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順差異
當今
中國內地、台灣以及日本的政府都各有一套用於學校教學的筆順標準。這些標準所遵循的筆順規則大致相同,但都存在差異之處,與傳統筆順並不完全一致。
這些標準之所以與傳統筆順存在差異,是因為學校教學的需要。若筆順過於複雜,或者存在不少例外的字,可能會使學生感到不知所措。
以下列出各種筆順的差異。
傳統筆順
傳統筆順,古代廣泛使用,現今仍在
漢字文化圈使用。使用者主要為懂得書法的學者,故也被稱作書法的筆順。通過研究民國以前的書法作品,特別是著名書法家的作品,可以得出筆順已有了公認的規定。這些筆順大多遵從字源、字形結構、字形變革或古法。許多字都存在多個
異體字(即有多個寫法)。筆順可隨著字型
篆、
隸、
真、
行、草的改變而改變。常見的傳統筆順有:
台灣標準
日本標準
日本的標準字型,是由日本
文部省頒布的
常用漢字,其中包括1946年頒布的
日本新字型。筆順標準遵循《筆順指導の手びき》(Hitsujun shidō no tebiki)。日本標準與傳統筆順差異之處:
內地標準
“𠂇”的首筆任何情況皆為橫。如“左”“右”二字。(傳統筆順根據字源和字形結構,“左”的首筆是橫;“右”的首筆是撇。又有一規則為:長橫後寫,如“右”“有”“布”“希”;短橫先寫,如“左”“在”“友”“存”。)
“乃”的末筆為撇。
“成”“皮”的首筆分別為橫和橫鉤。(傳統筆順為撇。)
“升”的筆順為撇、橫、豎撇、豎。(傳統筆順為撇、直撇、橫、豎。)
“母”“舟”的最後三筆為點、橫、點。(傳統筆順為點、點、橫。從規則:橫畫在中間而地位突出者,最後寫。如“女”“丹”“母”“毋”“冊”。)
“出”先寫豎折,然後寫短豎,再寫中間從上到下的長豎,最後是豎折和短豎。(此筆順與草書相似;楷書傳統筆順的首筆多為中間一豎。)
傳統
字書區分“
匚”(fāng)“
匸”(xì)二部。
篆文前者象裝東西的器具,歸此部之字,義多與此有關,如:“
匝”、“
匡”、“
匠”、“
匪”、“
匣”、“
匱”等字;後者
篆文象有所隱藏的樣子,歸此部之字亦多與此有關,如“
匹”、“
匿”、“
區”、“
匽”等字。從
匚”(fāng)“
匸”(xì)二部的字,外包圍結構多作橫、豎折。(先寫上方一橫,再寫中間結構,最後寫豎折。)
另有“
工”“
臣”二部。前者有“
巨”、“
左”、“
巫”、“
差”等字;後者有“
臣”、“
臥”、“
臧”、“
臨”等字。“
巨”“
臣”二字,外包圍結構多作三筆。(先寫左方一豎,再寫上方一橫,然後寫中間結構,最後寫下方一橫。)
以上,內地
規範漢字皆歸入“匚”,作橫、豎折。(先寫上方一橫,再寫中間結構,最後寫豎折。)
現代漢語通用字筆順規範
1988年3月25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布的《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確定了7000個漢字的規範筆順。《現代漢語通用字筆順規範》是在《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的基礎上形成的,將隱性的規範筆順變成顯性的,列出了三種形式的筆順。同時,明確了字表中難以根據
字序推斷出規範筆順的“火”、“叉”、“鬯”、“爽”等一些字的筆順,調整了“敝”、“脊”兩個字的筆順。 《現代漢語通用字筆順規範》自發布之日起在全國施行, 通知規定:
"忄"先寫點和點,最後寫豎。
"母"字的最後三筆是點、橫、點。
"及"先寫撇,再寫橫折折撇,後寫捺。
"乃"先寫橫折折折鉤,再寫撇。這個字和"及"字形相近,但筆順完全不同。
"火"先寫上面兩筆,即點和撇,再寫人字。
"登"的右上角先寫兩撇,再寫捺。
"減"先寫左邊的點和提,再右邊的"鹹"字"。
"爽"先寫橫,再從左到右寫四個"×",最後寫"人"。
"訊"右半部分的筆順是:橫斜鉤(不是橫折彎鉤)、橫、豎(不是撇)。
"凸"第一筆先寫上邊的豎,接著寫短橫和左邊的豎,然後寫
橫折折折,最後寫下邊的長橫。
"凹"第一筆先寫左邊的豎,接著寫橫豎折,然後寫豎和橫折,最後寫下邊的長橫。
"出"先寫豎折,然後寫短豎,再寫中間從上到下的長豎,最後是豎折和短豎。
"貫"上邊是先寫豎折,再寫橫折,第三筆寫裡面的豎,最後寫長橫。
"重"上面的撇和橫先寫,緊接著寫日,再寫豎,最後寫下面兩橫(上短下長)。
"脊"字上邊的筆順是先寫左邊的點和提,再寫右邊的撇和點,最後寫中間的人。
"義"先寫點,再寫撇和捺。點在上邊或左上邊的要先寫,如"門、斗"等;點在右邊或字裡面的要後寫,如"玉、瓦"等。
"匚"的字,先寫"匚"上面的橫,然後寫"匚"裡面的部分,最後才寫"匚"最後的折,例如"匹、區、臣、匠、匣、匿"等。
"辶"的字,先寫"辶"裡面的部分,後寫"辶"外面的部分。
"敝"的左邊先寫上部的點、撇,接著寫左下角的豎、橫折鉤,然後寫中間的長豎,最後寫裡面的撇、點。這些字還有"弊、蹩、憋、鱉"等。
"噩"字的橫、豎寫後,接著寫上邊的左右兩個"口",再寫中間的橫和橫下的兩個"口",最後寫一長橫。這樣寫符合從上到下、先中間後兩邊的規則,與"王"字的筆順不同。
強化規範集錦
一、橫
1末筆為二:冉(再、苒)--筆順:豎、
橫折鉤、[中]豎、末筆寫二。里(理、童)--筆順:先寫甲,後寫二。重(踵、董)--筆順:撇、橫、寫曰,[中]豎、再寫二。垂(捶、棰、錘)--筆順:先寫千、後寫艹,再寫二。
注意:並排三、四橫者不按此規律:堇jǐn(謹、槿)--末二筆為豎、橫。隹zhuī(誰、難)--末二筆為豎、橫。
2土、士分開土--寺(侍、詩、痔、等)周、袁、幸。士--吉(潔、桔、結、秸)志、殼、聲、喜、嘉、壹、壺、壯。
3天、夭分開天--吞、蠶、忝tiǎn(添、舔)、奏(湊、揍、輳)。夭--喬(僑、橋、驕、嬌)岙、襖、妖。
4王、壬分開王--呈(程、逞)。壬--任(憑)廷、淫。
5首筆是橫不是撇:豐(蚌、艷、契)、耒lěi(耕、耘、耙)。邦(幫、梆、綁)的第四筆是撇。刊的第三筆是豎。
6橫“山”的中橫
向左向右出頭不出頭:中橫向右不出頭--尋、帚、芻(鄒)當、雪、掃、婦、侵。橫“山”有豎穿過時中橫向右要出頭--聿yù(建)秉、捷、唐、康、爭、兼。中橫向左都出頭--瘧、虐(謔)末筆筆順:橫、豎折、中橫。
7訊的右旁和醜筆順不同:訊的右旁(汛、訊、迅)--筆順:橫斜鉤、橫、豎。(末二筆為十)。醜(扭、紐、鈕)--筆順:
橫折、豎、橫、橫(末二筆為二)。
8毋、貫筆順:毋wú筆順:豎折、橫折鉤,[先]撇(下邊出頭)、[後]橫(兩邊出頭)。貫的上部部件--筆順:豎折、橫折、[先]豎、[後]橫(兩邊出頭)。
9衰的筆順:中間部件:豎、橫折、[中間]長橫(兩邊出頭)、短橫(堵口)。
10皮的前三筆筆順:橫鉤、撇、豎。
二、豎
1豎與撇之分:臨、監、堅、豎、緊--第二筆是豎,不是撇。舊--第一筆是豎。歸--第二筆是撇。
2“周”與“同”第一筆不同:同、岡、網、罔--第一筆是豎。周、用--第一筆是撇。
3“月”第一筆有變化:育、肯、胃、有、肩--月在下,首筆為豎。肚、肌、腸、期、朗--月在左右,首筆為撇。
4強調後寫豎:假、暇、遐(霞)--中間部件前三筆筆順:橫折、橫、豎。報、服--右旁前兩筆筆順:
橫折鉤、豎。
5出頭與不出頭:出頭--由(
黃寅)、黽(澠、繩、蠅)奄(俺、淹、掩)。不出頭--龜(鬮)。出頭--異、弄、棄、弁、弈、算、弊。不出頭--畀bì(痹、箅、鼻)。出頭--聖(怪、堅)。不出頭--涇、徑、經、勁、莖、頸。
6號、考、污--末筆向上不出頭。末兩筆筆順:橫、豎折折鉤。“考”字下部不能如同阿拉伯數字“5”一樣書寫,筆順應為:橫、豎折折鉤。
7收的左部,叫、糾的右部--豎提與豎不交叉。不能如同阿拉伯數字“4”一樣書寫。
8“身”為左
偏旁時,向右不出頭:身(射、躬、躲)--第六筆橫、第七筆撇,都向右不出頭。舟(艦、般、航)--第五筆橫,向右不出頭。
注意:耳(取、職、聯)--為左偏旁時末筆改為提,可出頭,可不出頭。
9非字的筆順與筆畫:非(罪、韭)筆順:[左]豎(不是撇),三小橫(最後一小橫不為提),[右]豎、三小橫。
三、撇
1應該撇通下來:免(兔、挽、勉)、奐(喚、換、渙)、象(像)、鬼(傀、愧)、卑(婢、碑)--第六筆都是一撇通下來。
2不是一筆通下來--麥七畫、妻八畫、美九畫、敖(傲、熬、遨)十畫、象十二畫。
3不要多一撇--畏(餵、偎、煨)、展(輾、碾)、代、武、貳、式(試、軾、拭)。
4先撇與後撇--先撇:九、及。後撇:刀、力、乃、萬(筆順:橫、
橫折鉤、撇)、方(筆順:點、橫、橫折鉤、撇)。
5撇向左出頭與不出頭:出頭--化(華、花、訛)右旁筆順:[先]撇,[後]
豎彎鉤,兩筆之間相交叉。不出頭--匕bǐ(比、北、此、死、旨、尼、老)、侖(論、倫、論、輪)筆順:[先]撇、[後]豎彎鉤,兩筆不相交叉。比左旁筆順:橫、豎提。北左旁筆順:豎、橫、提。此左旁筆順:[中]豎、橫、[左]豎、提。
6末筆為人:火筆順:點、[右上]小撇、[中]撇、捺。臾筆順:[左上]小撇、豎、短橫、[右]橫折、短橫、[托底]橫,最後寫人。爽筆順:橫、[左]撇、點、撇、點、[右]撇、點、撇、點、最後寫人。脊上部筆順:[左]點、提、[右]小撇、點、[中]寫人。
注意兆筆順:撇、點、提、豎彎鉤、撇、點,與脊的上部筆順不同。
四、點
1有點無點:有點--市shì(柿、
鈰、鬧)。無點--沛的右旁(沛、肺、芾),中間豎向上出頭。沛七畫。堯(澆、撓、繞、燒),右上無點。步(涉),左下無點。染右上不是丸。琴下無點。紙下無點(低下有點)。
2先點與後點:先點點--義、為(筆順:點、撇、
橫折鉤、[內]點)。後點點--叉、發、拔、成(凡從戈者均末筆為點)。
3點點的順序:母筆順:豎折、橫折鉤(兩筆收尾處相交叉)、點、橫、點。(不要寫完橫再點兩點)。凡從母者:拇、姆、毒、每、誨、悔、霉均如此。舟(船、航)、後三筆筆順:點、橫、點。丹(彤)的末兩筆筆順:先點、後橫。州的筆順:點、撇、點、豎、點、豎。鬯chàng的筆順:撇、斜點、[上]點、[左]點、[右]點、[下]點、豎折、豎、撇、
豎彎鉤。
五、折(提、鉤)
1
橫折與豎折:片--末筆為橫折,共四畫。牙--第二筆為豎折,共四畫。樂--第二筆為豎折,共五畫。舛chuǎn(桀、舜、舞)、降,末三筆為:橫、豎折、豎(末筆向上出頭)。既--右旁為橫、豎折、撇(向上不出頭),豎彎鉤。
2從區者末筆為豎折:區、匹、臣、匡、匠、醫、匪筆順:[先]橫、[再寫]裡邊被包圍的部件,[最後]豎折一筆寫完。
3左
偏旁末筆橫改提:土(培場)、王(玩球)、止(歧武)、血(釁衄)、耳(取、聯)、子(孫、孩)、馬(馳、駛)、鳥(鴕)。
4車字筆畫、筆順的變化:車做
獨體字時筆順--橫、撇折、橫、豎。車做左偏旁時(輕、較、轉)筆順--橫、撇折、[先]豎、[最後]提。
5注意豎提:切(竊、砌、沏)左旁不是土。瓦(甌、瓷、瓶)筆順:橫、豎提、橫折彎鉤、點。
6發與拔的右旁不同:發(潑、撥)第一筆是豎折。拔的右旁(祓、紱)第一筆是橫。
7有鉤與無鉤:有鉤--七、兒、幾(冗、亢、機、禿、虎)無鉤--朵、殳(沒、投、沿、鉛)有鉤--東、殺、條、雜、親、余(末筆均為點,不為捺)。無鉤--不、木、未、末、禾、耒、來、束。
8木字鉤與捺的變化:木字做獨體字時,豎無鉤,末筆為捺。木字構成合體字時:作左
偏旁時:無鉤、捺改為點、如枯、桿、樹。作右偏旁時:無鉤,捺不變,如體、沐、林。在上部或下部時:無鉤,捺不變,如杏、李、傑;桌、案、榮、采。但遇到有並行的捺時,為了避讓,而將捺改點如:漆、茶、荼。
9“小”字鉤的變化:在字的上部時無鉤--塵、尖、少(抄、紗、省、劣、雀)。在字的下部時有鉤--爾(你)、叔(菽、淑)、京(涼、就)、忝、示(宗、票、奈、捺)。
注意“爾”字例外--璽、您,在字上部時也有鉤。
六、其他
1幾種順序都有:先中間,後兩邊--亦、丞、承、率、燕、兜、燮、夔。從左到右--轡、盥、鬻、嬴、贏、羸、彘。
注意:肅的筆順:
橫折、橫(向右出頭)、橫,[中]豎,再寫[左]撇、[右]豎,最後[裡邊]小撇、點。齏的筆順:先寫文,[左]撇、[右]豎,最後[中]寫韭。
2堵口與不堵口。己jǐ--記、紀、起、忌、豈(凱、鎧)、改、妃。已yǐ--巳sì--包、苞、導、異、巷、祀、圯、汜、巽、熙。犯的右旁--范、苑、宛(碗)厄(扼)、卮、危、卷(倦)。
3區別幾個有戈的字:戊wù、戍shù、戌xū、成、鹹、戚--筆順都是先寫廠,再寫內部部件,最後:斜鉤、撇、點。戎róng、戒jiè(誡、械)--相同部分筆順:長橫、短橫、在短橫上加撇,(“戒”再多一豎),最後,斜鉤、撇、點。
4侖與倉要分開:侖--倫、掄、淪、論、輪。倉--傖、滄、搶、槍、蒼。
5癸與祭的字頭要分開:癸--葵、揆、睽。登(澄、橙、瞪、凳)。祭--察、蔡。
6學與黨的字頭要分開:學、鱟、覺。黨、堂、常、棠、嘗。興、舉、譽。僉(檢、驗、簽)。光、當、肖。
7字的末尾筆畫不同:咼(渦、蝸、萵、窩)--末兩筆:撇、點。離(漓、螭、璃、禽)--末兩筆:撇折、點。禹(屬、踽)、禺、隅、愚、寓--末三筆為豎、提、點。
8冒字上部部件特殊:冒(帽、瑁、冕、勖)上部部件第三筆、第四筆不觸及到左、右兩邊,有時可寫成
禿寶蓋下加二。不要寫成曰yuē或日rì。
9辰字起筆先寫廠:辰(振、唇、辱、晨、震)筆順:橫、撇、橫、橫、豎提、撇、捺。
10敝字的筆順:敝(撇、弊、憋、蹩、鱉、蔽)的左旁筆順:點、撇、[左]豎、
橫折鉤、[中]豎(向上出頭)、[裡邊]撇、點。敝十一畫。
11女字的筆畫、筆順:
獨體字女筆順:撇點、撇、橫(橫與撇只接觸,不交叉,橫向右略長。)女字做左
偏旁時,筆順同上,不同的是橫與撇接觸後,不向右略長,構成一定角度即可。橫不改為提。
12兗字中間不是口:兗、袞(滾、磙)筆順:六下是厶,不是口。
13三個特殊字形的筆順:凹āo:豎、
橫折折、豎、橫折、橫,共五畫。凸tū:[上]豎、[中]橫、[下]豎、橫折折折、橫,共五畫。噩è:橫、豎、[左]口、[右]口、橫、[左]口、[右]口、橫,共十六畫。
14部分字的筆畫、筆順:了:橫鉤、豎鉤,兩畫。之:點、橫撇、捺,三畫。廿niàn(二十的意思),革字頭,筆順:先橫、豎、豎、橫,共四畫。卅sà(三十的意思),帶字頭,筆順:先橫、再撇、豎、豎,共四畫。
15部分部首的筆畫,筆順:艹(草字頭):橫、豎、豎,三畫。訁(言字旁):點、橫折提,兩畫。辶(走之兒):點、橫折折撇、捺,三畫。阝(雙耳刀):橫撇彎鉤、豎,兩畫。忄(豎心旁):[先]點、點,[後]豎,三畫。犭(
反犬旁):[先]撇、[再]彎鉤、[最後]撇,三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