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法律規範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不同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流轉的界定也模糊。對於不同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流轉,學術界和實踐中也存在認識分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同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流轉缺乏明確法律界定
- 所屬領域:法律法規
《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法律規範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不同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流轉的界定也模糊。對於不同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流轉,學術界和實踐中也存在認識分歧。
(1)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債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都可以流轉。例如。“鑒於這兩種土地承包經營權性質不同,我們認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概念。宜分別定義。在家庭承包的清況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物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土地...
通過農村土地承包,使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由於農村土地承包方式不同和取得情形以及農村土地承擔功能不同,土地承包經營權性質存在差異,但《農村土地承包法》缺乏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法律性質的界定(因當時《物權法》未制定),造成土地承包...
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概念,立法上並沒有明確的界定,學術界也沒有統一的意見。歸納起來,大致有四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來的使用權的轉讓。如有學者認為,在家庭承包制框架下,農地產權...
筆者認為,只有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才能依法流轉。其主要理由和觀點如下:(1)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物權,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都可依法流轉。《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2條規定:“承包方自承包契約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據契約產生,承包契約是農戶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依據。”“從立法上看,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債權,大概任何一位民法學者都難以完全否認。”3.土地承包經營權性質為兼具債權特徵的物權 如“從《農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只有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才能依法流轉,顯然,土地承包經營權法律性質不明,不利於正確實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目前,不同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流轉,...
關於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4條規定“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2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
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契約,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契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
第三十四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第三十六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
法律特徵 依照《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的相關規定,流轉的主體是享有承包經營權的農戶。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的主體是享有承包權的農戶。農戶得依自己的意思對享有的承包經營權以轉包、互換...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經營權流轉及流轉契約管理。 第二章 流轉當事人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經營權是否流轉,以及流轉對象、方式、期限等。 第七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4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該條規定內容,包括:(1)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流出主體是承包方,流出方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要主體...
”“自留地、承包地均不準買賣,不準出租,不準轉作宅基地和其他非農業用地”。現在看起來上述規定很平常,但在當時提出土地可以轉包確實是一次大突破,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奠定了政策依據。當時,理論界關於土地轉包是否有償,爭論...
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的除外。”2.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的處理適用 《農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釋》第21條第2款規定:“承包方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除法律或者本解釋有特殊規定外,按照有關家庭承包...
承包契約中有關收回、調整承包地的約定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期內...
然而“三農”問題所蘊含的本質是什麼,卻是學者、尤其是法學界學者研究極少關注的領域,《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法律問題研究》以此為研究對象其意義是非常重大的。目錄 前言 一、選題的由來 二、相關概念的法律界定 三、本書的研究視角與...
我們認為,如種植竹木觀賞而使用土地,可歸為建設用地使用權;種植竹木為砍伐使用或出售而使用土地,則符合農業目的,應歸為土地承包經營權。(8)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法律關係的特定義務主體(即發包方)的相同性。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
明確這一點,有利於分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契約效力來源中的農民與國家及集體的關係。一般來說,契約的效力是指符合法定有效要件的契約對契約主體及契約關係外第三人的法律約束力。因此,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契約的效力可以界定為,符合法定...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契約具備傳統民事契約的性質。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契約依法具有傳統民事契約平等、自願的性質。依傳統民事契約理論,民事契約的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並且民事契約的當事人選擇、契約內容及其所追求的...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或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契約管理的指導 第二章 第六條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是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 由...
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流轉的權利,可以自主決定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本案中原、被告對自己承包土地的流轉是完全自願的行為,流轉後對雙方的生產經營更為有利,這種流轉並未...
土地流轉不得損害他人和集體的合法權益,流轉期限不得超過農戶承包土地的剩餘承包期。自願,就是農戶承包地是否流轉應當由農戶自主決定。農戶是土地流轉的主體,土地是否流轉,以哪種形式流轉,應由農戶自主決定。要尊重農民意願,不能搞“...
31.承包方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契約應當採用何種形式?32.關於承包契約的主要條款有哪些?33.承包契約何時生效?承包方何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34.什麼樣的契約才能生效?35.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需要登記?登記的程式有哪些?36.土地承包經營...
第八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內涵客觀界定和基本特徵研究 第九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的法律界定和分類研究 第十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基本原則和各類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具體原則研究 第十一章 物權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各種...
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顯然,法律已確立土地使用權是一種財產權,允許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1993年7月2日原《農業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在承包期內,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轉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9條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事實上賦予了登記的其他方式...
31.承包方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契約應當採用何種形式?32.關於承包契約的主要條款有哪些?33.承包契約何時生效?承包方何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34.什麼樣的契約才能生效?35.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需要登記?登記的程式有哪些?36.土地承包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