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全球化經濟的演進,越來越多的企業不斷地將非核心競爭力的產品或服務外包。對於許多企業而言,採購成本占了銷售額的60%以上,採購物料質量引發的產品質量問題往往占所有質量問題的一半以上,甚至引發了顧客質量安全和信任危機。而根據全國工業企業質量管理現狀調查,大多數企業的供應商管理仍然處於初級的買賣關係階段,仍然採用僅關注價格和依靠檢驗把關的傳統採購方式,沒有從戰略發展和供應鏈管理的角度出發,建立雙贏的戰略聯盟,實現產品質量的源頭控制。因此,實施基於供應鏈的戰略性供應商管理對中國工業企業來說愈益重要。
編制進程
2013年8月1日,國家標準計畫《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20130411-T-469)下達,項目周期36個月,由TC151(全國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17年7月1日,國家標準《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質量協會、卓越國際質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溫州發電有限公司、徐工集團徐州重型機械有限公司、聯想(北京)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龔曉明、段一泓、趙建坤、田武、王為人、岳盼想、姚松君、馬務迢、張偉、王藺、宓春傑、朱清澤、耿俠、索勝軍、李宏光。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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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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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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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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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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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應商管理評價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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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供應商管理評分條款分值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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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附錄)供應商管理評價要素和評分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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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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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規定了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的評價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為企業實施供應商管理提供了系統框架和自我評價準則,也可用於第二方、第三方對企業供應商管理的評價。
註:該標準旨在評價企業“供應商管理”的成熟度,而不是評價供應商的能力。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的目的就是為工業企業實施供應商管理提供系統的框架,並作為企業供應商管理自我評價以及第二方、第三方評價的準則,通過對企業供應商管理的過程與績效結果成熟度進行整體的、定性定量相結合的系統評價,發現企業在供應商管理方面的優勢和不足,並構建一個相互學習的平台,進而促進供應鏈整體的和諧發展和績效(質量、成本、交期、最終顧客滿意度等)提升,更好地支撐企業的持續發展。
《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還可指導組織更加全面、系統地實施《質量管理體系—要求》(GB/T 19001-2016)、《追求組織的持續成功—質量管理方法》(GB/T 19004-2011)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 19580-2012)等標準中有關供應商管理的要求;可藉助供應鏈傳遞,促使大型企業在供應商管理平台上向中小企業提供管理體系、方法、工具等方面的指導,幫助中小企業實施管理提升,進而提高整體供應鏈、產業鏈以及全社會的質量和競爭力水平;還可為編寫綜合或行業性的“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實施指南”標準或書籍、供應商管理優秀企業的評價和激勵、供應商管理專業人員培養和評價、供應商管理培訓教材和諮詢項目以及相關軟體的開發等提供基礎。
《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符合中國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的實際,對提升中國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的水平,使之與國際接軌,並確保產品質量的源頭控制,實現顧客安全與滿意、生產率、利潤和整體業務成功的目標,具有充分的實踐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