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根據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號令修正並重新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醫療機構貴重醫療設備裝備管理暫行規定
- 施行日期:1994年6月1日
- 發布日期:1994年5月6日
- 發布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1994年5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根據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號令修正並重新發布·
申請裝備進口貴重醫療設備的醫療機構,除按本規定第七條辦理外,並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第十條(許可證發放)市衛生局對已經批准並安裝貴重醫療設備的醫療機構,核發《上海市裝備貴重醫療設備許可證》(以下簡稱《裝備許可證》)。...
上海市醫療機構貴重醫療設備裝備管理暫行規定. 《 CNKI 》 , 1994 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暫行). 《 中國現代中藥 》 , 2001 成都:正式出台《成都市新藥及醫療器械新產品研發資助管理暫行辦法》. 《 VIP 》 , 2010...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設定、執業許可、醫療執業活動及其監督管理。第四條(管理部門)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市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衛生行政部門設立醫療執業監督員...
十六、上海市醫療機構貴重醫療設備裝備管理暫行規定(1994年5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根據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號令修正並重新發布)十七、上海市境外機構和個人在滬合作辦學管理辦法(1993年1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6號令...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醫學裝備,是指醫療衛生機構中用於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等工作,具有衛生專業技術特徵的儀器設備、器械、耗材和醫學信息系統等的總稱。第三條 醫療衛生機構利用各種資金來源購置、接受捐贈和調撥的醫學裝備,均...
上海市衛生局負責組織、指導和督促本市醫療機構的無菌器械使用及其銷毀工作。環保、工商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無菌器械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企業的開辦條件)開辦無菌器械生產企業,除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應當根據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聯網結算的要求,配備必要的聯網設備,遵守基本醫療保險信息技術規範和信息安全相關規定,及時、準確上傳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相關信息。第五條(服務協定)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是本市...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審批第三類醫療器械的臨床試用或者臨床驗證。臨床試用或者臨床驗證應當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醫療機構進行臨床試用或者臨床驗證,應當符合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
第十八條 大型醫用設備的常規管理仍按衛生部頒發的《衛生事業單位儀器設備管理辦法(暫行)》執行。第十九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的大型醫用設備,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歸口...
(九)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質量控制、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大型醫用設備實施資質管理和許可準入。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醫療服務規範、標準...
第二十條 遇有重大急救任務、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緊急情況,以及需要緊急救治但缺乏必要醫用耗材時,醫療機構可以不受供應目錄及臨時採購的限制。第二十一條 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醫療設備配套使用醫用耗材的管理。醫療機構採購醫療設備時,應當...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超規劃、越權審批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的衛生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對其主要負責人、經辦人通報批評,並有權撤消其批准決定。第三十二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購置大型醫用設備的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要責令其停止...
《上海市醫療機構處方點評工作管理規定》由上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醫療保險辦公室於2017年8月22日印發。本規定共六章二十四條,自2017年9月25日起施行。規定發布 各區衛生計生委,申康醫院發展...
結合醫療機構實際工作狀況,對醫療設備的管理結構、職責、制度以及醫療設備的採購計畫、論證、契約簽訂、到貨驗收、設備資產物流、計量與套用質量管理、信息與檔案管理、考核評價等方面的流程、要求與實施,作了明確的規定和全方位的介紹,並...
上海市 適用範圍 醫療機構 一、具體工作內容(一)改善服務態度,最佳化服務流程,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努力做到“服務好”1.二級以上醫院。(1)深化預約診療服務精細化管理工作。各醫療機構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約診療管理制度,加強預約號源的...
藥事會應當根據本機構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編制採購計畫,明確藥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和採購周期。醫療機構臨床使用藥品(含自費藥品)應當由藥學部門統一按規定通過“上海市醫藥採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即“陽光平台”)採購供應。醫療機構...
《淄博市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管理辦法》在2006.02.07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經市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據國務院《醫療器械...
第六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具備規定的資格和條件,有與執業範圍相適應的專職衛生技術人員,有與工作相適應的醫療業務用房和病床,有供診斷、治療、搶救等醫療活動的器械設備和藥品等。第七條申請開辦醫療機構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衛生行政...
為鼓勵社會捐贈資助衛生事業發展,規範捐贈資助和受贈受助行為,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接受社會捐贈資助財產管理,保護捐贈資助人和受贈受助人的合法權益,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了《醫療衛生機構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八條申請開辦社會醫療機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提出申請,具備法人資格條件,有明確的經營範圍和醫療、技術管理、統計、財務等規章制度。二、具備能滿足業務工作需要的房屋面積、資金及醫療設備,並報告收費標準。三、提供全體專、兼職...
重慶市醫療設備質量檢測管理所隸屬於重慶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具體從事醫學裝備管理和服務的獨立法人事業單位。目錄 1 機構簡介 2 發展變遷 3 機構設定 4 主要業務 5 質量方針 機構簡介 編輯 ...
蘇州市醫療機構藥品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規範醫療機構藥品管理,保障人體用藥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規和規定...
(五)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建立了與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了必要的管理人員和設備。第六條願意承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的醫療機構,應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
2.醫院設備實行計畫管理,建立健全醫療設備定期採購、保養、維修與更新制度。保證醫療工作需要。保證設備處於完好狀態,提高使用效率,避免重複購置。 3.醫院應重點保證《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規定達到的設備和其他基本要裝備、急救設備、監護設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