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基本概況,主要內容,作者簡介,全書篇目,本紀,志,列傳,附錄,貢獻影響,四庫提要,逸文,
基本概況
《南齊書》是一部記載南齊的歷史書,齊梁皇族蕭子顯作。全書六十卷,現存五十九卷。南齊是南北朝時期繼宋以後在南方割據的封建王朝。公元四七九年,蕭道成(南齊高帝)建立南齊,傳了三代。四九四年,蕭道成的侄子蕭鸞(南齊明帝)奪取了帝位,傳了兩代。
五〇二年,蕭衍(梁武帝)滅了南齊,另建了梁朝。南齊的統治只有二十三年,是南北朝時期最短促的一個朝代。它建都在建康(今南京),統治的地區西到四川,北到淮河、漢水,蕭鸞時期又在淮河以南失去一些地方。當時同南齊對立的,是割據北方的北魏封建政權(公元三八六到五三四),北魏的軍事力量要比南齊強些。
蕭子顯(約公元四八九到五三七),字景陽,南蘭陵郡南蘭陵縣(今江蘇常州西北)人,是蕭道成的孫子。他父親豫章王蕭嶷在南齊前期曾煊赫一時,他本人在梁做到吏部尚書。他雖然還是梁朝統治集團中的上層人物,但這時他家的政治地位已經衰落下來。以前朝帝王子孫而修前朝史書,二十四史中僅此一家。
蕭子顯入梁以後,還是積極地為鞏固梁朝政權效力。蕭衍曾當面向蕭子顯兄弟表示,希望他們作梁朝的「忠臣」。蕭子顯也就特別利用了自己的文史才能為梁朝的封建統治服務。他曾奏請編纂蕭衍的文集,讚美蕭衍掛名主編的通史,並在國學裡講解由蕭衍題名的五經義。他還編寫了五卷普通北伐記,這書雖已不可見,而顧名思義,應是頌揚蕭衍在普通年間(公元520到公元526年)的軍事活動的。他編寫南齊書,也是經過奏請的。
蕭子顯還著有後漢書一百卷、貴儉傳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沒有流傳下來。
南齊初年,蕭道成設定史官,命檀超、江淹等編集「國史」。在梁代,沈約著有齊紀,吳均著有齊春秋。蕭子顯的南齊書,多取材於檀超、江淹等的書稿,而他們的稿子沒有傳下來。沈約、吳均的書約在十一世紀以後也散失了。關於南齊的最早只有這部南齊書。
南齊書六十卷,見於梁書蕭子顯傳。到了舊唐書經籍志著錄這部書,就只有五十九卷了。劉知幾史通序例曾說過南齊書原有序錄,後人從而推論南齊書佚失的一卷就是。蕭子顯雖然是以封建史臣的觀點來修史的,但他以當代人記當代事,在南齊書里保留了一定數量的比較原始的史料。
主要內容
《南齊書》包含:帝紀八卷,除追敘蕭道成在劉宋末年的政治活動外,主要記蕭齊皇朝(479—502年)二十三年間的史事。志八篇十一卷,其中有的上承劉宋,有的起於蕭齊立國,斷限比較明顯。傳四十卷,其中不少是記少數民族地區史事的,而以《魏虜傳》記北魏史事,這在性質上同《宋書·索虜傳》是一樣的。序錄一卷,劉知幾都不曾見到,說明它佚之甚早,故全書今存五十九卷。上面講到,蕭子顯既是蕭齊皇朝的宗室,又是蕭梁皇朝的寵臣,所以他撰《南齊書》一方面要為蕭道成避諱,一方面又要替蕭衍掩飾。例如他寫宋、齊之際的歷史,就不能直接寫蕭道成的篡奪之事,只能閃爍其詞,微露痕跡;他寫齊、梁之際的歷史,則用很多篇幅揭露齊主惡跡,以襯托蕭衍代齊的合理。這是他作為齊之子孫、梁之臣子的“苦心”,也反映出他在史學上的局限性。
《南齊書》部帙不大,包含的年代又很短,竟然也撰就了八篇志,確乎難得。這裡面無疑包含了江淹的首創之功。《南齊書》有些傳,顯示了蕭子顯在歷史表述上的才華。如:他於《褚淵傳》,先寫褚淵在宋明帝時受到信任,而在宋明帝臨死,則寫他也參與“謀廢立”,違背宋明帝的意旨;於《王晏傳》,先敘其與齊高帝、齊武帝的密切關係,繼而寫其在齊武帝死後也參與“謀廢立”的事;於《蕭諶傳》,先說其受到齊武帝、鬱林王的信賴,後寫其在協助齊明帝奪取鬱林王皇位的政變中竟然領兵作前驅;於《蕭坦之傳》,先烘托其受到鬱林王的殊特信任,以至“得入內見皇后”,後寫他成了廢鬱林王而擁立明帝的關鍵人物;等等。
蕭子顯在寫這些事件和人物的時候,都不直接發表議論,而是通過前後史事的對比來揭示人物的品格。清代史學家趙翼評價說:“此數傳皆同一用意,不著一議,而其人品自見,亦良史也。”用顧炎武的話說,這種寫歷史人物的方法叫做“於序事中寓論斷”,司馬遷寫《史記》最善於運用這種方法。蕭子顯學習司馬遷表述歷史的方法,並取得一定的成就,被後代史學家稱為“良史”,這是很自然的。
《南齊書》同《宋書》一樣,都宣揚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遠,又都過分講究華麗的辭藻,這是它們的缺點,也是那個時代留下的印記。
《南齊書》文字比較簡潔,文筆流暢,敘事完備。列傳的撰寫,繼承了班固《漢書》的類敘法,又借鑑沈約《宋書》的代敘法,能於一傳中列述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傳不勝其繁的弊病。又書中各志及類傳,除少數外,大都寫有序文,藉以概括全篇內容,提示寫作主旨。
作者簡介
作者
著作
史學是蕭子顯所酷愛的事業,在他的四十九年的生命歷史上,撰寫了五部歷史著作:《後漢書》一百卷,《晉史草》三十卷,《齊書》六十卷,《普通北伐記》五卷,《貴儉傳》三十卷。他撰《齊書》,是向梁武帝請示並得到梁武帝的批准的。蕭子顯撰寫和完成《齊書》的時間,按照唐代史學家劉知幾的說法,是在梁武帝天監年間(502年—519年)。如果劉知幾的說法是有根據的話,那末《齊書》的撰成當在天監八年(509年)至十八年(519年)期間,即蕭子顯二十歲以後至三十歲以前這十年當中。果然如此,那真是一位青年史學家了。除了《齊書》以外,蕭子顯的其他著作包括文集二十卷都已不存。
後人為了區別蕭子顯的《齊書》和唐初李百藥所撰的《齊書》,把前者稱為《南齊書》,後者叫做《北齊書》。蕭子顯在撰寫《南齊書》的過程中,可以參考的文獻資料和思想還是不少的。早在齊明帝時,史學家檀超和江淹奉詔修本朝史,他們制訂了齊史的體例,但沒有最後完成修撰工作。此外,還有熊襄著的《齊典》、沈約著的《齊紀》、吳均著的《齊春秋》和江淹著的《齊史》十志。蕭子顯的撰述工作,在史書體例上“本(檁)超、(江)淹之舊而小變之”;在史書材料上汲取諸家成果,終於著成《南齊書》六十卷。
全書篇目
本紀
卷次 | 目次 | 題目 | 卷中人物(括弧人物為附傳) |
---|---|---|---|
卷1~2 | 本紀第一二 | 高帝上下 | 蕭道成 |
卷3 | 本紀第三 | 武帝 | |
卷4 | 本紀第四 | 鬱林王 | |
卷5 | 本紀第五 | 海陵王 | |
卷6 | 本紀第六 | 明帝 | |
卷7 | 本紀第七 | 東昏侯 | |
卷8 | 本紀第八 | 和帝 |
志
志第一 禮上 | 志第二 禮下 | 志第三 樂 | 志第四 天文上 |
志第五 天文下 | 志第六 州郡上 | 志第七 州郡下 | 志第八 百官 |
志第九 輿服 | 志第十 祥瑞 | 志第十一 五行 | - |
列傳
卷次 | 目次 | 卷中人物(括弧人物為附傳) |
---|---|---|
卷20 | 列傳第一 | |
卷21 | 列傳第二 | 文惠太子長懋 |
卷22 | 列傳第三 | 豫章文獻王嶷 |
卷23 | 列傳第四 | |
卷24 | 列傳第五 | |
卷25 | 列傳第六 | |
卷26 | 列傳第七 | |
卷27 | 列傳第八 | |
卷28 | 列傳第九 | |
卷29 | 列傳第十 | |
卷30 | 列傳第十一 | |
卷31 | 列傳第十二 | |
卷32 | 列傳第十三 | |
卷33 | 列傳第十四 | 王僧、虔子寂、張緒 |
卷34 | 列傳第十五 | |
卷35 | 列傳第十六 | |
卷36 | 列傳第十七 | |
卷37 | 列傳第十八 | |
卷38 | 列傳第十九 | |
卷39 | 列傳第二十 | |
卷40 | 列傳第二十一 | |
卷41 | 列傳第二十二 | |
卷42 | 列傳第二十三 | |
卷43 | 列傳第二十四 | |
卷44 | 列傳第二十五 | |
卷45 | 列傳第二十六 | |
卷46 | 列傳第二十七 | |
卷47 | 列傳第二十八 | |
卷48 | 列傳第二十九 | |
卷49 | 列傳第三十 | |
卷50 | 列傳第三十一 | |
卷51 | 列傳第三十二 | |
卷52 | 列傳第三十三 | |
卷53 | 列傳第三十四 | |
卷54 | 列傳第三十五 | |
卷55 | 列傳第三十六 | |
卷56 | 列傳第三十七 | |
卷57 | 列傳第三十八 | 魏虜 |
卷58 | 列傳第三十九 | 蠻東、南夷 |
卷59 | 列傳第四十 | 芮芮虜、河南、氐、羌 |
卷60 | 自序(亡) | - |
附錄
《南齊書》序
將以是非得失、興壞理亂之故而為法戒,則必得其所託,而後能傳於久,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託不得其人,則或失其意,或亂其實,或析理之不通,或設辭之不善,故雖有殊功韙德非常之跡,將暗而不章,郁而不發,而檮杌嵬瑣、奸回凶慝之形,可幸而掩也。
嘗試論之,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適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難顯之情,然後其任可得而稱也。何以知其然邪?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為治天下之本,號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設,其言至約,其體至備,以為冶天下之具。而為二《典》者,推而明之,所記者,豈獨其跡邪?並與其深微之意而傳之。小大精粗,無不盡也;本末先後,無不白也。使誦其說者,如出乎其時;求其指者,如即乎其人。是可不謂明足以周萬事之理,道足以適天下之用,智足以通難知之意,文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則方是之時,豈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蓋執簡操筆而隨者,亦皆聖人之徒也。兩漢以來為史者,去之遠矣。
司馬遷從五帝三王既歿數千載之後,秦火之餘,因散絕殘脫之經,以及傳記百家之說,區區掇拾,以集著其善惡之跡,興廢之端,又創己意以為本紀、世家、八書、列傳之文,斯亦可謂奇矣。然而蔽害天下之聖法,是非顛倒而採摭謬亂者,亦豈少哉!是豈可不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夫自三代以後為史者如遷之文,亦不可不謂俊偉拔出之材、非常之士也,然顧以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何哉?蓋聖賢之高致,遷固有不能純達其情而見之於後者矣,故不得而與之也。遷之得失如此,況其他邪?至於宋、齊、梁、陳、後魏、後周之書,蓋無以議為也。
子顯之於斯文,喜自馳騁,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繢之變尤多,而其文益下,豈夫材固不可以強而有邪?數世之史既然,故其事跡曖昧,雖有隨世以就功名之君,相與合謀之臣,未有赫然得傾動天下之耳目,播天下之口者也。而一時偷奪傾危悖理反義之人,亦幸而不暴著於世,豈非所託不得其人故邪?可不惜哉!蓋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故為之者亦必天下之材,然後其任可得而稱也。豈可忽哉!豈可忽哉!
臣恂、臣寶臣、臣穆、臣藻、巨洙、臣覺、臣彥若、臣鞏謹敘目錄昧死上。
貢獻影響
《南齊書》中的一些文化史記載頗有價值。
《南齊書》的論贊在形式上模仿范曄的《後漢書》,在思想見識上,則相差甚遠。當然蕭子顯作為一個史學家,對於歷史和現實問題,還是有一些獨到看法的,這在《南齊書》的論贊中有所反映。他對東昏侯蕭寶卷推行暴政、恣意殺戮和奢侈淫慾,導致南齊政權滅亡的歷史教訓,在《東昏侯本紀》的論贊中做了很好的總結:“史臣曰:‘……東昏侯亡德橫流,道歸拯亂,躬當剪戮,實啟太平。……’贊曰:‘東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則,乃棄彝倫,玩習兵火,終用焚身。’”對於帝王之子從小養尊處優、脫離社會,造成孤陋寡聞、無德無能的嚴重後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認識,並在書中作了較好的分析,這些對於統治階層應是有所教益的。
蕭子顯在宣傳神學迷信方面,與沈約是一脈相承的。齊梁之際佛教興盛,蕭子顯迎合當時的統治者口味,在書中極力鼓吹佛法的力量。《南齊書·高逸傳論》是一篇頌揚佛法的專論。他把佛教與儒家、陰陽家、法家、墨家、縱橫家、雜家、農家、道家相比,論證佛家是最優勝的。他論述佛法勝過儒家學說:“佛法者,理寂乎萬古,跡兆乎中世,淵源浩博,無始無邊,宇宙之所不知,數量之所不盡,盛乎哉!真大士之立言也。探機扣寂,有感必應,以大苞小,無細不容。若乃儒家之教,仁義禮樂,仁愛義宜,禮順樂和而已;今則慈悲為本,常樂為宗,施捨唯機,低舉成敬。儒家之教,憲章祖述,引古證今,於學易悟;今樹以前因,報以後果,業行交酬,連璅相襲。”
與《宋書》一樣,《南齊書》中也存在著大量歪曲史實之處。蕭子顯是南齊宗室,他在為其祖父寫的《高帝本紀》和為父親蕭嶷寫的《豫章文獻王傳》中,都極力進行褒美虛誇,文中不惜使用上萬字的篇幅,極盡鋪陳誇張之能事,百般誇飾其功績,而對篡權奪位之類醜行,則千方百計曲筆諱飾,淹沒其跡。對於其他人物,書中也經常按當時的利害得失,決定對其的取捨與奪。史德的虧缺影響了《南齊書》的撰著質量。
四庫提要
《南齊書》·五十九卷(內府刊本)
梁蕭子顯撰。子顯事跡附載《梁書·蕭子恪傳》。章俊卿《山堂考索引館閣書目》雲“《南齊書》本六十卷,今存五十九卷,亡其一”。
又如《高帝紀》載王蘊之撫刀、袁粲之郊飲,連綴瑣事,殊乖紀體。至《列傳》尤為冗雜。然如紀建元創業諸事,載沈攸之書於《張敬兒傳》,述顏靈寶語於《王敬則傳》。直書無隱,尚不失是非之公。
《州郡志》及《桂陽王傳》中均有闕文,無從補正。其餘字句舛誤,如《謝莊傳》,《南史》作“詔徙越巂”,此書作“越州”。《崔懷慎傳》,《南史》作“臣子兩遂”,此書作“兩節”者。又不可勝乙。今裒合諸本,參核異同,正其灼然可知者。其或無考,則從闕疑之義焉。今本《南齊書》只五十九卷。
逸文
簡介
《南齊書》第六十卷《自序》自唐朝已亡逸,然而姚思廉的《梁書》第三十五卷的《蕭子顯傳》引有《自序》一節,這是《南齊書》的珍貴逸文。
原文
《南齊書》卷六十 自序
余為邵陵王友,忝還京師,遠思前比,即楚之唐、宋,梁之嚴、鄒。追尋平生,頗好辭藻,雖在名無成,求心已足。若乃登高自極,臨水送歸,風動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鶯,開花落葉,有來斯應,每不能已也。前世賈、傅、崔、馬、邯鄲、繆、路之徒,並以文章顯,所以屢上歌頌,自比古人。天監十六年,始預九日朝宴,稠人廣坐,獨受旨云:“今雲物甚美,卿得不斐然賦詩。”詩既成,又降帝旨曰:“可謂才子。”余退謂人曰:“一顧之恩,非望而至。遂方賈誼何如哉?未易當也。”每有製作,特寡思功,須其自來,不以力構。少來所為詩賦,則《鴻序》一作,體兼眾制,文備多方,頗為好事所傳,故虛聲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