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是國家發展改革委一部部門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 類別:部門規章
檔案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 1 號
根據能源行政處罰和能源爭議糾紛調解工作實際情況,並考慮到適用主體、調整對象均發生了變化,現決定廢止《電力監管機構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第16號令)、《電力爭議糾紛調解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第30號令)。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屬檔案: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的規章目錄
主任:何立峰
2017年3月6日
附屬檔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的規章目錄(共2件)
序號
檔案名稱稱
文號及時間
發布部門
1
電力監管機構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第16號令2006年1月4日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2
電力爭議糾紛調解規定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第30號令2011年9月20日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