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

《中衛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已經中衛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19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衛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19日
  • 發布單位: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高效實施中衛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充分發揮中央專項補助資金效益,改善大氣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推進綠色發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搶抓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契機,按照《住建部“十四五”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城鄉建設行動方案》(建發〔2022〕3號)要求,堅持從“熱源側”和“用戶側”雙向發力,全面提升城區、縣城和農村清潔取暖水平,重點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工作,通過科學合理的技術路徑,打造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可複製、可推廣的西北沿黃中小城市清潔取暖模式。
(二)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市統籌、部門聯動、縣(區)主責、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工作機制。鼓勵採用市場化運作模式,廣泛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建設。各縣(區)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支持、目標要求、監督檢查等,有力推動清潔取暖工作。
——安全保障,清潔為主。統籌全市優勢資源,最佳化設施布局,加快建設完備的管網設施保障體系,提高電力和其他清潔能源利用比重,在確保能源供應安全前提下,構建供需平衡、安全可靠的熱力供應系統。
——因地制宜,統籌兼顧。按照“集中供熱為主、以電代煤為先、其他清潔能源補充、保障現有燃氣穩定供應”的原則,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統籌實施。
——先易後難,有序推進。統籌推進清潔取暖工作,對於具備優勢熱源的地區先行啟動,發揮示範帶頭作用,優先開展城鄉接合部、中心村的熱源清潔化改造。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到2024年實施期末,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100%,縣城清潔取暖率達到100%,農村地區整體清潔取暖率達到70%以上,其中平原地區農村清潔取暖率達到100%,相對分散或偏遠山區村莊暫用潔淨煤過渡,全市劣質燃煤清零。
1.熱源清潔化改造。全市完成清潔取暖改造面積1953.71萬平方米,其中:城區239.67萬平方米、縣城805.65萬平方米、農村地區13.98萬戶、908.39萬平方米。
2.建築能效提升。完成既有建築節能改造152.03萬平方米,其中:城區17.4萬平方米、縣城52.63萬平方米、農村地區82萬平方米。
3.空氣品質提升。通過項目實施,鞏固提升大氣污染治理成果,以顆粒物(PM10、PM2.5)污染防治為重點,協同推進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等污染物控制。
(二)階段目標。
1.攻堅推進階段(2022年7月—2023年5月)。完成熱源清潔化改造面積669.38萬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積34.3%,其中:城區改造面積79.89萬平方米、縣城改造面積345萬平方米、農村地區改造面積244.49萬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築節能改造63.89萬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積的42%,其中:城區改造面積6萬平方米、縣城改造面積30.49萬平方米、農村地區改造面積27.40萬平方米。
2.全面實施階段(2023年6月—2024年5月)。完成熱源清潔化改造面積751.06萬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積38.4%,其中:城區改造面積79.89萬平方米、縣城改造面積300.65萬平方米、農村地區改造面積370.52萬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築節能改造44.12萬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積29%,其中:城區改造面積5萬平方米、縣城改造面積11.72萬平方米、農村地區改造面積27.40萬平方米。
3.達標示範階段(2024年6月—2024年12月)。完成熱源清潔化改造面積533.27萬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積27.3%,其中:城區改造面積79.89萬平方米、縣城改造面積160萬平方米、農村地區改造面積293.38萬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築節能改造44.02萬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積29%,其中:城區改造面積6.4萬平方米、縣城改造面積10.42萬平方米、農村地區改造面積27.20萬平方米。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市轄區城區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項目。為解決市轄區城區新建建築熱源短缺問題,實施“沙坡頭區集中熱電聯產供暖項目”和“沙坡頭區集中熱電聯產供熱管網項目”,新建一級熱力管網長度約30公里、水—水熱力站40座、熱水管網加壓泵站1座、新建占地6000平方米熱網調度中心1座等,新增清潔能源取暖面積239.67萬平方米。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完成時限:2024年10月
(二)實施中寧縣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項目。為提升中寧縣城區清潔取暖水平,實施“中寧縣熱電聯產集中供熱主線管網建設項目”和“中寧縣熱電聯產市政供熱管網工程”,建設20公里一級管網、安裝6套熱機與化水的閥控儀表等,新增清潔能源取暖面積295.65萬平方米。
責任單位:中寧縣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3年10月
(三)實施海原縣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及供熱管網項目。為滿足海原縣城區供暖清潔化及熱力供應需求,實施“海原縣城燃煤鍋爐煙氣治理提升改造”“海原縣東西北區供熱站熱源調配供熱管網工程”“海原縣供熱管網及換熱站建設(西區鍋爐房配套)”和“海原縣2023年配套管網及換熱站建設”項目,對既有的4個燃煤供熱中心的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新建一級、二級熱力管網長度15公里和新(改)建熱力站5座等,新增清潔能源取暖面積460萬平方米。
責任單位:海原縣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4年10月
(四)實施海原縣縣城平房熱源改造項目。在海原縣縣城集中供熱無法覆蓋的建成區平房區域(未納入近5年拆除範圍內),採用空氣源熱泵煤改電等技術實施熱源改造項目,新增清潔能源取暖面積50萬平方米。
責任單位:海原縣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4年10月
(五)實施兩縣一區農村熱源清潔化改造項目。按照申報計畫,在全市集中供熱管網未覆蓋的農村地區,實施“煤改電”工程,新增清潔能源取暖面積908.39萬平方米。其中:沙坡頭區採用“太陽能+空氣源熱泵耦合供暖技術”“空氣源熱泵熱水技術”和“空氣源熱泵熱風機”等技術,完成改造46934戶。中寧縣採用“太陽能+空氣源熱泵耦合供暖技術”“空氣源熱泵熱水技術”和“空氣源熱泵熱風機”等技術,完成改造56896戶。海原縣採用“空氣源熱泵熱水技術”等技術,完成改造35000戶,並在條件成熟的村開展EOD模式試點項目。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4年10月
(六)實施中寧、海原縣鄉(鎮)、行政村公共建築熱源改造項目。在未覆蓋集中供熱管網的鄉(鎮)、行政村公共建築區域,採用煤改光熱、熱泵等技術統籌實施熱源清潔化改造,實施“中寧縣無集中供熱區域煤改電(清潔取暖)示範”等項目,新增清潔能源取暖面積6.15萬平方米。
責任單位:中寧縣人民政府、海原縣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3年10月
(七)實施兩縣一區建築能效提升項目。各縣(區)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對建築外牆、屋面等圍護結構進行保溫改造,實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面積70.03萬平方米;在農村地區,結合既有建築現狀,對農戶人員經常停留房間的建築外牆和學校建築外牆等圍護結構進行保溫改造,實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面積82萬平方米。到2024年實施期末,共實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面積152.02萬平方米。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4年10月
(八)實施兩縣一區煤改電項目電網配套。為保障清潔取暖項目改造用戶新增的電力需求,實施“中衛市農村煤改電電網增容改造項目”和“海原縣城區煤改電電網增容改造項目”,最佳化電網結構,完善設備裝備,提高供電可靠性,滿足農戶用電需求。
責任單位:國網寧夏電力中衛供電公司
完成時限:2024年10月
(九)實施中衛市清潔取暖能力建設項目。建立中衛市清潔取暖項目長效實施能力,設定能力建設專項資金,實施項目儲備、考核激勵和購買清潔取暖技術服務。建立中衛市城鄉一體化清潔取暖智慧監管平台,整合項目管理、運行維護、動態監管和效果展示等功能,進一步提高全市取暖智慧型化、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完成時限:2024年10月
四、明確職責分工
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由中衛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指揮調度,負責組織動員、政策制定和監督考核,協調解決工程建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督導檢查、日常調度等工作。各成員單位要主動擔責、各負其責,其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全市清潔取暖項目立項等審批及與績效評價相關的發改部門職責工作。市財政局負責統籌、撥付中央專項資金,牽頭制定清潔取暖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項目資金申報、資金監管等工作;督促各縣(區)足額配套縣級配套資金,指導項目實施單位規範使用專項資金,加強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做好資金清算工作;與財政部、自治區財政廳的溝通協調。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全市大氣污染防治方面有關政策檔案和措施、減排總體目標指標分解、落實和效果統計,指導各縣(區)做好項目實施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與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溝通協調,完成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下達的大氣污染防治年度目標任務。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編制全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項目管理辦法和績效考核辦法;負責全市清潔取暖工作指導、督導、檢查;負責全市清潔取暖工作相關數據收集匯總工作,定期匯報項目進度情況;負責組織各縣(區)年度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實施城區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項目及中衛市清潔取暖能力建設項目,做好供熱安全監管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清潔取暖相關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執法監督。國網寧夏電力中衛供電公司負責電網改造工作,負責協調峰谷電價和電力增容、供電保障等工作。各縣(區)認真履行項目實施主體責任,嚴把資質準入,強化技術支撐,制定本轄區清潔取暖工作實施計畫;負責本轄區清潔取暖項目入庫申請、組織實施、項目驗收、信息匯總上報等工作,定期上報項目進度與完成情況。
五、資金保障
(一)中央資金配套標準。中央資金原則上“補建設,不補運行”,補貼範圍主要包括設備購置費以及項目建設費用。
1.兩縣一區農村熱源清潔化改造項目。農村清潔取暖項目按每戶供暖面積65平方米進行補貼,中央資金按照5100元/戶向縣(區)政府配套,不同技術路線的補貼辦法由各縣(區)制定,其中縣(區)地方配套資金每戶不得少於中標價格的30%,其餘資金由農戶自籌。
2.城區、縣城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超低排放等熱源清潔化改造項目。對申報方案中納入的城區、縣城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超低排放等熱源清潔化改造項目,中央資金按照項目計畫總投資額的5%配套。
3.海原縣縣城平房熱源改造項目。將海原縣建成區平房熱源改造項目實施面積折算成農戶數(計算方式為:實施面積除以65平方米),中央資金配套與農村熱源清潔化改造項目一致。
4.中寧、海原縣鄉(鎮)、行政村公共建築熱源改造項目。將中寧、海原縣鄉(鎮)、行政村公共建築熱源改造項目實施面積折算成農戶數(計算方式為:實施面積除以65平方米),中央資金配套與農村熱源清潔化改造項目一致。
5.建築能效提升項目。對申報方案中納入的農房和學校建築節能改造項目,中央資金按照項目計畫總投資額的50%配套。
6.清潔取暖能力建設項目。城鄉一體化清潔取暖智慧監管平台項目和長效實施能力建設項目,中央資金按照項目計畫總投資額的100%配套。
(二)縣(區)資金配套標準。三年建設期,沙坡頭區總地方配套資金不得少於1.72億元,中寧縣不得少於2.28億元,海原縣不得少於1.46億元,同時根據項目實施進度,通過年度預算安排、調優財政支出結構,確保地方配套資金足額到位。
(三)中央資金劃撥方式。各成員單位每年年初將年度工作計畫、年度資金使用計畫提交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審核後提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後撥付資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建立市縣鄉村組五級管理體系,成立工作專班,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實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技術路線,嚴格按照時間節點紮實推進,高質高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加強項目管理。各縣(區)每年3月底前要制定完成年度實施計畫任務書、時間表,並按照時間節點紮實推進,每年11月底要總結當年項目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並上報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實行項目進展月上報制度,每月2日之前將上月項目進展情況報中衛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項目跟蹤管理,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全過程精準管控,對資金管理使用、工程進度、建設管理、質量效果、環境效益等進行監督檢查。
(三)加強資金管理。各級財政部門制定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資金監督管理機制。專項資金由財政部門監督使用,嚴格資金撥付程式,加強審計監督。同時,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將其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開展“財政部門+主管部門+社會機構”聯合績效評價,強化資金全過程、全鏈條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加強績效考核。將清潔取暖項目實施工作納入年度效能目標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縣(區)領導班子年度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資金績效評價辦法》,根據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每年2月份對各縣(區)清潔取暖工作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縣(區)獎罰的重要工作依據,對績效評價結果“A”(“A”為《中衛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績效評價辦法》中的綜合評分標準)的縣(區)予以獎勵。
(五)做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多種宣傳形式,做好宣傳引導工作,普及清潔取暖政策知識,引導全社會支持和參與清潔取暖工作,營造出良好的社會輿論和工作氛圍,形成多層面、全方位推進的強大合力。
附屬檔案:1.農村地區居民清潔取暖項目改造任務及中央資金分配計畫
      2.城區、縣城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超低排放等熱源清潔化改造項目任
      務計畫及中央資金分配計畫
      3.縣城平房清潔化改造及鄉(鎮)、行政村所在地公共建築熱源改造示
      范項目任務及中央資金分配計畫
      4.能力建設、建築能效提升項目任務及中央資金分配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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