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縣燃煤污染控制方案

《交城縣燃煤污染控制方案》是交城縣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城縣燃煤污染控制方案
  • 發布單位:交城縣人民政府
交城縣燃煤污染控制方案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交城縣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行動計畫》,推進我縣“六城同創”和“十大行動”工作,根據《交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7年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就我縣燃煤污染控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系列重要講話為指引,以消除霧霾,打好藍天保衛戰為目標,按照“專項整治、綜合監管、冬污夏治、應急強化”的總體思路。多措並舉強化燃煤污染防治工作,重點解決冬季煤煙型污染影響大氣質量問題,達到“一年明顯見效”的控制效果,確保我縣環境空氣品質明顯改善。
二、工作目標
到2017年底,縣城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0%以上,城區經營性燃煤小鍋爐全部取締,經濟開發區和具備接入集中供蒸汽、煤氣條件區域工業企業採暖鍋爐和10蒸噸(含10蒸噸)以下燃煤生產鍋爐全部淘汰取締。其它區域和10蒸噸以上鍋爐及燃煤工業爐窯全部實現達標排放。平川區域民用採暖普及清潔焦、型煤、煤氣、天然氣等清潔燃料,開展利用太陽能、空氣能、地熱能、錯峰儲電能等清潔能源試點,城區SO2在2016年年均濃度108μg/m3基礎上下降15%至92μg/m3以下,小時濃度值不超過800μg/m3,霧霾天氣減少。
三、重點任務
(一)提高集中供熱率,減少採暖燃煤污染。
1、提高集中供熱率。加大集中供熱管網配套工作,到年底實現城區居民住宅樓集中供熱全覆蓋,擴展舊城區集中供熱面積,城區集中供熱普及率按採暖戶為單位計算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2、擴大集中供氣(天然氣)區域。首先解決城區平房和小二樓區域的集中供氣問題,不能接入集中供熱的區域,具備接入天然氣條件,民用採暖鍋爐改用天然氣鍋爐。(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3、嚴禁不達標蜂窩煤、劣質煤(灰份大於16%,硫份高於0.6%)進入城區,對傾倒蜂窩煤渣和爐渣引發垃圾焚燒的予以嚴厲打擊。(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4、在全縣範圍內取締違法違規儲存、銷售煤炭攤點,加強監管保留的儲煤場、配煤場、焦化廠、洗煤廠、煤礦出廠煤質,防治劣質煤炭(灰份大於16%,硫份高於0.6%)流入民用採暖。(責任單位:縣安監局)
5、平川區域或民用採暖鍋爐改用清潔焦、型煤等清潔燃料,縣財政將根據情況適當予以補助。鼓勵民用採暖鍋爐用空氣能、電能、光熱能等新型能源代替。居民小區鍋爐除改用清潔焦外,還需配套除塵、脫硫設施。(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取締平川區域內所有經營性燃煤鍋爐、單位茶浴爐。
平川範圍內所有飯店、賓館、住宿、洗浴等其它經營性燃煤鍋爐和單位小區燃煤茶爐、洗浴爐、熱水爐在9月底全部取締。(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嚴控工業企業燃煤鍋爐、爐窯及其它燃煤設施煤煙污染。
1、經濟開發區和具備接入集中供蒸汽、煤氣和餘熱的區域,現有10蒸噸(含10蒸噸)以下鍋爐和其它燃煤設施、爐窯全部改用清潔能源。其它區域工業企業的燃煤鍋爐、爐窯和經濟開發區內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嚴格配套電或袋除塵+高效脫硫裝置,確保達標排放。20蒸噸/小時及以上的燃煤鍋爐要全部安裝污染物自動線上監控設施,並於環保部門聯網。(責任單位:縣環保局)
2、淘汰火電行業落後產能。火電行業關停所有設計壽命期滿和10萬千瓦及以下純凝煤電(含低熱值煤)機組;關停單機10萬千瓦(不含)至單機30萬千瓦(不含)之間運行滿20年的純凝煤電(含低熱值煤)機組以及30萬千瓦以下運行25年的抽凝煤電(含低熱值煤)機組。(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3、推進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山西國錦煤電有限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未完成改造任務或改造後不達標實施關停。(責任單位:縣環保局)
4、實施採暖季錯峰生產。進入冬季採暖季後,燃煤污染企業要實施錯峰生產,水泥(含粉磨站)、鑄造(不含電爐、天然氣爐)、磚瓦窯行業除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外,一律錯峰停產;焦化、鋼鐵、化工、平板玻璃等列入我縣重污染天氣應對重點工業企業的。在整個採暖季限產不低於15%。應急回響要求超過限產15%的,按實際要求執行。電力部門要做好錯峰生產供電和計量工作,有效監控重點企業限產情況,縣環保局要將限產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和應急預案中。(責任單位:縣環保局,配合單位:縣供電公司)
(四)嚴格燃煤鍋爐和燃煤設施準入。
我縣城區和經濟開發區以及集中供蒸汽、煤氣到達區域。一律不準新建,擴建燃煤鍋爐和燃煤設施;其它區域,原則上不再審批含有燃煤鍋爐和燃煤設施的項目,涉及民生和區域產業經縣政府同意後,確需新建的用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鼓勵支持綜合使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熱泵(水源、地源、污水源),工業企業餘熱、空氣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經信局、環保局)
四、組織保證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交城縣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領導組。
組長:郭強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閆建明縣政府辦主任
梁海明縣環保局負責人
成員:陳向東縣財政局局長
薛耀剛縣住建局局長
鄭瑞林縣發改局局長
寇擁軍縣經信局局長
韓讜市場和質量監督局局長
程通彥縣安監局局長
覃晉民縣供電支公司經理
郝錦亮天寧鎮鎮長
李建忠夏家營鎮鎮長
孫建剛西營鎮鎮長
雙飛洪相鄉鄉長
孫偉嶺底鄉鄉長
宋麟水峪貫鎮鎮長
張傑西社鎮鎮長
李海峰會立鄉鄉長
游芳龐泉溝鎮鎮長
薛慧東坡底鄉鄉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梁海明同志兼任,負責協調、組織燃煤污染控制工作。指導、督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按時推進此項工作。
(二)強化屬地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住建局是燃煤污染控制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相應的燃煤污染控制工作機構,將燃煤污染控制工作列入環境保護格線化監管內容。明確任務清單、責任部門、責任人,主要領導要定期督查工作情況,掌握工作進度,多措並舉,全面推進燃煤污染控制工作。
(三)強化部門監管。
燃煤污染控制實施統籌推進、多部門聯動的工作模式。縣發改局負責指導推進煤炭總量控制、統籌全縣“煤改氣”及其他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工作;縣經信局負責淘汰重點行業過剩和落後產能、統籌全縣“煤改電”、指導實施採暖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縣環保局負責督促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加快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和實施過渡期清潔燃料置換,推動燃煤污染防治設施對標改造;縣住建局負責推進集中供熱和以集中供熱替代散煤取暖的相關工作,加快集中供熱、供氣管網配套建設;縣安監局、市場監督局按照各自職能加強散煤生產、經營、質量相關監管工作;縣供電支公司按照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要求,嚴格落實電力供應。
(四)加強督導考核。
建立健全督導考核機制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調度通報制度。領導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定期對工作落實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將各鄉鎮、各部門燃煤污染控制情況,納入大氣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內容,對提前或按期完成目標任務的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重視不夠、弄虛作假,以及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標任務的,嚴格實施問責。
(五)完善激勵政策。
縣財政要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出台有利於清潔取暖的經濟政策機制,支持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將“煤改氣”、“煤改電”及其他清潔能源替代項目列入基建投資計畫,有限支持相關項目使用基建投資,給予替代項目部分設備投資支持。將電供暖電量統一打包通過電力交易平台,向低谷時段發電企業直接招標。居民“煤改氣”氣價按照居民用氣定價。要拓寬項目融資渠道,創新項目建設模式,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鼓勵加大對產業升級、冬季清潔取暖和大氣污染治理領域的信貸投放,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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