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界定是一個法律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界定
- 所屬學科:法律
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界定是一個法律學名詞。
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界定是一個法律學名詞。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主要體現在:(1)它是在他人所有的農村土地上設定的物權。這裡“他人所有的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
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主要內容如下:(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農戶。(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客體是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用地。(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目的是在他人土地上從事農業生產。主...
荒溝、荒丘、荒灘,也包括用於農業的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等。該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性質屬於物權,屬於物權中的他物權,屬於他物權中的用益物權,且是一種新型用益物權。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物權,獨具我國特色。
通過農村土地承包,使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由於農村土地承包方式不同和取得情形以及農村土地承擔功能不同,土地承包經營權性質存在差異,但《農村土地承包法》缺乏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法律性質的界定(因當時《物權法》未制定),造成土地承包...
(1)有利於正確適用不同性質的法律規範(物權法律規範或者債權法律規範)。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須有物權法律規範進行界定,《物權法》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定為用益物權,並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物權法》中的用益物權編並單獨成一...
(一)《農村土地承包法》之法律規範內容分析 1.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物權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規範的性質和內容分析,該法“對家庭承包的土地實行物權保護”,即通過家庭承包方式使農戶取得的是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條明確規定:‘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因此承包經營權是物權性質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新型的用益物權,屬於財產權的範疇。”“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定性為物權更為合理。《物權法草案...
這兩種土地承包經營權無論在性質還是功能上均有明顯的不同。前者具有物權的性質,兼有經濟發展和生活保障雙重功能;而後者表現為債權的性質,僅體現為經濟發展功能。因此,在法律制度構造上,前者比後者要複雜得多。法學界關於土地承包經營...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的法律保障 二、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激勵機制 第四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建設的重難點 一、清晰界定農地權利結構,發掘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運用 二、尊重農民的自主權,明確農地流轉實踐創新的集體...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性質界定——“二元化”四、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才能流轉 第三節 物權性質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概念和特徵 一、物權性質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概念 二、物權性質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 三、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與債權...
”這裡《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3條第l款規定的“登記”不屬於民法上的不動產物權登記(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變動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立登記本質上只是一種行政管理登記而非物權登記,該項登記不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設立的公示方式...
人們的觀念也發生了變化,不再將土地出租看成是不可接受的坐收漁利行為。這樣,對於這一有別於早期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之間的土地轉包現象,人們採用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概念。上述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與轉包分別界定的做法已沒有...
第二章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法理重構 一、重構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思路切口 二、重構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法理依據 三、重構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制度設計 第三章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性質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性質論爭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名稱 三、...
對於不同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流轉,學術界和實踐中也存在認識分歧。《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法律規範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不同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流轉的界定也模糊。對於不同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性質的分析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特定領域中債權物權化與物權債權化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新型的用益物權 第三節 土地承包經營中地上權與永佃權分析 一、地上權和永佃權的概念及特點 二、地上權和永佃權在...
農地賦予農民以生存保障的福利機制,限制了土地流轉;同時由於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契約規定的債權性質而不是法律賦予的物權,使農民集體和農戶對農地實際上沒有交易權、租讓權、抵押權,導致一些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嚴重“異化”,出現侵農害農...
四、海域使用權與相關物權之間的效力衝突及其協調 五、地役權與用益權之間的效力衝突及其協調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一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概述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界定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性質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精神實質...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農戶)取得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享有對農村土地(農用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承包農村土地所形成權利的處分等四項權能統一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
第三百七十九條 【在先用益物權對地役權的限制】土地上已經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未經用益物權人同意,土地所有權人不得設立地役權。法律特徵 (一)用益物權以不動產、動產為權利客體。傳...
因此,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契約的效力可以界定為,符合法定有效要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契約對流轉雙方當事人及流轉契約關係外第三人的法律約束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契約對第三人的效力表現為包括發包人在內的任何第三人負有不得侵害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