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DB4404/T 13-2021)是2021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珠海市地方標準,歸口於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方標準《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DB4404/T 13-2021)規定了中小企業卓越績效管理的評價要求。該標準適用於開展卓越績效管理的企業,為企業提供了自我評價的準則,也可作為政府相關部門或社會組織評價企業卓越績效管理的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 外文名:Performance excellence criteria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 標準號:DB4404/T 13-2021
  • 發布日期:2021-04-20
  • 實施日期:2021-05-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20.10
  • 技術歸口: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批准發布部門: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通用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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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了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基於當前的市長質量獎的制度框架,在研究和總結中小企業提高經營質量的成功路徑和經驗基礎上,制定了地方標準《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DB4404/T 13-2021)。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DB4404/T 13-2021)來源於《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 2019 年市級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的通知》。2019年11月,由北京市科立特管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珠海市質量協會牽頭申報珠海市地方標準,於2019年12月17日獲批立項。該標準由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由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歸口。
  • 組建標準起草組
2019年12月組建起草組,起草組成員具有較強的權威性和廣泛性,包括兩名《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 19580)的主要起草人、全國卓越績效管理理論研究和實踐專家、全國質量獎及省政府質量獎評審組組長,以及珠海市成功導入卓越績效模式的中小企業高層推進者和組織者、珠海市5A級質量管理方面社會組織的負責人等。
  • 制定工作計畫
2020年1月~4月,制定工作計畫,明確工作任務、分工及時間節點。起草組著手收集中小企業質量管理成功案例及相關資料,開展標準草案編寫工作。
  • 召開標準啟動會
2020年4月24日,由起草組及珠海市標準化行政主管單位珠海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歸口單位珠海市工信局及參與單位珠海市科技創新局共同召開啟動會議。
  • 收集整理材料
2020年5月~6月,廣泛收集資料並深入研究。起草組廣泛收集整理並深入研究以下幾方面資料:①關於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與實施卓越績效的文章、書籍、論文和報告;②相關的檔案、標準、政策、法律和法規;③中小企業的相關調研報告和研究報告;④中小企業實施卓越管理和經營的相關案例;⑤珠海市中小企業質量管理現狀。
  • 內部研討
2020年7月,起草組召開多次線上線下會議,交流研討標準框架及標準重點內容。
  • 召開標準研討會議
2020年9月4日,在珠海召開標準專題研討會議,確立了標準框架和編寫原則,並對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的關係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 制訂標準初稿
2020年9月24日,起草組內部召開三次網路會議和電話會議,就標準內容、評分標準和評分原則進行了反覆研討,最終形成了標準初稿。
  • 開展調研工作
2020年10月19日~21日,開展調研工作。在珠海市工信局、珠海市場監管局和珠海市科創局支持下,珠海市質量協會組織標準起草組對6家珠海市卓越的中小企業,分兩組進行了為期3天的走訪。通過走訪,進一步明確或證實了卓越中小企業的關鍵成功因素和核心競爭力,為標準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了支撐。
  • 標準修改
2020年10月31日,起草組結合調研結論,進一步對該標準進行修訂完善。
  • 徵求意見
2020年11月19日,上報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為期30天的徵求意見公示。同時召開標準徵求意見會議和一對一定向意見徵集工作。
  • 匯總意見
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21日止,在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上進行為期30天徵求意見公示,同時進行線下一對一意見徵集,共收到19家單位的22條建議或意見,採納9條。
  • 形成標準送審稿
2021年2月4日,起草組召集有關專家、企業代表對標準送審稿(初稿)進行線上會議研討,形成標準修改意見。於2021年2月26日上報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標準評審。
  • 形成標準報批稿
2021年3月9日,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集有關專家、企業代表對標準送審稿進行會議研討,對標準提出完善意見,起草組根據意見完善標準,形成標準報批稿並於2021年3月30日將報批稿上報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布實施
2021年4月20日,地方標準《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DB4404/T 13-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5月1日,地方標準《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DB4404/T 13-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DB4404/T 13-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北京市科立特企業管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珠海市質量協會、中國人民大學、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派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優特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張曉東、焦叔斌、王智魁、張濤、鄧宇、李偉傑、陳政華、鄧衛、邢軍、郭玉娟。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評價要求
2
附錄A(資料性)《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評分條款分值表
7
附錄B(資料性)評分指南
8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DB4404/T 13-2021)規定了中小企業卓越績效管理的評價要求。該標準適用於開展卓越績效管理的企業,為企業提供了自我評價的準則,也可作為政府相關部門或社會組織評價企業卓越績效管理的依據。

引用檔案

GB/T 19000 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
GB/T 19580 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1. 加強標準的宣貫:作為指導中小企業提升經營質量的標準依據,要廣泛開展對珠海市中小企業和評審員的系統培訓,評分方法及其背後體現的理念。
  2. 選擇試點企業導入:該標準發布實施後,根據珠海重點發展的產業與重點培育的中小企業,選取代表性企業試點,開展經營診斷、標準導入、跟蹤培育和指導。
  3. 搭建培育平台:由第三方機構和質量協會搭建中小企業質量創新培育平台,通過線上課程、線下診斷輔導及形式多樣的質量管理公益活動,推動珠海市中小企業質量人才素質提升。
  4. 發揮標桿企業引領作用:通過評價活動,發現卓越的中小企業,分類樹立標桿,建立標桿學習超越的機制,引領更多中小企業不斷追求卓越。
  5. 標準的持續完善:隨著標準的貫徹落實和中小企業實踐的進步和創新,適時動態地對該標準進行修訂,引領中小企業經營質量的提升。
  6. 起草相關標準和教材:隨著標準的實施,計畫繼續制訂相關實施指南類的標準,並編寫相應的宣貫教材,幫助廣大中小企業進一步正確理解標準的要求。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中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DB4404/T 13-2021)的制定,一方面為完善珠海市政府質量獎中小企業獎的評價依據,同時,也可以引領中小企業從良好努力成為優秀,進而從優秀走向卓越,最終,實現整體上提升珠海市企業素質和管理水平,夯實珠海經濟未來健康發展的基礎。也為中國其他地區在建立和完善質量獎制度方面先行開展探索,最終走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政府引領振興中小企業的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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