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8號,公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廢止的招標投標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8號,公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廢止的招標投標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在2004.08.30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8號,公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廢止的招標投標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
  • 頒布時間:2004年08月30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8月30日
  • 頒布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性和嚴肅性,在招標投標法規清理工作的基礎上,經商有關部門同意,並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討論通過,決定公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廢止的招標投標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共廢止13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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