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25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16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條例(修正)
- 頒布單位: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7.12.16
- 實施時間:1998.01.01
1994年9月25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16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改。
黑龍江省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條例(修正)編輯 鎖定 本詞條缺少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1994年9月25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
1995年10月14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997年...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所有權,禁止侵占、平調...
哈爾濱市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條例(修正)編輯 鎖定 本詞條缺少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1993年11月23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大...
黑龍江省森林管理條例(修正) 頒布單位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1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其所有的土地上營造的林木,為集體所有。機關、團體、部隊、...
根據《黑龍江省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條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工作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會計法》的適用範圍是除個體工商戶外,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
第十七條 集體經濟組織直接經營集體資產的,必須明確經營責任,提出經營目標,按照集體資產的經營和使用規定,保證集體資產保值和增值。第十八條 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經營或者...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公告(8-40) (1995年10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條例》,已由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於1995年10月27...
本條例所稱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的資產,包括資源性、經營性和非經營性資產。本條例所稱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是指《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
省農委所屬的農經管理總站一直具體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我省現行的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條例、省集體經濟資產管理條例、省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條例等相關...
《黑龍江省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黑龍江省實際情況而制定,本條例的制定為加強村...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農村集體資產,是指屬於鄉(鎮)、村集體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的資產。 本條例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鄉(鎮)、村農民以生產資料及其它資產集...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農村集體資產是指鄉(鎮)、村(社)農民建立在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基礎上的獨立核算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資產。第三條 集體資產可以按照所有權和...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農村集體資產是指依法屬於鄉(鎮)、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的資產。
本條例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鄉(鎮)、村農民以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形式依法組建的經濟組織。第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集體資產依法享有經營、管理權。
本條例所稱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農民集體所有的資產,包括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本條例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村集體成員以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為...
為了規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保護集體資產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為規範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管理,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
戶內總份額一般不隨戶內人口增減而調整,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一條農村集體資產份額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贈與,也可以由本集體...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黑龍江省森林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其所有的土地上營造的林木,為集體所有。機關、團體、部隊、...
《浙江省農村集體資產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和健全農村集體資產股權管理,賦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更多的財產權利,維護其合法權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維護農村集體資產所有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黑龍江省森林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其所有的土地上營造的林木,為集體所有。機關、團體、部隊、...
第一條為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民眾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有力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乾群...
本條例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鄉(鎮)、村、組的成員以生產資料集體所有的形式組成的獨立核算的社區合作經濟組織。 依法註冊登記的鄉鎮企業集體資產的管理,依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