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文化與出版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本年度工作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和2010年度文化與出版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下一步工作構想等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積極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推行“全員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對外公開先對內公開”機制
為貫徹落實《條例》,根據《龍巖市文化與出版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試行)》要求,2010年推行“文化與出版局機關全員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對外公開先對內公開機制”。為此,從檔案形成初始,起草人就要明確檔案的公開屬性是“外網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區域網路公開”還是“不公開”,在運轉審核過程中,核稿、審核、簽發等每一個環節的經手人都要對檔案的公開屬性進行確認。為加強監督審核,確保在推行公開的同時不出現泄密失誤,經領導審簽印發後,由辦公室在局政府入口網站公開。“全員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對外公開先對內公開”機制推行以來,進展順利,新產生的檔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公開,沒有出現泄密現象。
(二)加強政府入口網站建設
為進一步推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在著手對局政府入口網站進行第二次改版,目前,第二版初稿已經形成,新版網站擬於2011年4月正式開通,硬體和軟體平台將有很大提高。新版入口網站專門在首頁突出位置設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加大政府入口網站信息發布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充分發揮文化與出版局政府入口網站作為文化部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斷加大信息發布力度。在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的同時,更加注重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對公眾關心的政策法規、機構設定、政府公開信息重新核對發布,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2010年主動公開信息41條,其中:規劃計畫類的12條,機構職能類的5條,工作動態類的12條,職稱評審的2條,監督檢查類的8條,法律法規類的2條,這些信息均在入口網站和檔案館查閱場所進行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依申請公開信息1條為新羅區白沙鎮詹永銘提出“我鎮目前沒有網咖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網咖證件”,我局在對其進行了答覆:網咖設立指標由省廳統一分配,目前我市無接到新的分配指標,因此,無法受理設立新的網咖。同時在入口網站上進行了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沒有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沒有
六、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
由於我局人員編制較少,沒有專職人員,科室人員忙於業務,導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時無法及時公開。
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在入口網站上主導公開信息。
2、及時更新政府信息。按要求在20個工作日之內公開或更新政府信息,認真及時梳理本單位製作的政府信息,屬於主動公開的,及時上網公開。
3、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的辦理程式。
4、及時做好每季度的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報送工作。
5、做好局入口網站的改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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