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對外貿易經濟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 行政區域: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2、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和實施我州外貿進出口、加工貿易、引進外資、技術貿易、服務貿易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調控目標;推廣各種新的貿易方式;負責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的申領工作。
3、指導協調我州的外經貿工作,管理我州進出口商品工作;辦理我州企業的對外貿易、邊境小額貿易經營權的審核申報工作;申報、審批我州在境外投資開辦的各類外經貿企業;執行自治區外經貿涉外事務的規定,申報出國經貿團組和外商來華商務邀請事宜。
4、會同有關部門巨觀指導和管理自治州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和招商活動;指導國際商會伊犁商會、伊犁州貿促支會、邊貿協會工作;負責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伊犁分部的管理、建設工作。
5、分析、研究自治州外商投資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巨觀指導自治州外商投資和吸引外資工作;執行外商投資的管理規章;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涉外法律、法規、契約的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6、管理自治州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業務的管理,搞好調查研究工作。
7、負責培育、扶植、引導特色、優勢產業產品出口;制定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和對外技術貿易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管理出口商品質量、品牌、商標和廣告工作;負責出口退稅、外匯稽核工作。
8、協調有關部門運用法律、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改善外經貿環境,規範外經貿活動,健全外經貿促進、發展體系,增強外經貿整體實力和國際市場競爭能力;負責全州外經貿業務的統計、匯總、分析工作並提供有關信息諮詢服務,檢查外貿進出口任務完成和落實。
9、貫徹執行國務院和自治區、自治州有關邊境貿易的優惠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和實施邊境貿易管理的措施,並指導組織實施;負責與自治州周邊國家大使館經商處有關業務聯繫工作。
10、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了解和掌握全面工作情況;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負責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及各種全局性會議的會務工作;督辦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公文管理、機要、保密、檔案、文印、提案、信訪、政務信息等事務;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的管理;負責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指導自治州外經貿行業職工培訓和有關專業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和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
2、貿易管理和貿易發展處
負責擬定組織實施自治州外經貿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市場開拓的計畫,提出促進貿易發展的建議;監督檢查全州對外貿易的運行情況;負責外經貿行業的業務管理和發展;負責外貿出口商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外貿企業進出口經營資格的審查、申報、年檢和進出口商品許可證、配額、招標申報及有關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管理等工作;負責進出口契約的審批、管理工作,辦理外經貿企業出境團組人員的護照及外商來華商務邀請的申報,負責口岸的外經貿工作的指導和協調,研究和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含電子商務);負責對外貿易洽談會、交易會、展銷會工作;負責與我國駐周邊國家大使館經商處的業務聯繫,了解和反映國外經貿政策和市場信息;負責一般貿易、邊境小額貿易、邊民互市貿易、旅遊購物貿易、出口加工貿易的指導和管理;負責WTO規則的學習、宣傳、培訓工作。
3、外資外經處
研究制定自治州利用外資、境外投資、承包工程、勞務合作、技術貿易的發展、規劃;負責對外招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自治州一、二、三產業吸引外資的指導目錄,負責州直外商投資企業的契約、章程、“三來一補”、國際租賃等利用外資項目的契約審批;負責境外非貿易企業契約、章程可行性及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初審工作;負責與設在自治州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行辦聯繫,加強項目研究及前期準備工作,積極推介利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協調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及各類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企業;指導協調開發區、合作區的利用外資工作;組織引進TOT、BOT方式利用外資項目。
4、政策法規與服務貿易處(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伊犁州支會)負責進出口調控目標的編報、統計、匯總分析工作;負責服務貿易、招商引資、項目(資金)審核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技術貿易的引進、出口等工作;負責外貿政策、外商投資的市場準入規定及相關的外經貿政策、法規的服務;負責貿易管理制度、政策和法規的研究、諮詢、宣傳、培訓普及工作;管理和指導外經貿行業的(含外商投資企業)財務會計業務;參與管理外貿出口退稅稽核、出口收匯核銷、進口付匯核銷工作,分析執行情況;負責州直外經貿行業企業財務會計、統計、退稅、外匯核銷等專業人員的管理、培訓工作;負責各種資金、基金、投資、貸款的編報、管理及執行監督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外經貿企業改制工作;監管國有資產;管理機關職工住房基金、住房公積金;負責中國貿促會伊犁州支會、國際商會伊犁商會、邊貿協調會各項工作;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工作。
事業單位
2、自治州駐阿拉木圖辦事處,相當副縣級,全額預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