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各級各部門傳送市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政府各部門和縣(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審核意見,報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根據領導同志的指示,對政府部門間有爭議的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重點和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五)負責政務信息工作,及時提供信息諮詢服務,並向自治區政府報送重要信息。
(六)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政府領導同志要求。
(七)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八)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提案的組織辦理、督促檢查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市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市長信箱相關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及“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自治區中長期對外工作規劃,研究外事工作、對外交流合作及其他涉外領域重要問題,綜合研判全市對外工作形勢,督促落實市委重大外事決策部署。
(十二)綜合歸口管理全市重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提出外事工作有關建議。指導各地各部門(單位)的外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配合處置涉外案(事)件。
(十三)負責牽頭組織接待來訪國賓、黨賓、重要外賓。統籌安排市領導外事活動。負責因公出國管理有關事宜並監督檢查,承辦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有關事宜。審核報請市委、政府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審批的外事事項。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單位)開展經貿、文化等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做好民間組織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相關工作。配合做好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衛活動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政府及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文電信息科(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文電收發運轉、印信管理、檔案管理、機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負責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的蒐集、整理、編報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和電子政務工作。統籌推進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及“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政府大事記的編寫工作。
(二)研究室。負責市政府工作報告、主要領導工作文稿及市政府綜合材料起草、審核工作。承辦市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全體會議等重要會議會務工作。
(三)秘書一科。負責市長相關政務工作,承辦市長辦公會議。負責市長批示件、交辦件轉辦落實。負責區、市觀摩會議、自治區領導及廳局來衛調研活動安排和外省、市、縣考察等活動安排工作。負責與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及縣(區)政府對接聯繫工作。
(四)秘書二科。負責常務副市長及常委副市長分管範圍內政務工作。
(五)秘書三科。負責除常務副市長及常委副市長以外的副市長分管範圍內政務工作。
(六)綜合科(法制科)。負責辦公室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準扶貧、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辦公室綜合材料的起草、審核及辦公室黨組相關工作。負責政府總值班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工作。
(七)行政事務科。承擔辦公室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辦公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財務與固定資產管理、後勤服務保障、公務接待等工作。
(八)督查科。負責國家、自治區對中衛市重要督查的聯絡、協調及材料撰寫等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批示、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議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全國、自治區和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協調、督辦工作。負責對區、市政府工作報告事項進行分解、督辦落實。負責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的徵集、督辦落實工作。對外以政府督查室名義開展工作。
(九)外事工作科。負責全市政府外事工作,研究外事工作重大問題,綜合歸口管理全市重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牽頭接待來訪外賓,統籌安排市領導外事活動。管理因公出國有關事宜並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經貿、文化等對外交流與合作。
人員編制
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32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3名。設秘書長兼任辦公室主任1名,副秘書長和辦公室副主任8名(其中辦公室副主任不超過2名);科級領導職數9正4副。
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主任:姜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