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廣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獲批時間:2016年1月6日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會議內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5年3月7日,國務院同意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第二批 2016年1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設第二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第...
廣州空港跨境電子商務試驗園區位於廣州白雲國際機場空港大道9號,緊鄰機場海關綜合保稅區,是廣州首個獲批設立的空港跨境電子商務試驗園區。項目由廣州空港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投資建設,規劃占地面積為206畝,規劃總建築面積約15萬平方米,總投資...
一、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合肥市、鄭州市、廣州市、成都市、大連市、寧波市、青島市、深圳市、蘇州市等1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分別為中國(城市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具體實施方案由城市所在地省級人民政...
廣州市商務局 2020年3月19日 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認定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推進中國(廣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快我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聚,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廣州 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特...
《中國(雲浮)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鄂爾多斯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22〕8號),有力有序...
跨境電子商務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達成交易、進行電子支付結算,並通過跨境電商物流及異地倉儲送達商品,從而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2018年10月1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文明確,...
中國(梅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的。2020年7月23日,省政府官網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梅州)等7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州、惠州、中山、江門、湛江、茂名、肇慶...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潮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
中國(中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20〕47號),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會議內容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不是政策窪地,...
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會議內容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不是政策窪地,...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不是政策窪地,而是...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汕尾)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制定經過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汕尾)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方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
《中國(韶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鄂爾多斯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22〕8號),有力有序有效推...
自貿試驗區支持國際貿易、倉儲物流、加工製造等基礎業務轉型升級和服務貿易發展。鼓勵離岸貿易、保稅展示交易、倉單質押融資、融資租賃、期貨保稅交割、跨境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發展。自貿試驗區搭建服務於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公共服務平台,支持區...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會議內容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不是政策...
2023年12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印發《中國(達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發布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中國(宜賓)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中國(達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陽江)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制定經過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陽江)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方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
《中國(茂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檔案。方案明確,經過3年建設,以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為突破口,以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為主攻方向,通過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全流程新模式先行先試,積極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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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江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20〕47號),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梅州)等7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會議內容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不是政策...
中國(潮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同意在潮州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潮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歷史 2022年4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潮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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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汕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汕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