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川縣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龍川縣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川縣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為確保完成省、市下達的2014年減排目標任務,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2〕238號)和《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河源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辦函〔2014〕47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污染減排各項任務指標要求,2014年實現全縣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6191噸、737噸以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719噸、287噸以內,按照2013年完成的任務量及2014年新增量,測算出2014年我縣要完成減排化學需氧量、氨氮削減量預計分別為1000噸、190噸,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減量分別為80噸、40噸。
二、工作任務
(一)嚴格環保準入,控制新增量。
實行從嚴從緊的環境保護政策,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健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總量前置審核制度,把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把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保試運行和驗收的必要條件,減少工業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縣環保局牽頭,縣發改委、經貿局、外經貿局、引進辦配合)
適度提高城鎮化率,合理控制新增城鎮常住人口。(縣統計局牽頭,縣公安局配合)
(二)加快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著力完善管網,增加生活污水處理減排量。
進一步加快龍川縣寶通(鶴市)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推進新增5公里管網的建設任務,確保寶通(鶴市)污水處理廠的日處理量達到市下達的0.5萬噸/日要求;確保龍川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按計畫推進(詳見附屬檔案表1)。(縣環保局牽頭,縣住建局、工業園管委會、城管局配合)
(三)最佳化產業結構,加快淘汰落後產能。
全面落實淘汰落後產能,著力推進關停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業的工作。鼓勵發展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高技術產業和先進制造業,及低能耗、低污染的先進生產能力,鼓勵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淘汰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堅持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我縣今年實施結構減排和養殖取締項目的企業為:廣東省龍川縣霍峰水泥有限公司和龍川新潤種養場,可實現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量70噸、氨氮排放量9.8噸、二氧化硫排放量176噸、氮氧化物排放量40噸(詳見附屬檔案表2)。
(四)著力控制畜禽養殖規模,全力推進農業源減排。
科學合理控制畜禽養殖規模,實現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和專業戶,不包括散養戶)養殖量(行業數據及統計數據)不增不減。加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等農業源污染治理,改進養殖方式,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持續推進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的污染治理工程。對龍川縣田心鎮遠東畜牧場、龍川縣鶴市鎮喜順養豬有限公司、龍川永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龍川縣戴旺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龍川縣格格莊園水產養殖場等生豬養殖場進行工程治理,採用乾清糞方式,綜合利用廢棄物,確保削減削減化學需氧量約836噸,削減氨氮約124噸(詳見附屬檔案表3)。(縣農業、畜牧部門牽頭,縣環保局配合)
(五)夯實減排基礎,健全管理體系。
進一步完善減排管理體系,加強減排監測體系建設,確保國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達到75%,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達到80%,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達到95%。完善污染減排和環境監察聯動機制,大力推進重點污染源線上監控系統和運行監管,確保減排項目按期完成並正常運行。(縣環保局牽頭)
三、工作要求
環保部門要牽頭做好污染減排工作,並負責工業領域污染減排工作;農業、畜牧部門牽頭組織農業源污染減排工作,要科學合理控制畜禽養殖業發展規模,推進農業源污染治理工程;統計部門要配合環保部門開展污染減排工作並提供轄區社會經濟的統計資料以及城鎮居民人口數量(城區和鎮區內的城鎮居民),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審核、統計與分析工作;經信部門負責做好淘汰生產工藝落後、能耗高、高污染的企業的關閉工作;縣直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各負其責,形成“政府負責、環保牽頭、部門聯動”的減排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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