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幹部局,各博士後設站單位: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已經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第六屆理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
2020年6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28日
- 發布單位: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
- 別名:基金資助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幹部局,各博士後設站單位: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已經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第六屆理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
2020年6月28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幹部局,各博士後設站單位:《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已經中國博士後科...
第三條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金是一種帶有補助性質的科研工作經費,根據申請者所應具備的條件,按規定的評審程式,擇優分等級資助。第二章 資助金等級與金額 第四條 資助金共分為二個等級:一等20000元人民幣;二等10000元人民幣。...
資助金額共分為二個等級:一等 12萬元人民幣;二等 8萬元人民幣。資助規定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 (2008年1月24日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以下簡稱基金資助)工作,充分發揮基金資助在培養博士後...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實施辦法》是2014年發布的辦法。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實施辦法 中博基字【2014】16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工作,根據《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中博基字﹝...
第一條 根據《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面上資助是博士後研究人員從事自主創新研究的科研啟動經費或補充經費。根據申請者應具備的條件,通過規定的評審程式,擇優分等級資助。第三條 ...
根據《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博士後人員在站工作時間為兩年,一般不超過三年。承擔國家重大項目,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國家基金資助項目或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項目的博士後人員,如需延長在站時間,經...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規定全文 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博士後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強博士後管理工作,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博士後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單位設立博士後科研...
博士後基金特別資助工作從2008年開始啟動,旨在對在站期間取得了重大自主創新研究成果和在研究能力方面表現突出的博士後給予資助。截至目前已累計開展特別資助工作4批,共資助博士後研究人員2800人,資助金額2.8億。今年(2012年)第5批特別...
(一)設站單位對“博新計畫”入選者的資助經費應單獨立賬,專款專用。其中,40萬元的博士後日常經費從“博新計畫”入選者辦理進站手續起按月計發,核發24個月;20萬元的博士後科學基金按照《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第21條的開支範圍...
第十二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包乾制項目和申請資助額度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並參考同類項目平均資助強度確定項目資助額度。 第十三條 包乾制項目資金由項目負責人自主決定使用,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開支範圍列支,無需履...
中國科學院博士後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博士後隊伍建設,規範博士後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博士後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院所屬單位博士後流動站(以下簡稱流動站)和博士後研究人員(...
第十一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科研成果,由工作站和流動站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定。申報專利和科研成果的權益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聯合培養博士後協定書”有關條款辦理。第十二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進工作站後可申請“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申請者須...
第二十一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時設站單位要與其簽訂協定書,規定雙方的責任、權利和其它應遵守的事項,具體內容由設站單位擬定。其中,對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站期間所獲得的科研成果(含科學技術獎、專利、著作、論文等)的歸屬權,須依照...
第三十七條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金的申請,按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執行。浙江省博士後科研項目擇優資助的申請,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博士後工作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執行。學校對博士後人員在站期間所申請...
8.派出單位負責協助派出人員辦理出國手續,對派出人員在外開展博士後工作進行跟蹤管理,並督促其按期回國。派出人員未按與派出單位簽訂的協定規定期限回國,逾期3個月以上,按退站處理,並報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備案。9.派出人員可持全國...
第十五條 申請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博士後最新規定要求,應具有博士學位且獲得博士學位一般不超過3年,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申請進入工作站、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或人才緊缺的自然科學領域流動站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博士後人員進站後可以申請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具體申請辦法按照《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和《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資助實施辦法》執行。第四十五條 本省設立“江蘇省博士後科研資助計畫”,主要用於擇優資助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完成科研...
第四十九條根據《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中博基字〔2008〕1號),本省設立博士後基金資助匹配經費。對當年獲得博士後基金資助的博士後研究人員,本省給予一定比例的匹配資金,加大對博士後自主創新研究的支持力度。第五十條根據省委、省政府...
第二十三條 鼓勵有科研潛力和突出才能的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申報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計畫。具體辦法按照《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規定執行。獲得資助的博士後研究人員,應當將受資助項目總結報告交設站單位匯總後,分別報中國博士後基金會...
1.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站工作時間為兩年。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或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項目的博士後人員,可根據項目的需要,經批准後可適當延長,在站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年。2.在站期間,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申請出國(境)參加...
改革完善博士後管理制度 進一步改革博士後管理體制。國家主要負責總體規劃與政策制定,流動站和工作站的審批、評估、表彰和培訓以及需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的服務工作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相關規定,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區特點的...
第二十一條 鼓勵有科研潛力和突出才能的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申報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計畫。具體辦法按照《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執行。獲得資助的博士後研究人員,應當將受資助項目總結報告交設站單位匯總後,分別報中國博士後基金會和...
第四條浙江省人事廳是管理本省博士後工作的職能部門,在人事部和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的指導下,負責管理、協調本省博士後工作,研究制定博士後管理的有關 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在省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增設淅江省博士後工作辦公室,其主要...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專家評審結果反饋辦法 (試行)第一條 為進一步體現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擴大博士後研究人員對基金評審的知情權,特制定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專家評審結果反饋辦法。第二條 專家評審結果僅向未獲得資助的博士後研究人員...
計畫”獲資助人員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醫療保險,由內地派出單位支付給“計畫”獲資助人員;10萬元用於“計畫”獲資助人員的科研補助及往返旅費,由“計畫”獲資助人員按照“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條例”和派出單位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支取...
每年擇優遴選不超過100名,由市人才發展基金給予每人20萬元資助,分2年平均撥付。入選我市與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聯合資助等國家博士後重點資助項目的人員直接納入博士後創新崗位,給予經費資助。(三)博士後出站留或來津工作 1. 對入選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