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和《福建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公開工作要點》的精神,現將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報告如下。
一、概述
(一)財政性資金公開情況:本局涉及財政性資金的檔案全部為不予公開。
(二)行政審批過程公開情況:一是編制公開目錄。將本單位所有應公開的事項編制清單。二是明確公開時效。對每一個公開事項都要明確公開的時間、時效。三是最佳化公開方式。通過編髮服務指南、宣傳手冊,本局網站、政府入口網站,兩館等渠道和形式公開,方便民眾知情和監督。
(三)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1、網站。龍巖市外經貿局網站於2008年建立,2012年為適應政府網站更加公開便民的要求進行改版。目前共設有外經貿資訊、政務公開、線上辦事、公眾參與、專題服務等六個大項22個小項目,均不定期更新,在紙質檔案出台後10個工作日內更新。可公開的檔案除在本局政務公開欄目公開外,還及時在政府入口網站政務公開專欄同步公開。
2、兩館。經單位信息公開辦確認可公開的檔案,以月為單位,由專人送至圖書館和檔案館供民眾參閱。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1、加強領導。按照《條例》和《龍巖市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我局及時調整了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由鄧振春局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紀檢組長王秀玲同志擔任副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公開辦掛靠在局辦公室,進一步落實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局公開辦具體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2、健全制度。一是推行公事公開制度。二是推行網上政務公開制度。三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進一步清理、簡化、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同時積極推行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進一步創新機制,加快電子政務建設。
3、加強監督。通過設立查詢電話、電子信箱、網路查詢等方式自覺接受人民民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2年度,本局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5條,歷年累計共520條。主要類別有機構職能4條、規範性檔案76條、規劃計畫(含口岸辦工作)141條、統計信息174條、突發公共事件信息1條、工作動態86條、黨建、群團組織工作22條,公開形式主要是:
1、網站查詢。通過“龍巖市政府公開信息網”向社會公開,公眾點擊網站,即可查詢市外經貿局公開的各類信息。
2、到市外經貿局諮詢、查詢。
3、兩館查閱場所以及其他便民渠道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1、201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
2、“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包括財政資金申請,外資企業設立、變更、年檢,加工貿易審批、變更及對外經濟合作等企業的審批審核工作。這部分內容因屬於企業內部事務,不予對全社會公開。
四、2012年度,我局未有涉及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
五、2012年度,我局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今年以來,通過積極努力、認真細緻、紮實負責的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推進,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開的時效性有待於進一步加強。二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於進一步充實完善。三是報送兩館公開的時效性有待加強。
今年以來,通過積極努力、認真細緻、紮實負責的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推進,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開的時效性有待於進一步加強。二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於進一步充實完善。三是報送兩館公開的時效性有待加強。
(二)改進措施
1、統一認識,努力規範工作流程。我局將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局機關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
2、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容。我局將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3、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服務工作,通過報紙、電視台、散發宣傳資料等方式加強宣傳和普及力度,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