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3年度浙江省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由浙江省地方稅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綜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複議及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主動公開的形式及相關渠道,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其他有關情況,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下一步工作方向,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

201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落實浙江省委乾好“一三五”、實現“四翻番”決策部署的開局之年,面對複雜嚴峻的稅收經濟形勢,全省地稅部門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浙江省委“八八戰略”、“兩創”總戰略,以“促進發展、保障民生、科學理財、加強監管”科學理財觀為統領,秉承“實、穩、優”財稅核心價值理念,對外做好“生財、聚財”兩篇文章,對內夯實“業務、作風、制度”三項建設,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服務基層、服務企業的主旨,以充分保障納稅人的知情權,構建和諧征納關係為立足點,以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為出發點,積極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推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2013年,浙江省地稅部門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著力在事前審批上做減法。全省地稅系統行政許可事項由4項減少為3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由122項減少為16項。梳理部門行政權力,形成部門“權力清單”並公開運行流程,進一步規範部門權力。認真開展審批制度改革跟蹤問效工作,通過實地檢查、徵詢納稅人意見等方式,充分了解各地就審批制度改革中關於辦理時限、精簡資料、免填單等要求的具體落實情況,督促各地進一步簡政、提速。堅持以納稅人的需求為導向,增強稅收宣傳的針對性,提高納稅諮詢答覆意見的精準度。深化辦稅服務廳綜合管理系統功能套用,推進辦稅流程再造和管理創新,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探索影像系統建設,減少紙質涉稅資料報送。充分發揮《稅友龍版》平台優勢,運用網上申請、受理、審批、提醒和反饋五大功能,強化稅企互動。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認真執行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實施《條例》的要求,在吸取有益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省局本級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突出稅收政策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和互動性,在政策許可權內及時、高效地把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以及省政府出台的社會保險費有關優惠政策信息予以公開,落實到相關企業,力促企業轉型升級,提升了納稅人的滿意度。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3年,浙江省地方稅務局以納稅服務為重點,繼續推進稅務信息公開,著力最佳化納稅服務。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除依法不予公開以外,主動公開相關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開以外,主動公開相關政府信息。通過各種便於納稅人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全面公開,實現辦稅事項公開透明,使得征納雙方溝通渠道更加暢通,同時增強了廣大地稅幹部依法徵稅、規範行政的意識,也切實保障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降低了納稅成本,密切了征納關係。按照《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積極做好了本年度的年報發布工作,督促全省各級地稅機關在3月份公布年度報告。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

截至2013年底,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通過官方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累計1019條,其中機構信息21條,政策法規信息90條,人事管理信息8 條,工作動態889條,其他工作11條。

主動公開的形式及相關渠道

1.網站平台: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入口網站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以“稅收宣傳、政務公開、服務大眾、提供稅務信息、監督地稅執法”為服務宗旨,無償為社會公眾和納稅人提供辦稅服務和信息服務,是我省地稅網上辦稅服務和政府信息公開、稅收宣傳等相結合的平台。
2.《浙江省地方稅務局法規政策公告》:主要刊登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等,採用月刊形式,全年12期,通過全省辦稅服務廳提供給納稅人。
3.地稅信息發布:定期或不定期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發布稅收政策、征管制度、稅收統計數據、稅收工作重大舉措以及其他重要新聞,配合做好稅務信息公開、稅收宣傳等各類新聞、信息的發布。主要有浙江線上網站開設的地稅頻道,浙江經視《陽光行動》欄目,《浙江日報》、《今日早報》等報紙。
4.各地辦稅服務廳:通過辦稅服務廳中的觸控螢幕查詢系統、辦稅指南、涉稅公示公告欄、大螢幕顯示器等設施,向納稅人公開各項稅收政策法規、制度、辦法和流程等。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嚴格執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規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流程,形成環環相扣、快速回響的辦理機制,提高受理的效率。截止到2013年底,省局機關共受理了12件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並及時按規定進行了相應處理。
(一)嚴格信息公開保密審查
根據《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稅務機關工作秘密範圍的規定》,對受理的申請,在審核時把握好公開與不公開的界限,如對屬於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信息;對內部研究、討論或審議過程中的信息;對公開後可能影響稅收調查、取證和檢查等稅收執法活動的信息等五類信息,規定不予公開。對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制定了詳細的目錄。
(二)明確申請受理後的辦理流程
對各類申請由辦公室業務負責人初審後,分三類情況進行處理,能當場答覆的當場處理,需由省局相關職能處室受理的轉發至相關處室辦理,應由市、縣局受理的通過網上分發至市局處理,同時明確各部門辦理的要求和時限。

其他有關情況

(一)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浙江省地方稅務局沒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費用。
(二)政府信息公開中的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3年,省局機關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階段,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將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在公開載體建設上下功夫,擴大公開的方式和手段;在加強基層培訓上下功夫,提升全省地稅系統政府信息公開水平;在推行“陽光稅務”上下功夫,自覺將稅收工作置於全社會特別是廣大納稅人的監督之下,努力提高納稅人的滿意度和遵從度。
一是加強稅收宣傳諮詢。依託《浙江稅務》雜誌網站報刊、電視涉稅欄目以及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認真組織開展第23個稅收宣傳月活動和經常性的稅法宣傳,提高稅收政策透明度和確定性。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把稅收宣傳諮詢和企業具體情況相結合,提高宣傳的針對性、精準度,滿足納稅人個性化需要。二是完善服務平台建設。深化辦稅服務廳綜合管理系統功能套用,推進辦稅流程再造和管理創新。整合納稅服務志願者、納稅人之家、納稅人學校以及“四個日”主題納稅服務活動等個性化服務平台,開展各項個性化納稅服務。三是探索納稅人權益保護機制。建立納稅人權益保護平台,提升納稅人權益保護水平。四是深化“透明預算”管理,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繼續做好本部門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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