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6月2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 印發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19年6月26日
- 發文字號:國辦發〔2019〕33號
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一般指本詞條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6月26日印發。
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參照本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結合財稅體制改革要求和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進程,制定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組織推動本地區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 (二)時間安排。 1.2016年。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指導意見...
為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貫徹推進《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重要部署,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等檔案精神,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在深入研究分析、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十四五”時期車購稅資金...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引導社會資本參交通運輸建設 按照中央財稅體制改革和事權劃分的要求,研究制訂公路、水路等領域事權劃分方案。探索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等投資、建設、養護和運營。支持各地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優先支持...
深入推進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3號)及《甘肅省交通運輸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甘政辦發〔2019〕114號)檔案要求,明確市級及縣區各方事權劃分,落實市、縣政府事權...
(一)積極爭取財政保障資金 依據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建立健全各級財政穩定的交通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從公共財政保障公共運輸供給的角度出發,優先將沒有收益的交通項目所需資金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或一般債券供給渠道,將有收益的交通項目所需資金納入專項債券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供給渠道...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國辦發〔2019〕33號),建立健全各級財政投入保障機制。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支持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資金投入,利用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創新金融產品和融資模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共建長江上游航運中心。 (三)加強要素保障。
(17)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按照中央財稅體制改革和事權劃分的要求,研究制訂公路、水路等領域事權劃分方案。根據事權的劃分,建立與事權相匹配的支出責任體系和管理制度,調整完善與履行職責相適應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和保障機制。(18)完善社會資本參與交通建設機制。探索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引導...
全面落實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最佳化債務結構,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完善與項目資金需求和期限相匹配的長期資金籌措渠道。穩定並完善交通專項資金政策,繼續通過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等渠道支持交通基礎設施養護,最佳化完善支持郵政、水運等發展的資金政策。完善收費公路專項債券制度。...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2年3月27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廣東省轄區內城際鐵路的運營行為,提高運營服務質量、運營效率和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3號)等法規及檔案要求,結合廣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交通財務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魯政發〔2009〕78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級預算管理改革的意見》(魯政發〔2019〕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9〕2號),以及我省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
交通強國建設的推進,離不開資金的支持。作為《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的附屬檔案,《交通強國建設試點任務領域》明確,推進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探索按融資需求確定收費公路專項債券額度的方法以及收費公路長期專項債券制度;推廣運用PPP模式;建立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資金保障...
在鐵路、民航等領域探索構建中央、省、市聯動推進機制。以財權、財政事權、支出責任三向均衡為目標,明確市、區(縣、市)交通領域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探索試點交通樞紐等用地地上、地面、地下分層出讓,科學確定項目農轉用、耕地占補平衡、土地徵收及供地方案,儲備樞紐影響範圍的土地,實施城鄉土地統一調查、...
五、全社會交通運輸裝備擁有情況 六、其他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評價指標 附錄二 重大政策 交通強國建設綱要 關於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 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 西部陸海新...
落實中央和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要求,深化投融資改革,分類推進建設運營。屬於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的幹線鐵路,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出資建設,國鐵集團負責建設實施和運營管理,地方政府在建設、運營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屬於地方事權的城際、市域鐵路等地方性鐵路,由地方政府負責籌資建設和承擔運營責任,國鐵集團發揮行業、...
法治交通和信用交通建設不斷推進。積極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掛牌成立,市(地)綜合執法改革基本完成,69個縣(市、區)改革方案獲批執行。圍繞“信用交通·黑龍江”創建工作,基本建立起涵蓋交通建設、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安全監管等行業管理的信用體系,對規範全省交通運輸市場主體行為和最佳化市場環境發...
認真落實全市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農村寄遞末端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運營等具體配套措施。(三)加強指導督促。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強化動態跟蹤和分析評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力有序推進各項工作,重大...
落實交通運輸領域市與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專項債券資金支持,加大市、區兩級財政對交通強國試點、世界一流智慧綠色樞紐港口建設、國際航空物流中心建設、京津冀交通一體化、“四好農村路”建設等的精準支持,保障交通基礎設施養護資金專款專用。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高速公路、鐵路、...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3號)精神,建立財政扶持機制,落實屬地配套資金。繼續將快遞業發展獎補資金納入市級財政預算。深入落實《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規〔2019〕15號)《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
要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3號)要求,推動建立路地職責明晰的鐵路沿線環境治理格局。鞏固路地雙方建立的協調聯動工作機制,鐵路運輸企業與各級地方政府要借鑑高鐵“雙段長”管理經驗,補充建立覆蓋普速鐵路的“雙段長”工作制,路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49號)精神,推動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加強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率先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範化、法律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1] ...
2016年,制定市內總體改革方案,並重點加強公共安全領域劃分改革研究。2017-2018年,承接完成國防、國家安全等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全面完成市內公共安全領域劃分工作,基本完成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領域的劃分工作。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領域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及各項改革配套...
深化鐵路、公路、航道、空域管理體制改革,落實交通運輸領域市級與區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與交通強市目標任務相適應的體制機制。推動交通領域新型交通基礎設施標準體系建設,強化交通運輸前瞻性﹑戰略性領域技術研發和標準布局,加快基礎性關鍵標準研究和套用。研究出台《重慶市城市公共運輸服務評價指標體系標準》,...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6月3日印發, [1] 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1] 中文...
各縣區政府要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49號)《陝西省省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陝政發〔2017〕43號)和本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本地實際,適時制定縣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推動縣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五、時間...
(一)科學劃分了省和設區的市管理職責 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2020年,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江蘇省交通運輸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對省與市縣普通國省道方面的財政事權進行劃分。《辦法》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