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營口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

為積極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不斷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有效促進城市面貌改善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降低傳染病報告發病率,強化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可持續發展,建設健康營口。依照全國愛衛委《國家衛生城市標準》(2014版)和《國家衛生城市評審與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7年營口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7年7月13日
  • 實施時間:2017年7月13日
  • 發布單位:營口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務院、省政府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實施意見為指導,貫徹落實省政府2017年工作報告和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按照“政府組織、分級負責、部門協調、全民參與、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愛國衛生工作方針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重點突破、全面推進”的原則,動員全市人民和全社會力量,積極創建開展國家衛生城市(以下簡稱“創衛”),努力提升城市綜合服務功能,提高廣大人民民眾生活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營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情況
我市“創衛”工作是1995年啟動的,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創建提出(1995年至2004年);第二階段創建實施(2005年至2008年);第三階段快速推進(2009年至2013年)。2014年因《國家衛生城市標準》(2014版)的出台,“創衛”工作停滯。我市停滯多年的垃圾處理廠項目啟動使用,污水處理能力顯著改善,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和人均公園綠地面積(≥8.5平方米)達到標準;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職業病危害和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完全達到控制指標;連續多年沒有甲、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這些成績的取得,為我市啟動新一輪國家衛生城創建提供了基本條件。但對照國家衛生城八項40條評審標準,我市還有一定差距,需在今後創衛工作中攻堅克難,逐項達標。
三、創建原則
(一)堅持統一領導、全民參與。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縣(市)區、各單位分工協作,形成城鄉聯合、部門聯動、全體市民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堅持屬地管理、行業督導。各縣(市)區負責“創衛”各項工作,市直行業部門監督監管,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任務分解、責任到人的責任體系。
(三)堅持助力發展、民眾受益。用好“創衛”引擎,搞好頂層設計,助力全面轉型,堅持“為民、惠民、靠民”,讓民眾成為“創衛”工作的實踐者和受益者。
(四)堅持統籌推進、常態管理。著眼於建立長效機制,以重點整治推動常態化管理,對照標準,分解任務,逐項落實,全面達標。
四、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17年底,在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市容衛生、環境保護、重點場所管理、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等八個方面各項目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
(二)主要指標
1.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0%,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8.5平方米。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85%,環境空氣品質優良天數≥300天,近3年無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
3.建成區鼠、蚊、蠅、蟑螂的密度達到國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標準C級要求。
4.近3年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近3年無甲、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
6.城市建成區無菸草廣告。
7.近3年無職業病危害和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發生。
8.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90%。
9.有愛國衛生工作管理法規或規範性檔案。
10.廣泛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80%以上的社區建有體育健身設施,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比率達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會體育指導員。
11.加強“城中村”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中村”衛生管理水平,徹底改變髒亂差面貌。
五、主要任務
圍繞《國家衛生城市標準》(2014版)八項40條指標,對工作任務及責任部門進行細化分工(見附屬檔案二),確保達到各項創建指標。
六、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組織動員、落實責任(2017年6月至7月)
建立我市“創衛”工作組織領導和日常工作機構,按照創建標準指標落實工作責任制與職責分工。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創衛機構負責人,成員由各部門主要領導擔任,落實各地區、各單位專職“創衛”聯繫人,建立例會與定期匯報制度。各級政府落實創衛工作和宣傳保障經費。針對創建本底材料的11項必備條件,完成市本級創建調研摸底工作。
召開“創衛”工作動員部署會,分解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廣泛開展宣傳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和各責任部門(單位)按照任務分工,組織落實各項“創衛”工作。組織人員到省內已創國家衛生城市的地市參觀學習,吸取創衛城市好的做法和先進經驗。組織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培訓,聘請國家衛生城市評審專家進行標準解讀。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自檢自查(2017年7月至9月)
各縣(市)區政府和各責任部門(單位)根據目標任務及職責分工,組織開展以市容市貌、背街小巷、居民小區、農貿市場、食品餐飲店和“五小”行業、建築工地、河道、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及視窗單位等場所為重點的自檢自查,查找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以問題為導向進行整改提高。
完成市本級申報材料匯總工作。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需提供近三年創衛相關本底資料,包括區域範圍、地理位置、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建成區所含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的名單,建成區內集貿市場名單及地址,公共廁所的數量、名稱和地址,餐飲業名錄,建成區規劃圖及城市交通圖。
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提供愛國衛生工作規範性檔案,縣(市)區提供本縣(市)區愛衛會辦公室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經費等情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和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環境空氣品質指數或空氣污染指數達標情況,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控制達標情況,近3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職業病危害和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發生情況,近3年甲、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情況,建成區菸草廣告情況,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等11項必備條件的完成情況。上述情況需提供省級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各縣(市)區和市直各相關部門(單位)負責完成本部門8類指標資料收集整理和匯報材料撰寫(修改)工作。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標準高、工作量大、任務艱巨,特別是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情況極易出現反彈,縣(市)區政府和責任部門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認真檢查、經常督導、反覆整改,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不斷提高“創衛”質量和水平。
第三階段:鞏固成果、達標創建(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
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鞏固、提高已取得的“創衛”成果。省愛衛辦將於11月對我市創衛工作進行明查暗訪,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省暗訪考評組反饋的意見和建議,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改進措施,確保年底前基本達到“創衛”標準。2018年向省愛衛會提出國家暗訪評審申請。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組織保證體系,確保創衛工作順利開展。成立營口市“創衛”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市“創衛”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各責任單位要進一步完善組織保證體系,強化組織領導,落實一把手工程,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創衛”工作棘手問題。要加強“創衛”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力量,充實調整人員,發揮其組織協調作用,創衛辦要深入一線指導“創衛”工作,保證“創衛”工作有序推進。市、縣(市)區政府和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創衛”工作落實保障經費,確保“創衛”工作順利進行。
(二)建立宣傳發動體系,確保全社會共同參與。“創衛”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沒有廣大民眾的熱情支持和積極參與,很難達到預期目標。要廣泛宣傳發動人民民眾投身到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活動中來。對存在愛國衛生問題進行舉報、監督。通過新聞、廣告媒體、社會宣傳等多種方式開展創衛宣傳,打好創衛攻堅戰。
(三)建立監督考評體系,確保責任到位。加強對“創衛”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評,堅持“三個結合”:集中檢查和日常考核相結合,明查和暗訪相結合,領導視察和定期匯報相結合。“三個考核”:資料考核,考核檔案、技術資料是否完備;現場考核,現場察看;定性與定量考核,以定量考核為主,對完成任務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單位給予表彰;對完不成任務或在國家暗訪和評審過程中影響“創衛”目標實現的單位,除通報批評外,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四)建立“創衛”工作運行體系,確保工作目標實現。根據本方案和國家衛生城市標準要求,將各項指標分解落實到責任部門,並層層簽定目標管理責任狀。確保各項指標按期達標。建立會議、調度、匯報制度。市創衛領導小組要不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創衛”工作匯報。市“創衛”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工作進行調度,各責任單位每季度末要向創衛辦匯報創衛進展情況;建立條塊聯動機制。市“創衛”領導小組成員要認真發揮作用,帶動各部門、各單位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建立督查限期整改機制。市“創衛”領導小組要對“創衛”的各項工作指標進行動態管理,實施監督檢查,針對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整正。隨時督導、定期通報。市政府績效考核辦將此工作納入各縣(市)區、市直部門績效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隨時對各縣(市)區、各責任部門(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推諉、扯皮進行通報。

印發的通知

營政發〔2017〕24號:營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7年營口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2017年營口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業經2017年5月25日第十五屆市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6月19日十二屆市委常委會第30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營口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

政策解讀

市政府:
現將市衛生計生委代市政府擬定《2017年營口市創建國 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稱《方案》)情況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方案》制定依據
一是按照遼寧省、營口市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實施意見中的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內容和《營口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規劃》( 2016-2020 )要求;二是2017年遼寧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大力推進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啟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試點”,省衛生計生委已將省政府工作報告愛國衛生部分內容細化分解並列入2017年度對各市政府績效考核指標;三是省愛衛辦在3月24日全省愛國衛生工作會議上已將我市與瀋陽市、錦州市、葫蘆島市列為2017年全省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暗訪對象。
綜上所述,市衛生計生委依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國家衛生城市評審與管理辦法》(全愛衛發〔2015〕4號),結合我市創衛實際,代市政府制定了《方案》(內含營口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和創建任務分解表),此《方案》已徵求市直相關部門意見並進行了檔案會簽。
二、《方案》主要內容
《方案》共有七個部分。第一部分指導思想;第二部分總體原則;第三部分工作目標;第四部分主要任務;第五部分組織領導;第六部分工作步驟;第七部分主要措施。
《方案》明確了國家衛生城市創建總體目標。主要是貫徹落實省政府2017年工作報告愛國衛生工作內容,圍繞11項主要指標開展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總體上到2017年底,在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市容衛生、環境保護、重點場所管理、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等方面基本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
《方案》強調重點任務和牽頭部門。圍繞《國家衛生城市標準》8項40條指標,對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任務及責任部門進行細化分工,創建工作將按五個步驟完成。第一階段成立機構,落實責任(第一季度):建立我市國家衛生城市創建組織領導和日常工作機構,落實工作責任制與職責分工。第二階段動員部署、分解任務(第二季度):召開創衛工作動員部署會,分解落實各項指標任務,廣泛開展創衛宣傳。第三階段組織實施、自檢自查(第二季度):結合第29個愛國衛生月,開展城鄉環境整潔行動,完成市本級申報材料匯總工作。第四階段收集資料、整理歸檔(第三季度):各區和市直各相關部門完成本部門指標資料收集、歸檔、整理和匯報材料撰寫(修改)工作。第五階段鞏固成果、達標創建(第四季度):年底前基本達到創衛標準。2018年向省愛衛會提出國家暗訪評審申請。
三、有關創建工作的說明
1.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含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市容環境衛生、環境保護、重點場所衛生、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等8項內容,涉及多個市直部門工作,具體執行30多部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是一項複雜、系統工作,需要市直各部門、各區政府密切配合,統籌推進。要認真理順每項工作任務,儘快制定並上報本部門、本行政區創建計畫,增加投入,有步驟實施。
2.創衛必須強化組織領導,主要是落實一把手工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創衛機構負責人,統籌解決愛國衛生和創建衛生城市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為愛國衛生和創建衛生城市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和必要的經費保障。成員由各部門主要領導擔任,建立例會與定期匯報制度,落實創衛宣傳和創衛工作。增強創衛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力量,辦公室主任由市領導擔任,副主任由主要成員部門領導擔任。辦公室人員由市委宣傳部、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公用事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督局、市教育局、市文體新廣局各抽調1名,市衛生計生委抽調10名專職創衛人員聯合組成。各地區、各部門設立1名具體負責創衛工作聯絡員,以保證創衛工作紮實有序推進。
3.堅持問題導向,提出針對性措施。主要是加強創衛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評,堅持三個結合、三個考核。建立創衛工作運行體系,確保工作目標實現。一是建立會議、調度、匯報制度。二是建立條塊聯動機制。三是動態管理,限期整改。四是建立獎懲機制。創衛工作納入各縣(市)區、市直部門績效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創衛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完成任務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單位給予表彰;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推諉、扯皮,影響創衛目標實現的單位,除通報批評外,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4.年度創衛省級考核時間節點。5月31日前,市政府出台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實施方案檔案並向省提交;7月31日前,完成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申報材料並通過省級評審。11月,省愛衛辦組織專家評審組將對我市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進行明查暗訪,下達整改方案,協助我市完成創建任務。上述考核指標需提交啟動工作相關證明材料(市政府出台創衛工作實施方案、會議通知或啟動會現場照片等,制定宣傳方案、開展創衛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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