心種種想念,作身、語、意諸不善業,是故隨業各自受報。汝今當②應如是修學,亦令眾生了達因果,修習善業。汝當於此正見不動,勿復墮在斷、常見中!於
諸福田,歡喜、敬養,是故汝等亦得人天尊敬、供養。
龍王!當知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
惡道苦。何等為一?謂於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間雜。是即能令諸惡永斷,善法圓滿,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及余聖眾。言善法者:謂人天身、
聲聞菩提、獨覺菩提、
無上菩提,皆依此法以為根本而得成就,故名善法。此法即是
十善業道。何等為十?謂能永離殺生、偷盜、
邪行、妄語、
兩舌、
惡口、綺語、貪慾、瞋恚、邪見。
龍王!若離殺生,即得成就十離惱法。何等為十?一、於諸眾生
普施無畏;二、常於眾生起大慈心;三、永斷一切瞋恚習氣;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遠;六、恆為非人之所守護;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滅除怨結,眾怨自解;九、無
惡道怖;十、命終生天;是為十。若能回向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隨心自在壽命。
複次,龍王!若離偷盜,即得十種可保信法。何等為十?一者③、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二、多人愛念;三、人不欺負;四、十方讚美;五、不憂損害;六、善名流布;七、處眾無畏;八、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九、常懷施意;十、命終生天;是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證清淨
大菩提智。
複次,龍王!若離邪行,即得四種智所贊法。何等為四?一、
諸根調順;二、永離喧掉;三、世所稱嘆;四、妻莫能侵;是為四。若能回向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丈夫隱密藏相。
複次,龍王!若離妄語,即得八種天所贊法。何等為八?一、口常清淨、優缽華香;二、為諸世間之所信伏;三、發言成證,人天敬愛;四、常以愛語安慰眾生;五、得勝意樂,
三業清淨;六、言無誤失,心常歡喜;七、發言尊重,人天奉行;八、智慧
殊勝,無能制伏;是為八。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即得如來真實語。
複次,龍王!若離
兩舌,即得五種不可壞法。何等為五?一、得不壞身,無能害故;二、得不壞眷屬,無能破故;三、得不壞信,順本業故;四、得不壞法行,所修堅固故;五、得不壞
善知識,不誑惑故;是為五。若能回向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正眷屬,諸魔外道不能沮壞。
複次,龍王!若離惡口,即得成就八種淨業。何等為八?一、言不乖度;二、言皆利益;三、言必契理;四、言詞美妙;五、言可承領;六、言則信用;七、言無可譏;八、言盡愛樂;是為八。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具足如來
梵音聲相。
複次,龍王!若離綺語,即得成就三種決定。何等為三?一、定為智人所愛;二、定能以智,如實答問;三、定於人天,威德最勝,無有虛妄;是為三。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即得如來諸所
授記,皆不唐捐。
複次,龍王!若離貪慾,即得成就五種自在。何等為五?一、三業自在,諸根具足故;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能奪故;三、福德自在,隨心所欲,物皆備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獻故;五、所獲之物,過本所求,百倍
殊勝,由於昔時不慳嫉故;是為五。若能回向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三界特尊,皆共敬養。
複次,龍王!若離瞋恚,即得八種喜悅心法。何等為八?一、無損惱心;二、無瞋恚心;三、無
諍訟心;四、柔和質直心;五、得聖者慈心;六、常作利益安眾生心;七、身相
端嚴,眾共尊敬;八、以和忍故,速生梵世;是為八。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無礙心,觀者無厭。
複次,龍王!若離邪見,即得成就
十功德法。何等為十?一、得真善意樂、真善等侶;二、深信因果,寧殞身命,終不作惡;三、唯④歸依佛,非余
天等;四、
直心正見,永離一切吉兇疑網;五、常生人天,不更
惡道;六、無量福慧,轉轉增勝;七、永離邪道,行於
聖道;八、不起身見,舍諸
惡業;九、住無礙見,十、不墮諸難;是為十。若能回向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速證一切佛法,成就自在神通⑤。
爾時,
世尊復告龍王言:「若有菩薩依此
善業,於修道時,
能離殺害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長壽無夭,不為一切怨賊損害。
離不與取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最勝無比,悉能備集諸佛法藏。
離非
梵行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其家直⑥順;母及妻子,無有能以
欲心視者。
離虛誑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離眾毀謗,攝持正法;如其誓願,所作必果。
離
離間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眷屬和睦,同一志樂,恆無乖諍。
離粗惡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一切眾會,歡喜歸依;言皆信受,無違拒者。
離無義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言不虛設,人皆敬受;能善方便,斷諸疑惑。
離貪求心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一切所有,悉以慧⑦舍;信解堅固,具大威力。
離忿怒心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速自成就無礙心智;諸根嚴好,見皆敬愛。
離邪倒心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恒生正見敬信之家;見佛、聞法、供養眾僧;常不忘失大
菩提心。是為大士修
菩薩道時,行
十善業,以施莊嚴,所獲大利如是。
龍王!舉要言之:行十善道,以戒莊嚴故,能生一切佛法義利,滿足大願;
定莊嚴故,能生念、慧、慚、愧、輕安;
慧莊嚴故,能斷一切分別妄見;
慈莊嚴故,於諸眾生不起惱害;
悲莊嚴故,憫諸眾生,常不厭舍;
喜莊嚴故,見修善者,心無嫌嫉;
正勤莊嚴故,悉能斷除一切不善法,成一切善法;
神足莊嚴故,恆令身心輕安、快樂;
五根莊嚴故,深信堅固,精勤匪懈,常無迷妄,寂然調順,斷諸煩惱;
力莊嚴故,眾怨盡滅,無能壞者;
正道莊嚴故,得正智慧常現在前;
止莊嚴故,悉能滌除一切結使;
龍王!當知此
十善業,乃至能令十力、無畏、十八不共、一切佛法、皆得圓滿。是故汝等應勤修學!龍王!譬如一切城邑、聚落,皆依大地而得安住;一切藥草、卉木、叢林,亦皆依地而得生長。此十善道亦復如是:一切人、天依之而立,一切
聲聞、獨覺菩提,諸菩薩行,一切佛法,鹹共依此
十善大地而得成就。
佛說此經已,
娑竭羅龍王及諸大眾: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十善業道經終]
注釋
注①:本經以《
大正藏》為底本,兼參考《
佛教大藏經》其異譯本為:「佛為娑伽羅龍王所說
大乘法經」 宋 施護譯。
(《
大正藏》第15冊一五九頁、《佛教大藏經》第29冊一五五頁)
注②:宋、元、明三本及宮本,作「常」字。
注③:宋、元、明三本及宮本,俱無「者」字。
注④:宮本「唯」字作「惟」字。
注⑤:宋譯本此文之後,復有一段經文如是:
「龍王!複次,觀於十不善法微細之行,多墮地獄、餓鬼、畜生之趣。龍王!觀彼眾生,
若復殺生,當墮地獄、畜生、焰魔等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一者、短命;二者、苦惱。
若復偷盜,當墮地獄、畜生、焰魔等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一者、自居貧賤;二者、不得他人財寶。
若復邪染,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一者、愚痴;二者、妻不貞正。
若復妄語,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一者、言不誠實;二者、人不信奉。
若復綺語,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一者、言不真正;二者、所言無定。
若復惡口,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一者、言多斗諍;二者、人聞不重。
若復二舌,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一者、得下劣眷屬;二者、感親屬分離。
若復多貪,當墮地獄、
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一者、不能利益他人;二者、常被他人侵害。
若復多瞋,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一者、心常不喜;二者、多不稱意。
若復邪見,當墮地獄、畜生、及焰魔界。後生人間,以餘業故,得二種報:一者、邪見;二者、懈怠。
龍王!若有行於如是十不善法,決定獲得如是果報!復更別得無邊諸大苦蘊。」
注⑥:宋、元、明三本及宮本,「直」字俱作「貞」字。
注⑦:宋、元、明三本及宮本,「慧」字俱作「惠」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