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5年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廣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法》要求,由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編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諮詢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

一 概 述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廣州市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穗府辦〔2015〕21號)的工作部署,結合荔灣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2015年我區政務公開工作的重心要求是:全面開展全區政府入口網站普查和整改、保障信息公開時效,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暢通政民互動渠道,最佳化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流程,提高重大行政決策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務水平,確保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提升荔灣區政府公信力。
(一)全面開展網站普查,督辦落實主動公開
一是專責小組巡檢,監督整改,推進落實普查工作。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政府網站普查的通知》(粵府辦[2015]19號)要求,荔灣區政府成立荔灣區政府網站普查工作小組,履行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審核、把關的主體責任,統籌組織和協調推進我區政府入口網站和各部門子網站檢查整改工作。先後召開了荔灣區政府網站普查工作小組、全區部門、街道網站普查工作等會議,在會議上解讀政策檔案、分析問題、部署各階段網站普查整改工作,指導全區43個現有政府網站分階段逐步進行整改,
二是督辦落實到位,及時上報,保障信息公開達標。我區嚴格落實市政府辦公廳和區委區政府的普查工作重點要求。由區委辦、區府辦、區政務辦組成督辦檢查組,全面檢查全區部門網站,由區政府對網站不達標部門發出整改督辦通知,逐個單位和欄目落實。在每個階段的要求時間內將開展情況上報到市政府辦公廳。在普查最後階段,全區信息公開部門均按時按要求完成整改並取得成效,通過市網站普查小組檢查各項指標完全達標,荔灣區網站普查整改工作獲得上級部門認可,並在全市網站普查工作會議上介紹經驗。
(二)嚴抓重點政府信息,依法行政依時公開
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部署,主動、及時、全面、準確發布權威政府信息;全面梳理涉及行政審批、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政府採購信息、保障性住房、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價格和收費、征地拆遷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做好主動信息公開;全面梳理公共服務信息,實行集中管理,分類發布;規範本區的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程式,準確把握申請人的具體訴求,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努力滿足申請人的合理訴求,做到“清楚告知,完全結案”。
(三)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網上辦事服務公開
全面落實行政審批標準化,修訂辦事指南,以及審批依據、審批標準,進一步最佳化業務流程。一是完善行政審批受理清單,新增及廢止審批事項清單、查漏補缺。以及完善建設工程聯合勘察審批事項流程,使受理工作更加規範,並及時做好清單公開。二是擴大行政審批受理範圍。在區屬各部門業務納入“一窗式”綜合服務的基礎上,實現商事登記業務新辦企業“統一受理、多證聯辦”制,對統一受理、涉及互為關聯的事項實行“內部流轉、聯審聯辦”制。三是設立24小時自助服務區,配置有“自助終端”,供市民進行政務信息查詢、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國地稅相關憑證、個稅清單、個人完稅證自助列印等業務。
(四)配合完善社區管理,推進便民信息公開
為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配合荔灣區社區服務管理體制改革,全力推進和參與開展社區服務管理建設。一是做好全區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的信息公開,在區政府入口網站開設了“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工作專欄”,公開全區22個行政街道1363個格線的服務人員聯繫方式,並以二維碼方式公開每個格線社區情況。二是配合“12345熱線指揮中心”開展政府服務建設和管理,推進全區政務互動,進一步拓寬互動渠道推進網路問政。三是積極利用“荔灣政務”微信公眾號推進便民信息公開,先後在微信功能里增設了辦理預約、進度查詢、醫院掛號、出入境業務、戶政業務、機動車業務線上辦理等服務項,率先利用新媒體向市民提供移動化的民生服務和零距離的政民互動。
二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含下屬部門)2015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413條,其中1.組織機構76條;2.規章1條;3.規範性檔案124條;4.其他檔案407條;5.動態類信息2894條;6.行政執法類信息218條;7.辦事指南類信息65條;8.財政決算信息172條;9.政府工作報告1份;10.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58份;11.其他信息3397份。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法規類的信息125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6%;行政執法類信息218條,占總體的比例為2.9%。屬於本區各單位業務類信息2959條,占總體的比例為40%,主要為區政府及各部門、街道辦事處業務工作動態。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屬區政府財政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信息173條,主要為區政府及各部門財政預決算,包括:1、公開了荔灣區人民政府2015年部門預算、公共財政預算資金安排“三公”經費及會議費預算情況、公開了荔灣區人民政府2014年財政決算情況(含非稅收入情況、“三公”經費及會議費開支情況);2、公開區屬各部門2015年度部門預算、2014年度部門決算等;3、主動公開《關於轉發〈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等制度。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區人民政府採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工作:主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府新聞發布會以及微信、微博等公共媒體,設立的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政府信息公告欄、電子螢幕等場所或者設施和採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和渠道予以公開。在便民服務上,推進格線化管理,開設了“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工作專欄”,公開全區22個行政街道1363個格線的服務人員聯繫方式,並以二維碼方式展示以方便公眾了解所以社區的情況;完善網上辦事大廳建設,方便市民足不出戶查詢和辦理業務;在各街道設立政務服務自助終端等形式,方便市民查詢和辦理業務。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及各部門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73件,其中通過我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網上申請有32件,通過公開受理視窗當面提交的申請有100件,其他為信函等其他方式提交。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30%屬國土規劃類信息,19.7%屬行政執法類信息,15%屬公安類信息,其餘是涉及環保、食藥監、財政等的信息。
在已經答覆的173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95件,占總數的56%,主要涉及國土規劃、環保、執法監管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開”14件,占總數的8.2%,主要涉及國土、食品藥品監管等信息。
“不予公開”的17件,占總數的1%。主要是因為涉及個人隱私及涉及商業秘密;
“信息不存在”的20件,占總數的1.2%;
“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的18件,占總數的1%;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1件,占總數的0.5%。
四 其他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含下屬部門)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101169次;接受市民投訴舉報1158次。
五 複議、訴訟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區法制辦、區行政複議辦)2015年度發生針對本級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對依申請公開答覆存有異議;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0件。
六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需加強監督,仍存在可以主動公開或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沒有主動做好公開,使公民通過依申請公開的方式來獲取,二是處理依申請公開案件時,職能部門對公民提交的申請是否完全公開或部份公開存在把握不準,需加強培訓與監督。
(二)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拓展政務公開領域。對照權力清單,監督各部門向社會全面公開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許可權、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重點推進各部門財政預算(部門預算、“三公”經費)、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征地拆遷)、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
二是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渠道。整合全區政府入口網站資源,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加大辦事信息公開。充分利用入口網站、社會新媒體、app等套用系統,結合“12345”政府服務熱線和城市社區格線化信息系統,構建全方位的政務信息公開和便民信息服務體系為公眾提供政務信息公開和服務。
三是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辦度。按照區政府重點工作分工和各部門權力清單,落實信息公開責任,加強網上信息公開管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加大政務APP、微信的管理力度,重點抓好對媒體特別關注的財政預決算等重點事項公開規範,增強部門依法行政意識,做好部門依申請公開。
七 說明與附表
(一)其他說明:統計期限為2015年全年,統計範圍包括區屬各部門、街道辦事處。
(二)附表
附表1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單位:條
指標
數量
主動公開信息數
7413
其中:1.組織機構
76
2.規章
1
3.規範性檔案
124
4.其他檔案
407
5.動態類信息
2894
6.行政執法類信息
218
7.辦事指南類信息
65
8.財政預決算信息
172
9.政府工作報告
1
10.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58
11.其他信息
3397
附表2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單位:條
指標
數量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申請總數
173
其中:1.網上申請數
32
2.信函申請數
41
3.當面申請數
100
4.傳真申請數
0
5.其他形式申請數
0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173
其中:1.同意公開
95
2.同意部分公開
14
3.不同意公開
17
4.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18
5.非本機關或信息不存在
20
6.與生產生活科研需要無關
5
7.申請內容不明確
1
8.其他
3
附表3 其他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接受諮詢數量
人次
101169
投訴舉報數量
人次
1158
附表4 申訴情況統計表單位:件
指標
數量
行政複議數
1
行政訴訟數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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