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1、
劉太后:
北宋真宗
皇后,名娥,1022-1033年
臨朝稱制。太原人,入宮後先後為真宗美人、
修儀、
德妃,1007年
郭皇后死後得以立為皇后。劉太后有才略,頗通經史,真宗當朝時便常與聞軍國大政。1022年宋真宗死,仁宗(民間“
狸貓換太子”中的太子)立,劉氏為太后,
臨朝稱制。
2、
乾興(1022年)是宋真宗趙恆的
年號,
北宋使用這個年號共1年
3、
四氏學教授:主管訓課孔氏、顏氏、曾氏、孟氏學校生徒。四氏學本為孔氏家學,宋
乾興元年(1022年)始設學官,名為講書。
4、
哈羅德二世(1022年—1066年10月14日),盎格魯-薩克遜王朝之韋塞克斯王國最後君主。
5、
乾興元年(1022年),
宋仁宗即位,年甫10歲。章獻
太后遂命
文臣纂集太祖、太宗、真宗三朝故事,為仁宗學習的藍本。又詔
高克明據此繪畫之,即《三朝訓鑒圖》。畫面上宮殿山川、鑾輿儀衛無不具備,人物才及寸余,極為精妙。圖成又敘事於左,在皇宮內刻版刊印,命傅姻輩早晚為仁宗展現,解釋誘進。
6、
雷州西湖公園原名羅湖,位於
雷州古城的西北角,面積9萬多平方米。自宋
乾興元年(公元1022年)
寇準貶雷州司戶參軍,居湖濱,後又多有名人至此居游,遂成名勝。
7、
文廟,亦稱孔廟,夫子廟,文宣王廟,至聖廟,是歷代祭祀
孔子的祠廟,也是學宮和
儒學教官衙署所在地。天聖元年(1022年),知軍范宗古因
文廟離監獄太近,遂從南門外擇遷於城內“軍治之東南(即今廟址)”。
出生
逝世
1.宋真宗:
宋真宗,名
趙恆(公元968~1022年),原名
趙德昌,後又改名元休、元侃。太宗第3子。太宗病死後繼位。在位25年,病死,終年55歲,葬於
永定陵(今河南省鞏縣東南蔡家莊)。
2、
釋智圓(公元976-1022年),字無外,自號中庸子,又稱潛夫,天台宗山外派的著名學者。宋乾興元年(1022年),智圓浙世,年僅四十七個春秋。
歷史記載
宋真宗病死於
乾興元年(1022)二月,終年55歲,在位25年,先後使用過5個
年號,即
鹹平、
景德、
大中祥符、
天禧、乾興,陵墓叫永定陵。繼承真宗皇位的是他的第六個兒子仁宗
趙禎。
趙禎原名受益,生於
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四日。他的五個哥哥此前相繼夭逝。真宗43歲喜得此子,了卻一大心愿。如釋重負。
趙禎5歲即被封為慶國公,9歲進封升王,並被冊立為
皇太子。他少年老成,舉止端莊,不苟言笑,得到真宗和
太子賓客李迪等人的讚揚,真宗死後,
趙禎即位,年僅13歲,真宗劉後
臨朝稱制。
智圓圓寂
智圓,俗姓徐,字元外,自稱中庸子。
太平興國元年(976)出生於錢塘(杭州)。早年出家,受戒於龍興寺。成年後依奉先寺源清學習天台教觀。後隱居
西湖孤山,人稱孤山法師。智圓除坐禪講道外,通曉儒術,擅為文章詩詞。乾興元年(1022),圓寂,年四十七歲。其重要著作有《閒居編》、《文殊般若經疏》、《遺教經疏》、《般若心經疏》、《瑞應經疏》、《四十二章經注》、《不思議法門經疏》、《無量義經疏》、《首楞嚴經疏》。
善昭禪師圓寂
善昭俗姓俞,太原人。少曾習儒,能詩善艾,後剃髮受具,策杖遊方,得法於首山省念禪師,在住持汾州太平寺說法三十年,誨人不倦,持戒清嚴,風範高雅,僧俗仰慕,鹹稱汾州撣師。乾興元年(1022)圓寂,享年七十八歲。
通鑑記載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
乾興元年(遼太平二年)
春,正月,辛未朔,詔改元。
遼主如納水。
二月,庚子朔,大赦天下。詔自今中外所上表章,省去
尊號。群臣再表請復稱,不允。乃別上
尊號曰應天尊道欽
明仁孝,癸卯,詔從之,然亦不果受冊。
辛丑,遼主駐魚兒濼。
甲寅,對宰相於寢殿之東偏。帝不豫浸劇,戊午,崩於延慶殿。遺詔:“
皇太子即皇帝位,尊
皇后為
皇太后,淑妃楊氏為
皇太妃。”是日,百官見太子於延慶殿之東楹。遣內殿承制、合門使薛貽廓告哀於遼。京城內外,並增兵衛,罷工役。
初,輔臣共聽遺命於
皇太后,退,即殿廬草制,軍國大事兼權取皇太后處分。
丁謂欲去“權”字,
王曾曰:“皇帝沖年,政出房闥,斯已國家否運,稱權尚足示後;況言猶在耳,何可改也!且增減制書有法,表則之地,先欲亂之乎?”謂不敢言。曾又言:“尊禮淑妃太遽,須它日議之,不必載遺制中。”謂怫然曰:“參政顧欲擅改制書邪?”曾復與辨,而同列無助,曾亦止。時中外洶洶,曾正色獨立,朝廷賴以為重。
己未,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百官進官一等,優賞諸軍。山陵諸費,無以賦民。
先是群臣議太后臨朝儀,
王曾援東漢故事,請五日一御承明殿,太后坐左,帝坐右,垂簾聽政。既得旨,而
丁謂獨欲帝朔望見群臣,大事則太后召對輔臣決之,非大事悉令
雷允恭傳奏,禁中畫可以下。曾曰:“兩宮異處而柄歸宦者,禍端兆矣。”謂不聽。癸亥,太后忽降手書,處分盡如謂所議。蓋謂不欲令同列預聞機密,故潛結允恭使白太后,卒行其意。及學士草辭,允恭先持示謂,閱訖乃進。甲子,始聽政於崇政殿西廡。
乙丑,以生日為乾元節。
丙寅,宰臣丁謂加司徒,
馮拯加司空,樞密使曹利用加左僕射,併兼侍中。
王曾謂丁謂曰:“自
中書令至
諫議大夫、
平章事,其任一也;樞密珥貂可耳。今主幼,母后臨朝,君執魁柄,而以數十年曠位之官一旦除授,得無公議乎?”謂不聽。
戊辰,貶
道州司馬
寇準為雷州
司戶參軍,
戶部侍郎、知鄆州
李迪為衡州團練副使,仍播其罪於中外;準坐與
周懷政交通,迪坐朋黨傅會也。始議竄逐,
王曾疑責太重,丁謂熟視曾曰:“居停主人恐亦未免耳。”蓋指曾嘗以第舍假準也,曾遂不復爭。
知制誥宋綬當直,草責詞,謂嫌其不切,即用己意改定。詔所稱“嘗醜徒乾紀之際,屬先皇違豫之初,罹此震驚,遂至沉劇”,皆謂語也。
謂惡準、迪,必欲置之死地,遣中使賚敕就賜二人。中使承謂指,以錦囊貯劍揭於馬前,示將有所誅戮狀。至
道州,準方與群官宴,驛吏言狀,州吏皆悚懼出迎,中使避不見;問其所以來之故,不答。眾惶恐不知所為,準神色自若,使人謂之曰:“朝廷若賜準死,願見敕書。”中使不得已,乃授以敕。準即從
錄事參軍借綠衫著之,短才至膝,拜敕
於庭,升階復宴,至暮乃罷。及赴貶所,道險不能進,州縣以竹輿迎之,準謝曰:“吾罪人,得乘馬幸矣。”冒炎瘴,日行百里,左右為泣下。
中使至渾州,迪聞其異於它日,即自裁,不殊,其子東之救之,乃免。人往見迪者,中使輒籍其名;或饋之食,留至臭腐,棄捐不與。迪客鄧餘怒曰:“豎子!欲殺我公以媚
丁謂邪!鄧餘不畏死,汝殺我公,我必殺汝!”從迪至衡州,不離左右,迪由是得全。或語謂曰:“迪若貶死,如士論何?”謂曰:“異日好事書生記事,不過曰‘天下惜之’而已。”
初,迪貶衡州,丁謂戒使者,持詔促迪上道。通判鄆州
范諷輒留數日,為治裝祖行。諷,正辭子也,先知平陰縣,會河決王陵埽,水去而土肥,失阡陌,民數爭不能決。諷為手書分別疆理,民皆持去,以為定券,無復爭者。及通判淄州,歲旱蝗,它谷皆不粒,民以蝗不食菽,猶可藝,而患無種,諷行縣至鄒平,發官廩貸民,即出三萬斛。比秋,民皆先期而輸。在鄆州日,詔塞決河,州募民入芻楗,而城邑與農戶等,諷曰:“貧富不同而輕重相若,非詔書使度民力之意,有司誤也。”即改符,使富人輸三之二。因請下諸州,以鄆為率,朝廷從其言。
曹瑋責授左衛大將軍,知萊州。瑋時任鎮、定都部署,丁謂疑瑋不受命,詔河北轉運使韓億馳往收其兵。先是億嘗忤謂意,謂欲緣是並中億。而瑋得詔,即日上道,從弱卒十餘人,不以弓韋長矢箙自隨,謂卒不能加害。
三月,壬申,以
給事中李及知杭州。及治尚簡嚴而樂道人善,以錢塘風俗輕靡,屏絕宴遊。一日,冒雪出郊,眾謂當置酒召客;乃獨造林逋,清談至暮而歸。居官數年,未嘗市吳中物,此去,惟市《白樂天集》一部。
以龍圖閣直學士
魯宗道權判
流內銓。宗道在選調久,患銓格煩密,及知吏所以為奸狀,於是多所釐正,又悉書科條揭於廡下,人皆便之。
丙子,賜群臣御飛白書各一軸。帝始未嘗飛白書,一日,至真宗靈御前見所陳飛白筆,遂取而試書,體勢遒勁,有如夙習,因以分賜。
戊寅,中書請自禫祭後,只日於崇政殿或承明殿視事,雙日如先帝故事,前後殿皆不坐。詔:“雙日雖不視事,亦當宣召近臣入侍講讀。”
庚寅,初御
崇德殿聽朝,皇太后設幄次於承明殿,垂簾以見輔臣。
是月,遼地震,雲、應二州屋摧地陷,嵬白山裂數百步,泉涌成流。
光祿寺臣尉氏
馬季良,家本茶商,
劉美女婿也。夏,四月,壬寅,召試館職,太后遣內侍賜食,促令早了,主試者分為作之。
戊午,加贈
皇太后三代,父通為
彭城郡王,母龐氏為遂國太夫人,兄美為侍中。
遼主如緬山清暑。
丁丑,詔先朝《日曆》、《起居注》未上者,亟修纂之,以
大中祥符元年後史官失於撰集故也。
六月,己亥朔,上
大行皇帝謚曰文明章聖元孝,廟號真宗。
遼主聞真宗崩,集蕃、漢大臣舉哀號慟,因謂其宰相
呂德懋曰:“聞嗣皇尚少,恐未知通好始末,苟為臣下所謂,奈何?”及薛貽廓至,具道朝廷之意,遼主喜,謂後曰:“汝可致書宋
太后,使汝名傳中國。”乃設真宗靈御於
范陽憫忠寺,建道場百日,為真宗飯三京僧。復命沿邊州郡不得作樂,下令國中,諸犯真宗諱悉易之。
遣
殿前都點檢耶律藏引等祭奠、弔慰。時
太常博士程琳為接伴,遼使者謂琳曰:“昔先帝嘗通使承天太后,今太后獨無使,何也?”琳曰:“南北為兄弟,則先皇帝視承天猶叔母,故無嫌。今皇太后乃嫂也,禮不通問。”使者語屈。
允恭與
丁謂交接,倚勢驕恣。始,宦官以山陵事多在外,允恭獨留不遣,自請於
太后,太后不許。允恭泣曰:“臣遭遇先帝,不在人後,而獨不得效力陵上,敢請罪!”太后曰:“吾慮汝妄有舉動,適為汝累。”允恭泣告不已,乃以為山陵都監。
三月,乙亥,允恭馳至陵下,
司天監刑中和為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孫,類汝州秦王墳。”允恭曰:“如何不用?”中和曰:“恐下有石若水耳。”允恭曰:“先帝無它子,若如秦王墳,當即用之。”中和曰:“山陵事重,按行覆驗,時日淹久,不及七月之期。”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馬入見太后言之。”允恭素貴橫,眾莫敢違,即改穿上穴。乃入白太后,太后曰:“此大事,何輕易如此!”允恭曰:“使先帝宜子孫,何為不可!”太后意不然之,曰:“出與山陵使議可否。”允恭見謂,具道所以。謂亦知其不可,而重逆允恭意,唯唯而已。允恭即入奏曰:“山陵使亦無異議矣。”
既而上穴果有石,石盡水出,眾議藉藉。修奉山陵部署懼不能成功,中作而罷,奏請待命。謂庇允恭,依違不決。癸巳,入內供奉官毛昌達還自陵下,具奏其事。太后連遣人詰謂,謂始請遣使按視。
丙申,遣入內供奉官羅崇勛等就鞏縣訊鞫允恭罪狀以聞。癸卯,又遣權知開封府
呂夷簡、龍圖閣直學士
魯宗道同內臣覆視皇堂;鹹請復用舊穴,乃詔輔臣會謂第議。明日,再命
王曾覆視。謂請俟曾還,與眾議不異,始復役。詔復役如初,唯皇堂須議定乃修築。曾卒從眾議。
允恭坐擅移皇堂,並盜
金珠、銀帛、犀玉帶等,杖死於鞏縣,籍其家;弟允中決配郴州編管,刑中和決配
沙門島。
初,丁謂與
雷允恭協比專恣,內挾太后,同列無如之何。太后嘗以帝臥起晚,令內侍傳旨中書,欲獨受群臣朝。謂適在告,
馮拯等不敢決,請謂出謀之。及謂出,頗
陳其不可,且詰拯等不即言,由是稍失太后意。又嘗議月進錢充宮掖之用,太后滋不悅。
允恭既下獄,
王曾欲因山陵事並去謂,而未得間,一日,語謂曰:“曾無子,將以弟之子為後,明日朝退,當留白此。”謂不疑曾有它意也。曾因獨對,具言謂包藏禍心,故令允恭擅移皇堂於絕地;太后大驚。謂徐聞之,力自辨於簾前,未退,內侍忽捲簾曰:“相公誰與語?駕起久矣。”謂惶恐不知所為,以笏叩頭而出。癸亥,輔臣會食
資善堂,召議事,謂獨不與,知得罪,頗哀請。錢惟演遽曰:“當致力,無大憂也!”
馮拯熟視惟演,惟演踧?。
及對承明殿,太后諭拯等曰:“謂身為宰相,乃與允恭交通!”因出謂嘗托允恭令後苑匠所造金酒器示之。又出允恭嘗乾謂求管句
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狀,因曰:“謂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與卿等議定,故皆可其奏,近方識其矯誣。且營奉先帝陵寢而擅有遷易,幾誤大事。”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謂與允恭同議,稱得旨禁中,臣等莫辨虛實。賴聖神察其奸,此宗社之福也。”太后怒甚,欲誅謂,拯進曰:“謂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誅大臣,駭天下耳目。且謂豈有逆謀哉?第失奏山陵事耳。”太后怒少解,令拯等議降黜之命。任中正言謂被先帝顧托,雖有罪,請如律議功。曾曰:“謂以不忠,得罪宗廟,尚何議邪!”乃責謂為
太子少保、分司西京。故事,宰相罷免皆降制,時欲亟行,止令拯等召舍人草詞,仍榜朝堂,布諭天下。
宗道為諭德時,居近酒肆,嘗微行就飲肆中,偶真宗亟召,使者及門,久之,宗道始自酒肆來。使者先入,約曰:“即上怪公來遲,何以為對?”宗道曰:“第以實告。”使者曰:“然則公當得罪。”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真宗果問使者,具以宗道所言對。帝詰之,宗道謝曰:“有故人自鄉里來,臣家貧,無杯杓,故就酒家飲。”帝以為忠實可大用,嘗以語
太后,太后識之,於是並夷簡皆首蒙擢任。
禮儀院言:“大行山陵禮畢,莊穆皇后郭氏,嘗母儀天下,禮當升祔;莊懷皇后潘氏,本從籓邸追命,止當享於後廟。”詔集議尚書省,學士承旨李維等請如禮儀院所定,從之。
戊寅,詔真宗陵名曰永定。始,
丁謂請名陵曰鎮,及謂貶,
馮拯謂三陵皆有“永”字,故易曰永定陵。然永定乃縣名也,而宣祖止名安陵,又以翼祖陵已名為定,復追改為靖。議者議拯不學,當時無正之者。
輔臣三上表,請皇太后遵遺制,每五日一臨便殿,依先定儀注,許令中書、樞密院奏事,與皇帝共加裁酌,皇太后不許;復上皇帝表,乃從之。
初,女道士
劉德妙,嘗以巫師出入丁謂家,謂敗,逮系德妙,內侍鞫之。德妙具言謂嘗教之曰:“汝所為不過巫事,不若托老君言禍福,足以動人。”於是即謂家設神像,夜醮於園中,
雷允恭數至請禱。及真宗崩,引入禁中。又因穿地得龜蛇,令德妙持入內,給言出其家山洞中。仍復教云:“上即問若所事何知為老君,第雲相公非凡人,當知之。”謂又作頌,題曰“混元皇帝賜德妙”,語涉妖誕。辛卯,再貶謂崖州
司戶參軍,諸子並勒停,籍其家,得四方賂遺,不可勝紀,仍以謂罪狀布告中外。
始,謂命
宋綬草
寇準責詞,綬請其罪,謂曰:“《春秋》無將,漢法不道,皆證事也。”綬雖從謂指,然卒改易謂本語不純用。及謂貶,綬猶當制,即草詞曰:“無將之戒,舊典甚明;不道之辜,常刑罔救。”論者快焉。
謂初逐準,京師為之語曰:“欲得天下寧,當拔眼中釘;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老。”不半歲,謂亦貶。謂道出雷州,準遣人以一蒸羊逆之境上。謂欲見準,準拒絕之。聞家僮謀欲報仇,乃杜門使縱博,毋得出,伺謂行遠乃罷。
壬辰,詔:“中外臣僚有曾與
丁謂往來者,一切不問。”
甲午,輔臣請“
皇太后、皇帝五日—御承明殿,凡軍馬機宜及臣下陳乞恩澤,並呈稟取旨;若常事,即依舊進入,候印畫付外;或事從別旨,有未可行者,即於御前納下,再俟處分。”從之。
八月,壬寅,以禮部郎中
張師德等為遼後生辰
國信使。遼後生辰專遣使始此。
乙巳,帝與
皇太后御承明殿,垂簾決事,始用
王曾議也。時
馮拯繼丁謂為首相,頗欲躡謂故跡,曾獨曉以禍福,且逆折之,拯不敢肆。自是事—決於兩宮。
初,謂定太后稱“予”。謂敗,中書與禮儀院參議,每下制令稱“予”,而便殿處分事稱“吾”。太后詔止稱“吾”。
九月,已巳,詔:“伎術官自今不得如京朝官用考課遷陟。”先是
司天監丞
徐起等言遇先帝御樓,及帝即位,止遷一官,願如京朝官例,遷兩官。朝廷惡其幸進,條約之。
辛卯,靈駕發引,帝不視事者十日,其後雖視事,猶御便殿。初,有司請悉壞靈駕所經道路城門、廬舍,以過車輿、象物。侍御史知雜事謝濤言:“先帝東封西祀,儀物大備,猶不聞有所毀撤。且遺詔務從儉薄,今有司治明器侈大,以勞州縣,非先帝意,願下少府裁損之。”太后不可。帝時與太后俱坐合中,乃言曰:“城門卑者當毀之,民居不當毀也。”太后以為然。
是月,遼主駐魯古思淀。
己酉,葬文明章聖元孝皇帝於永定陵,廟號真宗。
己未,祔真宗神主於太廟,廟樂曰《大明之舞》。以莊穆
皇后配享,仍詔立莊穆忌。
初,
太后欲具平生服玩如宮中,以銀罩覆神主;
參知政事呂夷簡言:“此未足以報先帝。今天下之政在兩宮,惟
太后遠奸邪,獎忠直,輔導聖德,則所以報先帝者宜莫如此。”
甲子,帝與皇太后始復御承明殿。
是月,遼主至上京,曲赦畿內囚。
十一月,丁卯朔,樞密使
錢惟演罷為
保大軍節度使,知河陽。初,
丁謂逐
寇準,惟演與有力焉。及序樞密題名石,獨刊去準名,曰:“逆準削而不書”。謂禍既萌,惟演慮並得罪,遂擠謂以自解。
馮拯惡其為人,因言:“惟演以妹妻
劉美,實太后姻家,不可與政,請出之。”乃有是命。
惟演至河陽,嘗請曲賜鎮兵特支錢。太后將許之,侍御史知雜事
蔡齊曰:“嘗罰者,上人所操,非臣下所當請。且天子新即位,惟演連姻後家,乃請偏賞以自為恩,搖撼眾心,不可許。”即劾奏惟演。遂罷賜錢。
以
翰林學士劉筠為
御史中丞。先是三院御史言事,皆先白中丞。筠舉舊儀,榜之台中,令各舉糾彈之職,毋白中丞、雜知。
庚辰,判
國子監孫奭言:“知袞州日,建立學舍以延生徒,至數百人,臣雖以俸錢贍之,然常不給。自臣去郡,恐漸廢散,乞給田十頃為學糧。”從之。諸州給學田始此。
辛巳,始御崇政殿西合,召翰林侍講學士
孫奭、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
馮元講《論語》,
侍讀學士李維、晏殊與焉。初詔雙日御經筵,自是雖只日亦召侍臣講讀。
王曾以帝新即位,宜近師儒,故令奭等入侍。帝在
經筵,或左右瞻矚,則奭拱默以俟。每講,體貌必莊,至前世亂君亡國,必反覆規諷,帝為竦然改聽。
國子監舊制皆用近臣及宿儒典領,以後頗任貴遊子弟之初仕者,與管庫資序略均。壬辰,始命
馮元同判國子監,仍詔自今毋得差補廕京朝官。
十二月,辛丑,
高麗王詢卒,其子欽遣使告於遼,遼主即命使冊欽為
高麗國王。
甲辰,詔輔臣崇政殿西廡觀
孫奭講《論語》;既而帝親書唐賢詩以分賜焉。自是每詔輔臣至經筵,多以御書賜之。
京城谷價翔貴,戊申,出常平倉米賤糶以濟民。
丁卯,詔:“應典賣田產影占徭役者,聽人告,以所隱田三之一予之。”
加馮拯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王曾集賢殿大學士。自是上相必加昭文、監史,次相加集賢。若上相罷免,則以次而升。如除三相,則分監修國史於次相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