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1、1023年,
北宋政府發行世界上第一種由政府發行的
紙幣:
交子。
4、1023年夏汛來臨之際,由於常豐堰(唐李承修建,後於玖佑增修一次)年久失修,被海潮和暴雨沖刷得破敗不堪,多處潰決,海潮倒灌,內澇難排,滷水所到之處莊稼枯萎,廬舍漂浮,亭灶被毀,民不聊生。
范仲淹體察民情,具情呈摺給江淮制置發運副使
張綸,請求修築
捍海堰工程。張綸雖是
范仲淹在南都學舍時的同窗好友,但他更看重
范仲淹以民之疾苦為重的精神,於是迅速報請朝廷批准修堤,推薦范仲淹為治海能人。
天聖三年,經
宋仁宗批准,范仲淹被委任為興化縣令,主持築堰。
范仲淹一上任,即遇到修堰選址難題。常豐堰年久失修,破敗不堪,海岸線幾經變遷,修築海堤亟需重新勘測選址。在科學技術尚不發達的宋代,要在沿海準確勘測,確定堤址,實是不易。
范仲淹立即召集當地治水能人,共商對策。可這些人多年從事內河治水,對治海築壩卻是“門外漢”。皇命威嚴,責任重大,在規定時間內完不成任務,瀆職之罪誰也承擔不起。這時,縣裡的一名幕僚建議,不如在舊堤原址修築一番,上可以交付皇命,下可以安穩百姓,即使效果不理想,也可找出很多理由搪塞。可
范仲淹深深地知道,修堤工程一旦啟動,必然會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草草了事,勞民傷財不說,還會給鹽場一帶百姓的生產生活留下難以估量的後遺症。為此,
范仲淹親臨海邊實地考察,苦苦尋找治海良策,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研究,他始終沒有找到解決問題的最佳辦法。
5、公元1023年,仁宗皇帝
趙楨登位,即制定了嚴密的防火措施,降旨在京廂軍中,挑選精幹軍士,組成隊伍,建制為專事消防機構——
軍巡鋪。 據《東京夢華錄》記載:汴京城中,“每坊巷三百步許,有軍巡鋪房一所,鋪兵五人”。這些軍士都經過嚴格訓練,技精、藝高、膽大、責任心強。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夜間巡警”,督促居民按時息燈,消除火災隱患。為及時發現火警,軍巡鋪還在“高處磚砌望火樓,樓上有人卓望”。鋪兵輪流更替,晝夜值班,風雨寒暑不避。發現火警,及時報告。樓下“有官房數間,屯駐軍兵百餘人”,並備有多種滅火器械;“諸如大小桶、麻搭、斧鋸、梯子、火叉、大索、鐵貓兒之類”,一應俱全。一旦發生火災,這些軍士便立即攜帶消防器械,奔赴失火地點進行撲救。同時,鋪兵還飛馬報告失火地段的軍政長官廂主,
開封府尹及負責京都衛戍的馬步軍殿前
三衙,“各領軍級撲滅”。在撲救中,各支部隊配合密切,有的警戒彈壓,維持秩序;有的救護,安置受傷居民;有的搶救財產;有的運水滅火,紋絲不亂。故而“每遇火發撲救,須臾便滅”,“不勞百姓”。
6、
農安遼塔位為遼聖宗
耶律隆緒時期太平三年(公元1023年)所建,至今已有近千年的歷史。古塔為八角十三層,實心密檐式結構,分塔基、身、剎三部分,通高44米。塔身由不同形狀的青青磚、平瓦、筒瓦、貓頭瓦和水文瓦等砌成。它是長城以北少有的遼金時期文物之一,也是我國最北的古塔。在修繕過程中,曾出土釋迦牟尼和觀音的塑像、瓷香爐等珍貴文物。遼塔成為
黃龍府和農安的象徵。被列為吉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7、
天聖元年(1023年),
宋仁宗命高克明圖繪便殿,畫成,深為仁宗所賞愛,即刻晉升為畫院侍詔,守
少府監主簿,賜紫。
8、
阿育王塔:興建於宋代
天聖元年(1023年)。塔高40餘米,九級八面,是蘇北地區現存最高和最古老的一座寶塔。據建塔時嵌在塔內壁上的碑文記載,此地原先曾建過一座塔,在唐代時號稱全國第二,可見此塔在我國的建塔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
妙通塔
妙通塔位於淮安市
漣水縣城西門,東臨綠水環繞的五島公園。據清代
雍正《安東縣誌》記載,該塔始建於北
宋仁宗天聖元年(1023年),為能仁寺(舊名“承天寺”)的主要建築之一。塔身實體,皆為磚砌,七級八面,高30餘米
出生
劉祁:寫下《歸潛志》
盧侗:潮汕八賢之一
1023年-逝世
1023年10月24日——
寇準,中國
北宋政治家(961年出生),寇準死於雷州,有《寇忠愍公詩集》傳世。
歷史記載
頒布貼射法
天聖元年(1023)正月,宋朝河東、河北、陝西三路軍糧不足,而三路的軍糧儲備主要依靠茶鹽之利,因而
宋仁宗命令
中書、
樞密院二府大臣共同商討解決軍糧不足問題的措施。為此還設定了一個專門的機構計置司,由樞密副使
張士遜、參知政事
呂夷簡、
魯宗道負責。計置司成立後,首先討論了
茶法的利弊並上書皇帝,建議廢除原來實行的三稅法,實施貼射法,就是總計東南十三茶場茶葉買賣本息,廢除政府預支茶戶本錢的制度,允許商人與種茶戶之間自由買賣茶葉,茶葉價格一律按中等茶計算,官府徵收其差格,比如
舒州(今安徽潛山)羅源場茶葉本來五十六文錢一斤,但原來政府預支種茶戶本錢二十五文,貼射法頒布後,官府不再預支茶戶本錢,只收其中的差額三十一文而已。但茶戶必須將茶葉送到官府指定的地方出賣,隨商人所需而取,由官府發給商人憑證,以防私下買賣茶葉。因而被稱之為貼射法。
置益州交子務
宋初,
四川地區老百姓因鐵錢沉重,不使攜帶,因而成都附近的人民就私下造券,稱為交於。交於較輕,便於貿易,由成都的十六家富戶主持
交子的發行。後來,由於這些富戶家道逐漸衰落,償還不了所欠民戶錢款,因而屢屢出現打官司的事件。大中祥符末年,
薛田任
成都府路轉運使,建議朝廷由官府設定交於務以控制交於的出納,但這一建議很長時間都未申報到朝廷。其後
寇瑊知成都府(今四川成都),向朝廷建議廢除交於。恰恰在此時,
寇瑊離任而由
薛向代替其職務。
宋仁宗下令
薛田與
成都府路轉運使
張若谷討論交於的利弊.
薛田、張若谷看法一致,認為若廢除交於。對成都地區的商業貿易極為不利,因而他們建議由政府設定交於務,禁止老百姓私遣交於.
宋仁宗接到報告後,仍然不太放心,又命令
梓州路提點刑獄同薛田、
張若谷等人共同商定設定
交子務事宜,但他們依然堅持原來的看法。天聖元年(1023)十一月,宋朝政府設定了
益州(今四川成都)
交子務,每年發行一百二十五萬
交子。這樣,
交子就完全控制在政府手裡了。
宋任李德明為尚書令
天聖元年(1023)正月,
宋仁宗繼位以後,立即派遣使者帶著朝廷的聖旨到西夏,詔書內容為,自己剛剛繼承皇帝之位,任重而道遠,因而對各級官僚都進行了賞賜,但賞賜應該公平,因此特別授予
李德明為檢校太師、守太傅、尚書令兼中書令,
使持節都督夏州諸軍事、行夏州刺史、充
定難軍節度使、夏銀綏宥等州管內觀察、處置、押蕃落等使、西平王,增加食邑一千戶,實封四百戶,其它散官、勛階不變。
天台埽工程建成
天聖元年(1023)四月,
宋仁宗任命
祠部郎中孫沖為都大巡河,
張君平為簽書滑州(今河南滑縣)事,負責堵塞滑州決堤的黃河河道。其後
宋仁宗派參知政事
魯宗道監督這一工程的進展情況,
張君平又推薦
太常博士李謂為修河都監,管理堵塞河道事務,魯宗道採納了李謂的建議,準備夏天動工,但
孫沖認為夏天堵塞河道只能是浪費人力、物力,即使堵住了,必然還會決口。但魯宗道一意孤行,上書
宋仁宗,將
孫沖調離其任。工程開工後,負責堵塞河道的士兵許多乾渴而死,這次堵塞黃河決口失敗了。
天聖五年(1027)七月,
宋仁宗又任命彭睿為修河都部署,宦官岑保正為鈐轄,宦官
閻文應、水利專家
張君平為修河都監,率領三萬八千餘名丁夫、二萬一千餘名士兵,堵塞滑州黃河決口。同年八月,
宋仁宗又委派
知制誥程琳到滑州檢查工程質量,並由政府出資五十萬貫購買所需物資。同年九月,修築滑州黃河決口的工程順利完成,
宋仁宗將堵塞滑州黃河決口的堤壩命名為天台埽(今河南滑縣西),負責這次工程的官員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升遷。
通鑑記載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
天聖元年(遼太平三年)
春,正月,丙寅朔,詔改元。帝讀詔,號泣者久之,謂左右曰:“朕不忍遽更先帝之號也。”
遼主如納水。
庚午,遼初使來賀長寧節。
自建隆以來,吳、蜀、江南、荊湖、南粵、皆號富強,相繼降附,太祖、太宗因其蓄藏,守以恭儉簡易,方是時,天下生齒尚寡,而養兵未甚蕃,任官未甚冗,佛、老之徒未甚熾,百姓亦各安其生,不為巧偽放侈,故上下給足,府庫羨溢。承平既久,戶口歲增,兵籍益廣,吏員亦眾,佛、老、塞外,耗蠹中國,縣官之費,數倍昔日,百姓亦稍縱侈,而上下始困於財矣。權
三司使李諮嘗言:“天下賦調有常,今西北寢兵二十年,而邊饋如故,它用浸廣,戍兵雖未可減,其末作浮費非本務者,宜一切裁損,以寬斂厚下。”鹽鐵判官歙人
俞獻卿亦言:“天下谷帛日益耗,物價日益高,人皆謂稻苗未立而和糴,桑葉未吐而和買,自荊湖、江、淮間,民愁無聊。轉運使務刻剝以增其數,歲益一歲,又非時調率、營造,一切費用,皆出於民,是以物價益高,民力積困也。自
天禧以來,日侈一日,又甚於前。卮不盈者漏在下,木不茂者蠹在內,陛下宜與公卿大臣朝夕圖議而救正之。”帝納其言。癸未,命
御史中丞劉筠、提舉諸司庫務薛貽廓與三司同議裁減冗費。
先是茶制,惟川、峽、廣南聽民自買賣,禁其出境,餘悉榷,犯者有刑。在淮南則蘄、黃、廬、舒、壽、光六州,官自為場,置使總之,謂之山場者十三,六州採茶之民皆隸焉,謂
之園戶。歲課作茶,輸其租,餘則官悉市之。其售於官者,皆先受錢而後入茶,謂之本錢。又,百姓歲輸稅願折茶者,謂之
折稅茶。總為歲課八百六十五萬餘斤,其出鬻皆就本場。在江南則宣、歙、江、池、饒、信、洪、撫、筠、袁十州,廣德、興國、
臨江、建昌、
南康、五軍,兩浙則杭、蘇、明、越、婺、處、溫、台、湖、常、衢、睦
十二州,荊湖則
江陵府,潭、鼎、澧、鄂、岳、歸、峽七州,
荊門軍,福建則建、劍二州,歲如山場輸租折稅,餘則官悉市而斂之。總為歲課,江南千二十七萬餘斤,兩浙百二十七萬九千餘斤,荊湖二百四十七萬餘斤,福建三十九萬三千餘斤,皆轉輸要會之地,曰
江陵府,曰真州,曰海州,曰
漢陽軍,曰
無為軍,曰蘄州之蘄口,為六榷貨務。凡民欲茶者,皆售於官,其以給日用者,謂之食茶,出境則給券。商賈之欲貿易者,入錢若金帛京師榷貨務,以射六務、
十三場茶,給券,隨所射與之,謂之交引。願就東南入錢若金皇者,聽計直予茶如京師。凡茶入官以輕估,其出以重估,縣官之利甚博,而商賈輸於西北以及散於塞外,其利又特厚焉。縣官鬻茶,歲課緡錢,雖贏縮不常,
景德中至三百六十餘萬,此其最厚者也。
然自西北宿兵既多,饋餉不足,因募商人入中芻粟,度地里遠近,增其虛估,給券,以茶償之。後又益以東南緡錢、香藥、象齒,謂之三說。而塞下急於兵食,欲廣儲偫,不受虛估,入中者,以虛錢得實利,人競趨焉。及南北和好罷兵,邊儲稍緩,物價差減,而交引虛錢未改,則其法既弊,虛估日益高,茶日益賤,入實錢金帛日益寡,而入中者非盡行商,多其土人,既不知茶利厚薄,且急於售錢,得券則轉鬻於茶商或京師坐賈號交引鋪者,獲利無幾。茶商及交引鋪,或以券取茶,或收畜貿易以射厚利,由是虛估之利皆入豪商巨賈,券之滯積,雖二三年茶不足以償,而入中者以利薄不趨,邊備日蹙,茶法大壞。
景德中,
丁謂為
三司使,嘗計其得失,以為邊糴才及五十萬,而東南三百六十餘萬茶引盡歸商賈,當時以為至論。厥後雖屢變以救之,然不能無弊。丁亥,詔置計置司,以樞密副使張士遜、參知政事呂夷簡、
魯宗道總之。
庚寅,計置司考茶法利害,奏言:“
十三場茶,歲課緡錢五十萬。
天禧五年,才及緡錢二十三萬。每券直錢十萬,鬻之,售錢五萬五千,總為緡錢實十三萬,除九萬餘緡為本錢,歲才得息錢三萬餘緡,而官吏廩給不與焉。是則虛數雖多,實利殊寡。”因請罷三說,行貼射之法。其法,以
十三場茶買賣本息,並計其數,罷官給本錢,使商人與園戶自相交易,一切定為中估,而官收其息。如鬻
舒州羅源場茶,斤售錢五十有六,其本二十有五,官不復給,但使商人輸息錢三十有一而已。然必輦茶入官,隨商人所指而與之,給券為驗,以防私售,故有貼射之名。若歲課貼射不盡,則官市之如舊。園戶過期而輸不足者,計所負數,如商人入息。舊輸茶百斤,益以二十斤至三十五斤,謂之耗茶,亦皆罷之。其入錢以射六務茶者,如舊制。大率使茶與邊糴各以實錢出納,不得相為輕重,以絕虛估之弊,從之。
庚子,發卒增築京城。
初,祥符天書既降,建
天慶、天祺、天貺、先天降聖節,及真宗誕節,本命三元,用道家法,內外為齋醮,京城之內外,一夕數處。帝即位,並太后誕節亦如之,糜費甚眾。至是或以為言,而宰相
馮拯,因奏海內久安,用度宜有節,帝及太后曰:“此先帝意也。”即詔禮儀院裁定。禮儀院請帝及太后誕節、本命宜如舊,它節命八宮觀迭醮。舊一歲醮四十九,請損為二十;大醮二千四百分,請損為五百,齋官第給湯茗。詔增醮分為千二百,餘悉可。
遼以丁振為武信軍節度使,進封蘭陵郡王。
遼蕭巴雅爾之敗於高麗也,遼主使人責之曰:“汝輕敵深入,以至敗績,何面目來見乎!朕當皮面然後戮之。”及歸,止坐免官。至是念其南伐之功,復以為西南面都招討,進封豳王。
三月,己巳,禮儀院又請罷
天慶等五節天下賜宴。詔新定設醮州府,賜宴如舊,餘悉罷。
減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祥源觀清衛卒以分配諸軍,其工役送八作司;袞州景靈宮、太極觀清衛準此。
辛卯,始行淮南十三山場貼射茶法。
司天監上新曆,賜名《崇天》,保章正張奎、靈台郎楚衍等所造也。
夏,四月,己亥,以
吏部郎中、龍圖閣待制薛奎權知開封府。奎為政嚴敏,擊斷無所貸,人畏憚之,目為“薛出油”。其語上達,帝因問奎,謝曰:“臣知擊奸,安避此!”帝益加重焉。
辛丑,中書言:“諸道轉運使、副,河北、河東、陝西部署、鈐轄、都監並奉使契丹臣寮辭見,請並許上殿奏事。”從之。
初,但令兩府大臣附奏,太常丞祥符丁度言:“臣下出外,必有所陳,今一切令附奏,非所以防壅蔽也。”故中書為言,卒得請。帝初即位,度上書論六事,又嘗獻《王鳳論》於
皇太后,以戒
外戚雲。
罷禮儀院,從樞密副使
張士遜等請也。太常禮院,典禮所出,大中祥符中,又增置禮儀院,以輔臣領其事,於是始罷。
丁巳,詔:“翰林學士至三司副使、知雜御史,各舉堪充諫官、御史者,以名聞。”先是上封者請復置諫官、御史三五員,蓋宋初左右諫議大夫、
司諫、正言多不專言責,而御史或領它局,天禧初,詔兩省置諫官,御史台置侍御史以下各六員,不兼職務,每月須一員奏事;其後員缺不補,故言者及之。
欽州深在山谷間,人苦瘴毒,推官建安徐的請徙州瀕水。轉運使以聞,且留的再任辦役;辛酉,詔從其請。的短衣持梃,與役夫同勞苦,築城郭,立樓櫓,畫地居軍民,治府舍、倉庫、溝渠、廛肆,民皆便之。
五月,甲子,行陝西、河北入中芻糧見錢法。
庚寅,議皇太后儀衛,制同乘輿。
是月,遼主清暑緬山;未幾,賜緬山名曰永安。
六月,戊申,
河南府言永定陵占民田十八頃,凡估錢七十萬。帝曰:“營奉先帝陵寢而償民田直,可拘以常制邪?”特給百萬。
乙卯,禁毀錢鑄鐘。
秋,七月,戊寅,遼以南府宰相耶律哈噶為上京留守,封漆水郡王。
壬午,蠲天下逋欠,以即位赦恩也。自是因赦除欠負,遂為例。
丙戌,遼以皇后生辰為順天節。
初,後見愛於睿智太后,太后歿後,遼主恩禮有加,為置宮闈司,補官屬,得出教令。
元妃妒之彌甚。先是遼主南伐,掠深州小兒
趙安仁,俘為閹,漸為內侍省押班,
元妃密令伺後短長,後宮中動靜,元妃無弗知者。久之,無所得。後善琵琶,乃誣後與琵琶工燕文頗、
李文福私,遼主不之信。又為國書投遼主帳中,遼主得之,曰:“此必
元妃所作也。”命焚之。安仁見讒間不行,而後權方盛,懼禍,謀亡歸宋。事泄,後欲誅之,
元妃營救於遼主曰:“安仁父母兄弟俱在南朝,每一念及,神魂隕越。今為思親而亡,亦孝子用心,實可憐憫。”遼主赦之。
八月,乙巳,以太常博士建安曹修古為監察御史,孔延魯、
劉隨並為
左正言。延魯常為
寧州軍事推官,數與
州將爭事。有蛇出
天慶觀真武殿中,州將率官屬往奠拜之,欲上其事。延魯徑前以笏擊蛇,碎其首,觀者大驚,已而莫不嘆服。遷大理寺丞,知仙源縣,主孔氏祠事。孔氏故多放縱者,延魯一繩以法。上言廟制卑陋,請加崇飾,從之。延魯後更名道輔。
甲寅,有芝生天安殿柱,召輔臣觀之,退,奉表稱賀。乙卯,詔群臣就觀,監察御史開封鞠訁永言:“陛下新即位,河決未塞,霖雨害稼,宜思所以應災變。臣願陛下以援進忠良、退斥邪佞為國寶,以訓勸兵農、豐積倉廩為天瑞,草木之怪,何足尚哉!”
先是
錢惟演自河陽赴亳州,因朝京師,圖入相。訁永奏:“惟演憸險,嘗與
丁謂為婚姻,緣此大用;後揣知謂奸狀已廕,懼牽連得禍,因出力攻謂。今若遂以為相,必大失天下望。”太后遣內侍持奏示之,惟演猶顧望不行。訁永語右正言劉隨曰:“若相惟演,當取白麻廷毀之。”惟演聞,乃亟去。
馮拯病,太后有復相
王欽若意,欽若時以
刑部尚書知江寧府,帝為飛白書王欽若字。適欽若有奏至,太后因取字緘置湯藥合,遣中人賚以賜,且口宣召之,輔臣皆不與聞。己未,欽若至國門,庚申,入見。九月,丙寅,
馮拯罷為武勝
節度使兼侍中,判
河南府;欽若守司徒兼
門下侍郎、
平章事、
昭文館大學士。
初,拯五上表乞罷相,於是遣使撫問。還,奏其家儉陋,被服甚質,太后賜以衾裯、錦綺屏。然拯平居自奉侈靡,顧禁中不知也。為相氣貌嚴重,宦者傳詔至中書,不延坐。林特常詣拯第,累日不得通;白以咨事,使詣中書,既至,又遣堂吏謂之曰:“公事,何不自達朝廷?”卒不見。
欽若再入
中書,謂平時百官敘進,皆有常法,為《遷敘圖》以獻,冀便省覽,然亦不能大用事如真宗時矣。同列往往駁議,欽若不堪,曰:“王子明在政府日,不爾也。”
魯宗道曰:“王文正先朝重德,固非它人可企。公若執政平允,宗道安敢不服!”
馮拯病,不能赴河南,己亥,卒。贈太師、中書令,諡文懿。
癸卯,始命
寇準為衡州司馬,準已卒,弗及知也。其妻宋氏乞歸葬西京,許之。道出
荊南公安縣,人皆設祭於路,折竹植地,掛紙錢焚之。逾月,枯竹盡出筍,眾因為立廟,號竹林寇公祠。
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封丘
趙賀,言蘇州太湖塘岸壞及並海支渠堙廢,水侵民田。即詔賀與兩浙轉運使
徐奭領其事,伐石增堤,浚積潦,自吳江東赴海;流民歸占者二萬六千戶,歲出苗租三十萬。
先是賀通判漢州,蜀吏喜弄法,而賀精明,吏不敢欺,人稱為“趙家關”,言如關梁不可越也。後為江淮制置發運使,所部漕船,舊皆由主吏自遣,受賕不平,或數得詣富饒郡,因以商販,貧者至不堪其役。賀乃籍諸州物產厚薄,分劇易為三等,視其功過自裁定,由是吏巧不得施。
癸丑,詔
審官院:自今知州軍、同判、知縣人並引對於便殿。
冬,十月,辛酉朔,徙陝西緣邊軍馬屯內地。
監察御史鞠訁永嫉
王欽若阿倚,數睥睨其短,欽若心忌之。會訁永兼左巡,率府率安
崇俊入朝失儀,訁永言崇俊少在邊有勞,此不足罪。欽若奏訁永廢朝廷儀,責授
太常博士、同判信州。
十一月,辛卯朔,遼以皇侄宗范為歸德軍節度使,北府宰相
蕭孝穆為南京留守,封燕王,南京留守
耶律制心為
南院大王,兵馬都總管仇正為燕京轉運使。
戊戌,詔禁江南諸路師巫邪術。先是知洪州夏竦,索部中師巫得一千九百餘戶,勒令歸農,毀其淫祠,因奏請朝廷嚴賜條約,故降是詔。
初,蜀民以鐵錢重,私為券,謂之
交子,以便貿易,富民十六戶主之。其後富者稍衰,不能償所負,爭訟數起。大中祥符末,
薛田為轉運使,請官置
交子務以榷其出入,久不報。寇?鹹守蜀,遂乞廢
交子不復用。會?鹹去而田代之,詔田與轉運使
張若谷度其利害。田、若谷議:“廢
交子不復用,則留易非便,但請官為置務,禁民私造。”戊午,詔從其請,始置
益州交子務,以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為額。?鹹,臨汝人;若谷,南劍人也。
大理寺丞、知彭山縣
盧察乞官襄州以掃灑墳墓,帝許之。
十二月,壬戌,遼以皇侄宗范為平章事,封三韓郡王。
江州陳蘊,聚居二百年,食口二千,而蘊年八十,且有行義,州以聞。帝曰:“良民一鄉之表,旌之則為善者勸矣。”甲子,授蘊本州助教。
辛未,詔吏部流內銓選幕職官知大縣,闕京朝官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