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

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

《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是2017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規定了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的評價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為企業實施供應商管理提供了系統框架和自我評價準則,也可用於第二方、第三方對企業供應商管理的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
  • 外文名:Criteria for supplier management in industrial enterprises
  • 標準號:GB/T 33456-2016
  • 發布日期:2016-12-30
  • 實施日期:2017-07-01
  • 標準類別:管理
  • 中國標準分類號:A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20.10
  • 歸口單位:全國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全球化經濟的演進,越來越多的企業不斷地將非核心競爭力的產品或服務外包。對於許多企業而言,採購成本占了銷售額的60%以上,採購物料質量引發的產品質量問題往往占所有質量問題的一半以上,甚至引發了顧客質量安全和信任危機。而根據全國工業企業質量管理現狀調查,大多數企業的供應商管理仍然處於初級的買賣關係階段,仍然採用僅關注價格和依靠檢驗把關的傳統採購方式,沒有從戰略發展和供應鏈管理的角度出發,建立雙贏的戰略聯盟,實現產品質量的源頭控制。因此,實施基於供應鏈的戰略性供應商管理對中國工業企業來說愈益重要。

編制進程

2013年8月1日,國家標準計畫《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20130411-T-469)下達,項目周期36個月,由TC151(全國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16年12月30日,國家標準《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7年7月1日,國家標準《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質量協會、卓越國際質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溫州發電有限公司、徐工集團徐州重型機械有限公司、聯想(北京)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龔曉明、段一泓、趙建坤、田武、王為人、岳盼想、姚松君、馬務迢、張偉、王藺、宓春傑、朱清澤、耿俠、索勝軍、李宏光。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供應商管理評價要求
2
附錄A(資料性附錄)供應商管理評分條款分值表
9
附錄B(資料性附錄)供應商管理評價要素和評分指南
10
參考文獻
1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規定了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的評價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為企業實施供應商管理提供了系統框架和自我評價準則,也可用於第二方、第三方對企業供應商管理的評價。
註:該標準旨在評價企業“供應商管理”的成熟度,而不是評價供應商的能力。

引用檔案

GB/T 19000 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的目的就是為工業企業實施供應商管理提供系統的框架,並作為企業供應商管理自我評價以及第二方、第三方評價的準則,通過對企業供應商管理的過程與績效結果成熟度進行整體的、定性定量相結合的系統評價,發現企業在供應商管理方面的優勢和不足,並構建一個相互學習的平台,進而促進供應鏈整體的和諧發展和績效(質量、成本、交期、最終顧客滿意度等)提升,更好地支撐企業的持續發展。
《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還可指導組織更加全面、系統地實施《質量管理體系—要求》(GB/T 19001-2016)、《追求組織的持續成功—質量管理方法》(GB/T 19004-2011)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 19580-2012)等標準中有關供應商管理的要求;可藉助供應鏈傳遞,促使大型企業在供應商管理平台上向中小企業提供管理體系、方法、工具等方面的指導,幫助中小企業實施管理提升,進而提高整體供應鏈、產業鏈以及全社會的質量和競爭力水平;還可為編寫綜合或行業性的“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實施指南”標準或書籍、供應商管理優秀企業的評價和激勵、供應商管理專業人員培養和評價、供應商管理培訓教材和諮詢項目以及相關軟體的開發等提供基礎。
《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評價準則》(GB/T 33456-2016)符合中國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的實際,對提升中國工業企業供應商管理的水平,使之與國際接軌,並確保產品質量的源頭控制,實現顧客安全與滿意、生產率、利潤和整體業務成功的目標,具有充分的實踐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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