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信訪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衛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09]70號),設立中衛市信訪局,為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的副處級行政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衛市信訪局
  • 所在城市:中衛市
  • 內設機構:3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工作準則,

主要職責

(一)組織制定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信訪工作的制度、規定等,總結推廣各地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整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中衛市信訪局
(二)負責承辦上級領導機關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處理市委、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來電,保證信訪渠道暢通;指導、檢查縣(區)和市直各單位的信訪工作,審核下級信訪部門處理的信訪事項;及時、準確地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辦理和協調重要的信訪事項,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為市委、市政府領導決策提供有價值的依據,並為市委、市政府制定有關方針、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議;向信訪人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
(三)指導全市信訪業務工作,認真做好領導及部門領導接待日工作;協調處理跨市、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事項;協調處理民眾集體訪、進京、赴銀、來市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
(四)開展調查研究,組織好信訪幹部的業務學習培訓;實施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與考核的落實;督促檢查上級領導機關交辦信訪事項和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的落實情況。
(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信訪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統計、信息、會議、後勤、財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信訪幹部的培訓和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督促、檢查信訪案件的辦理情況,及時掌握和研究社情民意、社會動態和信訪信息,協助處理民眾集體上訪和異常突發事件,定期向市委、政府領導提供信訪信息研判建議、意見。
(二)接訪科
負責接待處理人民民眾上訪事宜和集體、突發、異常上訪案件,承擔民眾來訪事宜的協調處置,向市委、政府及兩辦反映民眾來訪重要情況,承辦區、市領導及上級機關批辦的重要上訪案件。
(三)辦信科
負責受理人民民眾的來信、來電,承辦區、市領導及上級機關批辦的重要信件,向各縣(區)、市直部門、鎮(鄉)轉辦、交辦、督辦民眾來信,組織開展信訪調查,制定處置方案,向市委、政府及兩辦反映民眾來信的重要情況。

現任領導

中衛市信訪局局長:李伏榮

工作準則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民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民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民眾服務。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採用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覆信訪人。
信訪工作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通過聯席會議、建立排查調處機制、建立信訪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負責人應當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聽取信訪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並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
信訪人反映的情況,提出的建議、意見,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或者對改進國家機關工作以及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有貢獻的,由有關行政機關或者單位給予獎勵。
對在信訪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或者個人,由有關行政機關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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