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金融服務提質增效行動計畫(2022-2025年)》已經中衛市委和中衛市政府研究同意,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15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衛市金融服務提質增效行動計畫(2022-2025年)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15日
- 發布單位: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全面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市和美麗新中衛建設,切實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進一步發揮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支撐作用,按照有目標、有計畫、有措施、有成效的工作思路,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和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全力構建業態豐富、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競爭有序、運行規範、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為先行市和美麗新中衛建設貢獻金融力量。
二、行動目標
——金融實力有效提升。到2025年,全市金融業增加值達到33億元,年均增長達到9%以上;全市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餘額和貸款餘額分別達到860億元和800億元,年均增長分別達到7%和10%以上;保險機構實現保費收入25億元,年均增長6%以上。
——融資結構不斷最佳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主體和小微企業等重點領域信貸投放,支持重點產業重大項目融資需求,加強綠色金融和科技金融服務。積極推動企業債券融資、股權融資,加快企業掛牌上市在資本市場股票融資。力爭到2025年,新增上市公司3家、新三板企業5家、四板掛牌企業若干家。
——金融組織更加健全。積極引進和組建金融機構,爭取枸杞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割庫等金融牌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規模實力不斷壯大,銀行、保險、證券、擔保等金融機構和金融組織布局進一步最佳化,現代化、普惠化、便利化金融供給體系更加完善。
——金融生態持續改善。切實增強地方金融監管能力,全面提升金融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構建融資渠道通暢、金融運行規範、區域金融安全的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金融組織培育工程。
1.多元金融業態構建行動。大力實施“引金入衛”工程,積極引入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託、資產管理、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來衛設立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以及數據、營運、研發、災備等後援服務中心。爭取政策性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衛設立分支機構或金融合作辦公室,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機構,培育形成治理完善、運行穩健、服務高效、競爭有序、差異化發展的現代金融組織體系,為高質量發展提供金融資源。(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人民銀行中衛市中心支行、中衛銀保監分局)
2.金融組織健康發展行動。支持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民間借貸中心、資產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發展,鼓勵聚焦主業、合規經營、健全內部管理、強化風險防範、創新金融產品,著力增強服務小微、“三農”和個體工商戶的能力,充分發揮地方金融組織有益補充作用。堅持“扶優限劣、重質輕量”原則,培育專、精、優地方金融組織,對有發展前景的要突出優勢,爭取各類政策支持,幫助申請國家、自治區獎補項目,助其做大做強;對於長期無業務、監管評級持續較低、資產質量較差、監管指標多項不達標的分階段有序引導退出。(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3.融資擔保能力提升行動。堅持政府主導和政策扶持相結合,大力發展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機構,加快沙坡頭區和中寧縣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設立,實現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縣(區)全覆蓋,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資本金補充機制,切實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實力。加強與銀行、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自治區再擔保機構的合作,建立擔保公司、合作銀行、再擔保公司、國家擔保基金“4222 ”風險分擔緩釋機制,力爭將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2022—2025年擔保規模分別提升至10億元、13億元、16億元、20億元以上。加大全民創業、婦女創業、特色農業、工業企業、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寧科貸” 等擔保基金投入,增強政府性融資“擔保資金池”功能,力爭到2025年撬動金融機構貸款規模達到70億元以上。(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婦聯,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實施融資服務提升工程。
4.信貸總量持續擴大行動。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宗旨,引導金融機構專注主業、深耕本土,持續擴大信貸規模,提升服務質效。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信貸指標、創新試點等資源和政策傾斜。積極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作用,加大金融機構低成本資金支持力度。力爭2025年全市銀行業存款餘額和貸款餘額分別達到860億元和800億元以上,年均增長分別達到7%和10%以上,實現貨幣信貸總量穩定增長。(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人民銀行中衛市中心支行、中衛銀保監分局)
5.普惠金融示範創建行動。積極落實支小再貸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推廣完善無還本續貸等惠企措施,引導普惠金融服務增量、擴面、降本、增效,力爭法人銀行機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同期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產品創新力度,最佳化內部資源配置,完善考核評價、不良貸款容忍度和盡職免責等制度,加快形成普惠領域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示範區項目和自治區貸款貼息、定向補貼等資金支持,探索有特色、可操作、可推廣的普惠金融“中衛模式”。(牽頭單位:人民銀行中衛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市金融工作局、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中衛銀保監分局)
6.重點產業和重大項目保障行動。聚焦全市重點產業發展基礎、資源稟賦、特色優勢,緊扣目標定位和重點任務,緊盯融資服務環節,提供高質量金融支持方案。精準對接重大項目清單,引導金融機構開展特許經營權、收費權等融資業務,推廣規範套用PPP模式,提升項目建設和運營效率,拓展政府投融資渠道,有效使用債權、股權、股債結合、投資基金等多種方式籌措資金,協同財政資金保障重點項目建設。(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人民銀行中衛市中心支行、中衛銀保監分局)
7.金融助力鄉村振興行動。鼓勵金融機構建立服務鄉村振興的內設機構,加大資源投入,圍繞我市鄉村振興特色產業發展需求,“一企一策”“一業一策”開發鄉村振興專屬金融產品,線上線下結合,加強多渠道多元化綜合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大力開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機具、養殖圈舍、活體質押、大棚設施抵押等貸款業務,重點針對易返貧致貧人口、新型經營主體、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經營聯合體、農村創業者等“三農”主體,提供豐富的金融服務和產品。綜合運用信貸、債券等工具,充分保障鄉村振興建設資金需求,爭取將我市縣(區)打造成為金融助力鄉村振興的示範樣板。(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市鄉村振興局、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人民銀行中衛市中心支行、中衛銀保監分局)
8.保險保障功能提升行動。鼓勵和引導保險機構不斷擴大保險產品的套用領域,大力發展科技保險、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保險、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等險種。引入保險資金參與支持我市重點產業和重點項目建設,推進保險機構開展企業融資增信和項目融資保險。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食品安全、公共管理等相關領域責任保險體系,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險保障。(牽頭單位:中衛銀保監分局;配合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實施融資渠道拓寬工程。
9.企業上市掛牌推進行動。以提高企業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比重為導向,深入實施企業上市“明珠計畫”,通過建立企業掛牌上市工作機制、完善後備資源庫、推動企業股改、強化綜合服務、落實政策扶持等措施,加快推進我市優質企業與資本市場聯接。力爭到2025年末,全市新增上市公司3家、新三板企業5家、四板掛牌展示企業若干家。支持上市企業採用定向增發、可轉債、公司債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擴大股權債券融資規模。(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0.發債融資規模提升行動。加強與滬深北交易所和債券承銷機構合作,持續摸排企業發債需求,開展發債培訓,建立全市債券融資重點企業儲備庫,加強動態管理和分類指導,打造擬發債企業與中介機構常態化對接平台。鼓勵優質大中型企業發行公司債、可轉債、企業債和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支持中小型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私募債等融資產品,擴大債券融資規模。(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金融工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1.產業基金投資引導行動。積極爭取自治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政府投資基金和產業引導基金支持,推動市、縣(區)設立產業發展基金,助力地方重點產業發展。引導有實力的金融機構和企業在中衛設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等各類私募股權投資機構,通過市場化方式引進發達地區資金、項目技術和管理人才,投資我市水利、交通、生態環保、口岸物流等重大項目建設和重點產業發展。(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實施金融服務創新工程。
12.綠色金融創新行動。落實人民銀行碳減排支持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健全完善綠色信貸管理機制,實施差異化綠色金融政策,推動金融資源向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農業、產業升級、綠色建築等領域傾斜,創新開展用水權、土地權、排污權、山林權改革市場化融資,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牽頭單位:中衛銀保監分局;配合單位:市金融工作局、發展改革委、“四權”改革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人民銀行中衛市中心支行)
13.科技金融創新行動。引導銀行機構在貸款準入標準、考核激勵機制、風險容忍度政策等方面加大對成長型企業支持力度。創新開展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貸款,爭取開展投貸聯動試點,重點支持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積極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寧科貸”擔保基金作用,切實降低科技型企業融資成本。(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人民銀行中衛市中心支行、中衛銀保監分局)
14.供應鏈金融創新行動。加強與期貨公司合作,幫助全市玉米、雞蛋、生豬、矽鐵等實體企業對沖貨物價格波動等風險,積極發揮期貨市場價格穩定器功能。支持銀行、保險、期貨公司與商品交易所等機構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創新開展大宗商品“保險+期貨”服務模式,爭取在中衛設立矽鐵期貨交割庫和貿易廠庫,推動矽鐵期貨交割交易集聚。鼓勵金融機構圍繞產業鏈核心企業,向上下游企業開展應收賬款、預付款、存貨、倉單等動產質押融資業務,設立寧夏枸杞交易中心,搭建枸杞信用倉,大力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人民政府,中衛銀保監分局)
(五)實施金融環境最佳化工程。
15.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行動。依法加強對地方金融組織的監督管理,促進各類機構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信用鄉、信用村、信用戶、信用企業”創建活動,建立金融失信“黑名單”制度和聯合懲戒機制,打造“以信用促融資,以融資促發展”金融信用環境。深入開展金融法治宣傳教育,提升全社會金融素養,構建政策環境更加規範、信用環境更加優良、法制環境更加完善、服務環境更加最佳化的金融生態環境。(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人民銀行中衛市中心支行,中衛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6.非法金融活動打擊行動。按照“早發現、早打擊、早處置”工作原則,持續加大資金互助、交易場所等重點領域風險排查,堅決打擊借“投資”“理財”“財富管理”等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嚴防新的非法集資發生。堅持屬地管理和“一案一策一專班”,分級分類及時化解處置非法集資案件。加大對金融欺詐、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制售假保單、騙保騙賠、虛假信息、逃套騙匯等金融亂象的打擊力度,切實規範金融市場秩序。(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單位: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17.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行動。嚴格落實流動性風險審慎監管要求,加強金融市場流動性監測,嚴密防範流動性風險。建立不良貸款監測分析制度,重點關注不良貸款較為集中的行業、區域、企業,堅持把化解存量和防範增量結合起來,有效降低信貸風險。動態完善金融風險應急預案,加強定期評估和演練,強化與公安、網信等部門聯動,加強輿情、聲譽風險防控,防範處置過程中可能引發的次生風險。(牽頭單位:中衛銀保監分局;配合單位:市金融工作局、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人民銀行中衛市中心支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完善金融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服務提質增效常態化協調推進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全市金融業發展和金融服務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在金融資源布局、金融項目引進、金融政策配套等方面加強合作,形成上下聯動、跨區域聯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強監測督導。建立行動計畫實施情況定期評估機制,對各項任務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各責任單位要對計畫任務逐年分解,建立目標任務清單,形成月度推進、季度分析、年度總結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市金融工作局要定期督導協調,及時梳理匯總工作成效及存在的問題,並向市委和市政府報告。
(三)加強政策支撐。加強與自治區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金融監管部門的溝通請示,爭取更多金融改革創新先行先試項目在中衛落地。研究制定關於金融支持重點產業發展、企業資本市場融資、“四權”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強財政、稅收、產業、科技、商務、自然資源、人力資源與金融政策措施的統籌協調和綜合配套。鼓勵各縣(區)結合實際出台地方金融發展獎補政策支持金融業發展,促進金融服務提質增效,形成各具特色、功能突出、優勢互補的發展格局。
(四)加強人才保障。落實區市人才優惠政策,對組織引進的金融高層次人才給予工作補貼或獎勵,激發人才創造活力,著力培養掌握市場規律、具備創新能力的高級金融人才。加強金融人才交流任用,爭取自治區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總部選派幹部來衛掛職指導工作,鼓勵縣(區)政府與金融機構之間進行雙向幹部交流,不斷提高金融系統幹部隊伍的綜合能力和素質。
解讀
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金融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寧政辦發〔2021〕94號)《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支持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衛黨辦發〔2022〕6號)和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為加快我市金融業發展,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質效,中衛市金融工作局先後深入調研、座談和徵求意見,合理吸納完善並經會議研究審定形成了《中衛市金融服務提質增效行動計畫(2022年-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畫》)。
二、《行動計畫》主要任務和框架
《行動計畫》明確了金融服務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主線的總體要求,確定了四個方面的目標任務,提出了17項專項行動任務。《行動計畫》分為指導思想、行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4部分20項內容。
三、《行動計畫》主要內容
確定四項目標任務:一是金融實力有效提升。到2025年,全市金融業增加值達到33億元,年均增長達到8%以上;全市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餘額和貸款餘額分別達到860億元和800億元,年均增長高於地區生產總值增速;保險機構實現保費收入25億元,年均增長5%以上。二是融資結構不斷最佳化。積極推動企業債券融資、股權融資,加快企業掛牌上市在資本市場股票融資。力爭到2025年,新增上市公司3家,新增新三板企業5家,新增四板掛牌展示企業若干家。三是金融組織更加健全。積極引進和組建金融機構,爭取枸杞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割庫等金融牌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規模實力不斷壯大,銀行、保險、證券、擔保等金融機構和金融組織布局進一步最佳化,現代化、普惠化、便利化金融供給體系更加完善。四是金融生態持續改善。切實增強地方金融監管能力,全面提升金融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構建融資渠道通暢、金融運行規範、區域金融安全的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聚焦5項工程17項專項行動:(一)金融組織壯大工程。1.多元金融業態構建行動;2.金融組織健康發展行動;3.融資擔保能力壯大行動。(二)融資服務提升工程。4.信貸總量持續擴大行動;5.普惠金融示範創建行動;6.重點產業和重大項目保障行動;7.金融助力鄉村振興行動;8.保險保障功能提升行動。(三)融資渠道拓寬工程。9.企業上市掛牌推進行動;10.發債融資規模提升行動;11.產業基金投資引導行動。(四)實施金融服務創新工程。12.綠色金融創新行動;13.科技金融創新行動;14.供應鏈金融創新行動。(五)實施金融環境最佳化工程。15.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行動;16.非法金融活動打擊行動;17.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行動。
細化《行動計畫》保障措施: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金融服務提質增效常態化協調推進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全市金融業發展和金融服務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加強監測督導,建立行動計畫實施情況定期評估機制,對各項任務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加強政策支撐,加強財政、稅收、產業、科技、商務、自然資源、人力資源與金融政策措施的統籌協調和綜合配套;加強人才保障。落實區市人才優惠政策,對組織引進的金融高層次人才給予工作補貼或獎勵,激發人才創造活力,著力培養掌握市場規律、具備創新能力的高級金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