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實施方案(2017—2020年)

創建國家衛生城鎮是改善環境、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對於建設健康營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為做好我市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口市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實施方案(2017—2020年)
  • 頒布時間:2017年12月21日
  • 實施時間:2017年12月21日
  • 發布單位: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以國家衛生城鎮創建為抓手,堅持政府主導、跨部門協作、全社會動員,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全民共建共享,統籌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打造宜居生活環境和社會發展環境,加快推進健康營口建設步伐。
——2017年開始,縣(市)區全部啟動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
——2018年,鮁魚圈區、蓋州市、大石橋市、老邊區各有一個鄉鎮必須進入國家衛生鄉鎮。
——2019年,蓋州市、大石橋市各有一個鄉鎮必須進入國家衛生鄉鎮。
——2020年,營口市必須進入國家衛生城市行列,大石橋市、蓋州市爭取進入國家衛生城市行列。
二、重點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城市功能
全面維修和養護主次幹道、背街小巷,保證路面平整,排水暢通,街路環衛設施配備符合標準,城市道路裝燈率100%。完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體系,垃圾、糞便收運全面實現密閉化。市本級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85%。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升級改造城鎮公廁,城市主次幹路、車站、旅遊景點公廁不低於二類標準。加強園林綠化建設,治理裸露地面,保證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8.5m2。〔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二)加強市容環境綜合治理,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加強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積極拓展覆蓋面積和管理內容。開展建成區內“十亂”整治,落實清掃保潔制度,消除城鎮區域內衛生死角。規範管理各類在建、待建、拆遷工地和市政臨時施工工地。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管理,規範臨時便民市場和早、夜市。加強對老舊小區的改造力度,完善社區衛生設施,落實保潔制度。開展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的綜合治理工作,平整硬化街路、配齊環衛設施,落實日常保潔制度,垃圾清運率100%。〔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商務局〕
(三)加強環境保護治理工作,提升城鎮居住品質
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保轄區內無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開展大氣污染治理,確保主要污染物濃度年均值逐年下降,環境空氣品質達到標準。杜絕秸稈焚燒現象,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加強區域環境噪聲監測和管理。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和城區內水環境功能區劃定工作。規範醫療廢棄物處置,按要求處理排放醫源性污水。〔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農委、市衛計委〕
(四)加強行業監管力度,確保重點場所衛生和食品安全達標
全面落實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開展行業排查工作,加強對食品安全“三小”、公共場所“四小”行業從業人員培訓和證照管理,餐飲業、集體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率≥90%,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大對公共場所、食品生產和經營場所監督執法力度,落實清洗消毒制度和病媒生物防制措施。開展健康學校建設活動,加強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控制工作。開展職業健康教育,嚴防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開展水質監測工作,出廠水、管網末梢水和小區直飲水水質監測達標。〔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計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
(五)加強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
落實傳染病防控工作機制,按期完成重點疾病預防控制規劃要求,確保不發生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的甲、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進一步規範疫苗存儲、運輸和接種工作,以街道(鄉鎮)為單位開展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工作。積極開展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建設,實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建設健康步道、健康主題公園。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救治管理工作網路,加強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打擊非法行醫、非法採血和非法醫療廣告,降低嬰兒死亡率和孕產婦死亡率。〔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計委、市工商局〕
(六)加強環境綜合治理,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建立政府組織與全社會參與相結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機制,落實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綜合防制要求,開展病媒生物日常監測工作,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況,制定分類處置措施,確保鼠、蚊、蠅、蟑螂密度達到C級標準。〔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計委〕
(七)加強組織機構建設,提高愛國衛生組織管理水平
健全轄區內各級愛衛會組織,市、縣(市)區級愛衛會辦公室獨立設定,人員編制能適應實際工作需要,落實好愛國衛生工作經費。社區居委會及村委會配備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協調做好愛國衛生工作。愛國衛生工作和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各級愛衛會落實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開展衛生街道、衛生社區、衛生單位等創建活動。暢通愛國衛生建議與投訴平台,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90%。〔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八)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提高人民民眾健康素養
健全健康教育網路,安排好專項經費,落實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計畫。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落實工作場所工間操制度。加強社區體育健身設施建設。深入開展禁菸、控煙宣傳活動和無煙單位創建活動,禁止菸草廣告。〔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計委、市文體新廣局、市工商局〕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本地區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重點任務,確保各項指標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組織轄區內鄉鎮開展國家衛生鄉鎮創建工作,確保2019年通過評審和命名,通過評審的國家衛生鄉鎮數量各縣(市)區不少於1個。
市直各部門根據自身工作職責,加強對各縣(市)區相關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做好《國家衛生城市評審與管理辦法》要求的必備指標完成情況的審核認證工作。
市愛衛辦負責協調各部門,指導各縣(市)區創建國家衛生城鎮工作,組織開展材料審查、暗訪調研和技術評估。
三、工作程式和進度安排
國家衛生城鎮評審每三年為一個周期,分創建申報、材料審查、暗訪調研、技術評估四個階段。
(一)國家衛生城市創建
1.創建申報。2017年6月底前,市政府向省愛衛辦提交創建申請和申報材料。2018年5月底前,大石橋市要提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申請、提交申報材料;蓋州市創衛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同步直接創建國家衛生城市。
2.材料審查。2017年7月底前,我市申報材料通過省級評審;2018年6月底前,大石橋市爭取申報材料通過省級評審。
3.暗訪調研。2017年11月底前,我市通過省級暗訪;2018年11月底前,大石橋市爭取通過省級暗訪。
4.技術評估。2018年5月底前,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通過省級技術評估;2019年5月底前,大石橋市爭取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通過省級技術評估。
(二)國家衛生鄉鎮創建
1.創建申報。每年3月上旬,各縣(市)區愛衛會向市愛衛辦提交當年創建申請和申報材料。
2.材料審查。每年3月底前,申請創建地區申報材料通過市級評審並上報省愛衛辦。
3.暗訪調研。每年7月底前,申請創建地區通過市級暗訪,8月底前通過省級暗訪。
4.技術評估。每年10月底前,申請創建地區通過市級技術評估,11月底前通過省級評估。
(三)省級衛生城市創建
1.創建申報。2017年6月底前,蓋州市政府向市愛衛辦提交創建申請和申報材料。
2.材料審查。2018年3月底前,蓋州市申報材料通過市級評審;2018年5月底前,蓋州市申報材料報至省愛衛辦,7月底前通過省級評審。
3.暗訪調研。2018年9月底前,蓋州市通過市級暗訪,11月底前通過省級暗訪。
4.技術評估。2019年5月底前,蓋州市創建省級衛生城市通過省級技術評估;2019年11月底前,通過省級綜合評審。
四、考核評價
(一)完善考核機制。市政府按年度將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分別對市直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完成情況實施考核。各縣(市)區政府根據全市國家衛生城鎮創建進度安排制定實施方案,並將該項工作納入本轄區考核體系。
(二)落實獎懲措施。省政府已列支專項資金實施“以獎代補”,對每個通過國家評審並被命名的市(含縣級市)獎勵300萬元,我市將以通報的形式對通過國家評審並被命名的縣(市)區、鄉鎮和在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予以表揚獎勵。對於評審周期內工作不力、落實任務不到位的縣(市)區及有關部門,市政府將進行通報、約談。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督查問責機制,確保各項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落到實處。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作為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責任主體,要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宜居鄉村建設、特色小鎮建設及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有機融合,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由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建立順暢的指揮調度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調度會,嚴格按照標準和時間節點,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全面達標。
(二)注重長效管理。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為目標,以落實責任制為重點,加強督查考核和獎懲問責,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模式,破解管理難點,提高管理效率,嚴格杜絕突擊迎檢等形式主義,探索適合本地區,行之有效的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和提高國家衛生城鎮創建成果。
(三)加強輿論宣傳。各縣(市)區、各部門要積極利用各種宣傳平台,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廣泛調動人民民眾積極性,自覺支持、主動參與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要加強民眾監督和社會監督,不搞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拓寬民眾意見投訴渠道,及時解決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

印發的通知

營政辦發〔2017〕66號: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營口市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營口市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實施方案(2017—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解讀

一、《創建實施方案》出台背景
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始於1989年,3年一個評審周期。截至2015年,我省共累計命名國家衛生城市3個、國家衛生鄉鎮(縣城)11個,分別占全省城市(含縣級市)、鄉鎮(縣城)總數的9.68%和0.71%,位居全國第29位。為此,省政府第106次常務會議決定以國家衛生城鎮創建為抓手,全面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加快特色小鎮和美麗鄉村建設。並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全省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制定了《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全面推動我省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統籌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打造宜居生活環境和社會發展環境,加快推進健康遼寧建設步伐。
2017年我市被省列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之一,同時鮁魚圈區熊岳鎮被國家愛衛會命名為國家衛生鄉鎮,實現了我市國家衛生鄉鎮創建零的突破。為積極推進我市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按照《遼寧省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實施方案(2017—2020年)》(遼政辦發[2017]73號),各市政府根據全省國家衛生城鎮創建進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並參照制定本地區“以獎代補”方案,報省愛衛辦備案的要求。市衛生計生委參照省方案代市政府擬定了《營口市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實施方案(2017-2020年)》
二、《創建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創建實施方案》共分五部分。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以國家衛生城鎮創建為抓手,堅持政府主導、跨部門協作、全社會動員,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全民共建共享,統籌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打造宜居生活環境和社會發展環境,加快推進健康營口建設步伐。
——2017年開始,縣(市)區全部啟動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
——2018年,鮁魚圈區、蓋州市、大石橋市、老邊區各有一個鄉鎮必須進入國家衛生鄉鎮。
——2019年,蓋州市、大石橋市各有一個鄉鎮必須進入國家衛生鄉鎮。
——2020年,營口市必須進入國家衛生城市行列,大石橋市、蓋州市爭取進入國家衛生城市行列。
(二)重點任務和責任分工
《實施方案》從城鎮基礎設施、市容環境衛生、環境保護、重點場所衛生和食品安全、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病媒生物防制、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和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八個方面明確了工作重點和責任分工。
1.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城市功能。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住建委。
2.加強市容環境綜合治理,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住建委、市商務局。
3.加強環境保護治理工作,提升城鎮居住品質。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農委、市衛生計生委。
4.加強行業監管力度,確保重點場所衛生和食品安全達標。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
5.加強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工商局。
6.加強環境綜合治理,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7.加強組織機構建設,提高愛國衛生組織管理水平。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8.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提高人民民眾健康素養。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文體新廣局、市工商局。
(三)工作程式和進度安排
《實施方案》按照國家衛生城市、國家衛生鄉鎮兩個層面,對2020年以前全市的工作目標、工作程式和進度安排作了部署。
對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創建實施方案》要求市本級於2017年6月底前提交創建申請和申報材料,7月底前通過省級評審,11月底前通過省級暗訪;2018年5月底前通過省級技術評估。大石橋市於2018年5月底前提交創建申請和申報材料,6月底前通過省級評審,11月底前通過省級暗訪,2019年5月底前通過省級技術評估。蓋州市在創衛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同步直接創建國家衛生城市。
對國家衛生鄉鎮創建工作,《創建實施方案》要求各縣(市)區每年3月底前提交當年創建申請和申報材料,8月底前通過省級暗訪,11月底前通過省級技術評估。
(四)考核評價
《創建實施方案》從完善考核機制和落實獎懲措施兩方面,明確了市政府、縣(市)區要對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實施績效考核,並落實表揚、“以獎代補”及通報、約談等獎懲機制;市政府在省政府“以獎代補”的基礎上,同步列支專項資金實施“以獎代補”,對每個通過國家評審並被命名的衛生城市(含縣級市、建成區)各獎勵100萬元,對每個通過國家評審並被命名的衛生鄉鎮各獎勵50萬元,受獎縣(市)區、鄉鎮可以從“以獎代補”資金中提取20%用於獎勵個人。
(五)工作要求
《創建實施方案》從強化組織領導、注重長效管理、加強輿論宣傳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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