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中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中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中衛市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21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住房城鄉建設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監督局牌子。

中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區、市黨委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Zhongwei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辦公地址:中衛市沙坡頭區平安大道21號 
辦公地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單位地址:中衛市沙坡頭區平安大道21號。
中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主要職責

(一)擬訂市住房城鄉建設的政策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市住房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負責住房城鄉建設的行業管理。統籌協調新興城鎮化工作。
(二)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擬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安全監督管理及物業管理工作。監督執行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屋交易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的規章制度。
(四)落實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執行工程建設各類定額。執行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企業資質標準並監督管理。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監督執行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市內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六)負責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鐵路、交通、水利、民航、電力、通信專業建設工程除外)。承擔建築施工房屋建築及市政設施施工、安裝、裝修、勘察、設計、監理等建築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執行房屋建築及市政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監督檢查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承擔建築行業職業健康工作責任。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七)擬訂城市建設的發展戰略、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規劃、建設,指導監督城市供水、排水、供熱安全管理,負責城鎮燃氣安全管理。指導城市設計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承擔地下管線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城市管理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建築保護利用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
(八)擬訂建設科技、建築節能、建築產業現代化、綠色建築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科技的推廣和成果轉化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指導建築新材料推廣套用。
(九)指導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管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
(十)監督住房專項維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住房城鄉建設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財務、人事、機要、檔案、信息、信訪、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設、對外交流和後勤保障及重要工作的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二)法制科。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部門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備案、清理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普法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及“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應訴、行政複議案件、聽證及其他涉法涉訴案的辦理工作。
(三)房地產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擬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安全監督管理及物業管理工作。監督住房專項維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監督執行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標準。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鎮住房保障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建築管理科。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政策實施。監督執行建築業企業的資質標準。負責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鐵路、交通、水利、民航、電力、通信專業建設工程除外)。承擔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安裝、裝修、勘察、設計、監理等建築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築行業職業健康工作和建築執業資格註冊人員監督管理。組織參與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市內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城鄉建設科。擬訂城市建設發展戰略、政策及市政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供水、排水、供熱等公用事業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承擔地下管線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指導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建築保護利用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新型城鎮化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管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指導傳統村落項目申報和保護工作。
(六)建築節能科(招投標管理科)。擬訂住房城鄉建設科技、建築節能、建築產業現代化、綠色建築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科技的推廣和成果轉化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指導建築新材料推廣套用。貫徹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國家標準。落實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地方標準和各類定額。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貫徹執行招標投標相關法律法規,監督指導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招標投標工作。
(七)城市綜合執法監督科。指導監督全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綜合執法工作。指導查處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大案件。組織協調全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跨區域執法工作。負責城市信息指揮工作。
(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危化品管理、消防管理和城鎮燃氣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管、城市運行(給水、排水、供熱、供氣)安全監管及行業內其他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或參與住建行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管理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調度、分析、預測。通報安全生產形勢。

行政編制

住房城鄉建設局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
住房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中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高全軍
中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萬振林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