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簡介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
形成背景
黨的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進入了向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渡的改革開放新時期。為鼓勵
外貿企業出口的積極性,我國的匯率體制從
單一匯率制轉為
雙重匯率制。經歷了官方匯率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存(1981~1984年)和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1985~1993年)兩個
匯率雙軌制時期。其中,以
外匯留成制為基礎的
外匯調劑市場的發展,對促進企業
出口創匯、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收支平衡和中央銀行調節貨幣流通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人民幣雙軌制的弊端逐漸顯現出來。一方面
多種匯率的並存,造成了外匯市場秩序混亂,助長了投機;另一方面,長期外匯黑市的存在不利於
人民幣匯率的穩定和人民幣的信譽。外匯體制改革的迫切性日益突出。 1994~2005年的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要求,“改革外匯體制,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
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和統一規範的外匯市場,逐步使人民幣成為
可兌換貨幣。”1993年12月,國務院正式頒布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通知》,採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具體包括,實現人民幣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價格並軌;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取消外匯留成,實行
結售匯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
外匯交易市場等。
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格正式並軌,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企業和個人按規定向銀行買賣外匯,銀行進入
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形成
市場匯率。中央銀行設定一定的匯率浮動範圍,並通過調控市場保持
人民幣匯率穩定。
1997年以前,人民幣匯率穩中有升,海內外對人民幣的信心不斷增強。但此後由於
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為防止亞洲周邊國家和地區貨幣輪番貶值使危機深化,
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主動收窄了人民幣匯率浮動區間。隨著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逐步減弱,近幾年來我國經濟持續、平穩較快發展,
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金融領域改革取得了新的進展,
外匯管制進一步放寬,外匯市場建設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為完善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創造了條件。
黨中央、國務院於2005年7月21日出台了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改革的內容是,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根據對匯率合理均衡水平的測算,人民幣對美元即日升值2%,即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兩個多月來,
人民幣匯率制度有序過渡,平穩運行。
發展歷程
初期
第一階段是人民幣內部結算價與官方匯率並存時期(1981~1984年)。改革以前,
人民幣匯率長期低於
出口創匯成本,但高於國內外消費物價之比。為了擴大出口,人民幣需要貶值,不過人民幣貶值對
非貿易外匯收入不利。從兼顧貿易和非貿易兩方面的需要出發,1979年8月政府決定自1981年1月1日起在官方匯率之外實行貿易內部結算匯率,它以全國
出口平均
換匯成本加一定幅度的利潤計算出來,明顯低於官方匯率。
第二階段是取消內部結算匯率,進入官方匯率與
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存時期(1985~1993年)。雙重匯率體制明顯調動了出口企業的積極性,國家
外匯儲備也有所增加。但是這種安排存在明顯的問題:第一,從對外關係來看,IMF將雙重匯率看作是政府對出口的補貼,
已開發國家威脅要對我國出口商品徵收補貼稅。第二,從國內角度來看,雙重匯率造成外匯管理工作中的混亂,而且它在外貿部門仍然吃大鍋飯的情況下不能有效抑制進口。所以,從1985年1月1日起取消了內部結算價,人民幣又恢復到單一
匯價。
為了配合外貿改革和推行承包制,我國逐步取消
財政補貼,從1988年起增加外匯留成比例,普遍設立外匯調劑中心,放開調劑
市場匯率,形成官方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局面。
中期
第一階段
匯率並軌與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時期(1994~2005年7月)。1994年國家外匯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改革外匯管理體制,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
浮動匯率制度和統一規範的外匯市場,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的貨幣”。具體措施包括,第一,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1994年1月1日實行人民幣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並軌。第二,實行
銀行結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第三,建立全國統一的、規範的銀行間
外匯交易市場,央行通過參與該市場交易管理
人民幣匯率,人民幣對外公布的
匯率即為該市場所形成的匯率。1996年12月我國實現人民幣
經常項目可兌換,從而實現了人民幣
自由兌換的重要一步。
1994年以後,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
管理浮動匯率制度,但人民幣對美元的
名義匯率除了在1994年1月到1995年8月期間小幅度升值外,始終保持相對穩定狀態。
亞洲金融危機以後,由於人民幣與美元脫鉤可能導致
人民幣升值,不利於出口增長,中國政府進一步收窄了
人民幣匯率的浮動區間。1999年,IMF對
中國匯率制度的劃分也從“管理浮動”轉為“釘住單一貨幣的固定釘住制”。
第二階段
2005年7月21日,我國對完善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進行改革。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
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
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人民幣總體小幅升值。
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後,
中國人民銀行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
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
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自2006年1月4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個工作日上午9時15分對外公布當日人民幣對美元、
歐元、日元和港幣
匯率中間價,作為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含OTC方式和撮合方式)以及銀行
櫃檯交易匯率的中間價。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新人民幣匯率制度平穩實施充分證明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
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符合我國匯制改革主動性、可控性、漸進性的要求。人民幣匯率將以市場供求為基礎,
參考一籃子貨幣,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穩定。
制度特點
市場供求為基礎
有管理的匯率
我國的外匯市場是需要繼續健全和完善的市場,政府必須用巨觀調控措施來對市場的缺陷加以彌補,因而對
人民幣匯率進行必要的管理是必需的。主要體現在面:國家通對外匯市場進行監管、國家人民幣匯率實施巨觀調控、
中國人民銀行進行必要的
市場干預。
浮動的匯率
浮動的匯率制度就是一種具有適度彈性的匯率制度。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
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0.3%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3%的幅度內浮動率穩定。
參考一籃子貨幣
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
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參考一籃子表明外幣之間的匯率變化會影響人民幣匯率,但參考一籃子貨幣不等於盯住一籃子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係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這將有利於增加匯率彈性,抑制單邊投機,維護多邊匯。
發展方向
現行
人民幣匯率制度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人民幣的升值預期,有利於縮小
國際收支差距,對於我國金融市場的維護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從一些層面方面看,這一匯率制度依然存在諸多不足之處,比如人民幣匯率因素貿易巨額
順差關係太過密切,“
外需”變身為“
內需”將推動國內
資產泡沫迅速形成,還有一旦人民幣匯率出現拐點,升值預期的消失將導致投機
人民幣升值的外資大量出逃等,這些問題都需逐步加以完善。
逐步完善
現今,我國
人民幣匯率形成的市場機制存在很多不完善之處,比如當前
中央銀行處於頻繁入市干預和托盤的被動局面,銀行還未建立
做市商交易制度等。在改革的道路上,我們應當嘗試建立市場化條件下的央行外匯市場干預模式,改進央行匯率調節機制,建立一套標準的干預模式,給市場一個比較明確的干預信號,儘量減少
直接干預,讓
市場主體通過
自主交易形成公平價格,強化央行的
服務職能。
逐步實現
中國自1996年實現人民幣
經常項目可兌換後,由於種種因素的制約,人民幣資本項目仍不可兌換,這樣以來,在外匯市場上,人民幣不可能實現真正的
自由兌換,這是與我國的經濟實力所不吻合的。
合理拓展
相對於其他國家來說,我國具有大規模的外匯儲備,這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我國的經濟實力,但是也為我國增加聚集了大量的
外匯風險。對於一些財政資金屬性的外匯儲備,可將其用來調節當前巨觀經濟中的失衡問題,盤活外匯儲備,降低其風險的積聚。
舒緩升值
降低以投機人民幣升值為目標的外資流入。現今,公眾對人民幣升值預期過高,對於這一點,國家有必要採取必要的措施,可以考慮實施更加靈活的匯率政策,適度調整
人民幣匯率的貨幣籃子或設定階段性升值上限,影響升值預期。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政策措施制定上應當保有靈活性,即面對匯率形勢的變化,在人民幣匯率沒有完全市場化之前,不至於造成外匯出口打得開關不掉的被動局面,一旦人民幣匯率預期掉頭,大量的外資流出將是十分危險的。
總體來看,我國匯率制度改革正在也應該朝著更加具有彈性和靈活性的方向穩步推進,只有完善
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發揮市場供求在人民幣匯率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金融市場才會變得安全。
大事記
2005年07月21日:人行正式宣布,廢除原先盯住單一美元的貨幣政策,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的浮動
匯率制度。當天,美元兌人民幣官方匯率由8.27調整為8.11,人民幣升幅約為2.1%。
2007年01月11日:人民幣對美元7.80關口告破,自1994年以來首次超過港幣。
2007年05月21日:人行決定,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0.3%擴大至0.5%。
2008年04月10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突破7.00。
2008年中期至2010年6月:人民幣自2005年匯改以來已經升值了19%,但受到2008年
美國金融危機的影響,人民幣停止了升值走勢;同時,在危機爆發後,人民幣開始緊盯美元。
2010年6月19日:人行宣布,重啟自金融危機以來凍結的匯率制度,進一步推進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
2012年4月14日:人行決定自2012年4月16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0.5%大至1%,為5年來首次。
2014年3月15日:人行決定自2014年3月17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1%擴大至2%,即每日銀行間即期
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的交易價可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對外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兌美元中間價上下2%的幅度內浮動。外匯指定銀行為客戶提供當日美元最高現匯賣出價與最低現匯買入價之差不得超過當日匯率中間價的幅度由2%擴大至3%,其他規定仍遵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匯價和外匯指定銀行掛牌匯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10〕325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