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9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現代種業發展,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一、指導思想
深化種業體制改革,細化改革措施,充分發揮市場在種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突出以種子企業為主體,推動育種人才、技術、資源依法向企業流動,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保護科研人員發明創造的合法權益,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構建商業化育種體系,完善種子管理機制,加快推進現代種業發展,建設種業強省,為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農林業持續穩定發展提供保障。
二、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
(一)實行事企分開。確定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2015年底前實現與其所辦的種子企業脫鉤,實現人、財、物徹底分開。到期未與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分開的種子企業,財政、發改、農業等部門不得安排項目和資金支持。經認定主要從事商業化育種的科研院所,要加快轉制為企業。改革後,育種科研人員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工作年限視同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二)支持企業提高自主研發能力。鼓勵種子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股份制研發機構。鼓勵有實力的種子企業併購轉制為企業的科研機構。扶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參照跨國種業公司標準和模式,建立生物育種創新中心和現代常規育種創新中心,推進分子技術與常規育種技術的有效結合。要促進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人才、技術、資源依法有序向企業流動。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種業產業化技術創新平台,要優先向國家級和省級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傾斜。按規定開展種業領域相關研發活動後補助,對有重大套用前景的新品種給予轉化資金支持,調動企業技術創新的積極性。廣泛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投入,支持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
(三)鼓勵企業開展對外合作。鼓勵企業引進國內外高端人才、優異種質、先進育種制種及裝備製造技術。支持有實力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在省外、國外建立研發中心,鼓勵企業在境外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支持有品種權和專利技術的企業開拓國外種子市場。
三、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
(一)鼓勵科研人員向企業流動。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通過兼職、掛職、簽訂契約等方式,與企業開展人才合作;鼓勵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員到企業從事商業化育種工作。科研人員辭去公職到種子企業工作的,經批准可參照解聘人員給予經濟補償,並按工作年限長短髮給不少於10萬元的自主創業費,用人企業負責繳納養老保險,個人人事檔案可委託政府人事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管理。加快建立鼓勵科研人員到企業工作和創新創業的政策制度體系。
(二)建立科研成果收益分配新機制。確定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利用國家撥款發明的育種材料、新品種和技術成果,可以申請品種權、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可以作價到企業投資入股,也可以上市公開交易。職務科技成果轉讓可從技術轉讓淨收入中提取不低於35%的比例,獎勵該項科技成果完成人員及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由省農委、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等部門組織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試點。加快建立以新品種權轉讓交易為核心的種業科技成果公開交易平台,制定交易管理辦法,禁止私下交易,切實保障育種者、品種權人等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種業科技人才培養。加強我省高等院校種業相關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實習基地建設,建立教學、科研與實踐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機制。改變論文導向機制,加強種業實用型人才培養,商業化育種成果及推廣面積可以作為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支持高等院校開展企業育種科研人員培訓,完善種業人才出國培養機制,支持國家級、省級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
四、開展突破性新品種科研攻關
(一)建立產學研聯合攻關模式。鼓勵省內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與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搭建育種科研平台,公開招聘國內外領軍人才,打破院所和企業界限,聯合省內外研發力量,建立以市場為導向、資本為紐帶、風險共擔、科企緊密合作、收益按比例分享的產學研聯合攻關模式。支持種子企業利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成果開展商業化育種,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逐步確立企業商業化育種的主體地位。
(二)開展重點作物品種創新。緊緊圍繞良種培育這一核心任務,大力推進種業科技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突破種質創新、新品種選育、高效繁育、加工流通等關鍵環節的核心技術,提高種業科技創新與套用水平。省級各科研計畫和專項要加大對企業商業化育種的支持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重點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啟動實施重大良種攻關專項,加快培育高產、抗逆、脫水快、適應機械化收穫的玉米品種和優質、高產、抗低溫冷害的水稻品種。加強品種試驗基礎設施條件建設,最佳化品種試驗布局,完善品種試驗技術,提高品種審定標準。在我省6個積溫帶、10個生態區建設完善一批標準化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站和植物新品種測試中心,提高試驗測試結果的代表性、科學性和可靠性。繼續提高主要用材樹種選育水平,加快重點經濟樹種優良無性系選育,全面開展生態樹種選育。
五、提高基礎性公益性服務能力
(一)加強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支持省農科院、林科院、東北農業大學、東北林業大學、八一農墾大學、黑龍江大學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點開展寒地育種理論、共性技術、種質資源挖掘、育種材料創新等基礎性研究和常規作物、林木育種、無性繁殖材料選育、種子加工儲藏檢驗等公益性研究。構建現代分子育種新技術、新方法,創製突破性的早熟、抗逆、優質、高產的育種新材料。省級財政加大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投入,逐步減少用於農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開展雜交玉米和水稻商業化育種的投入。
(二)強化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加快編制並組織實施我省農作物、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開展全省農作物、林木種質資源普查,建立健全我省農作物、林木種質資源保護研究、利用和管理服務體系,重點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設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保存庫,依託母樹林林場、良種基地和種源地建設省級重點林木種質資源原地、異地和綜合保存庫。加快瀕危種質資源的搶救性收集,加強我省珍貴種質資源的收集、評價、創新與套用。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引進國內外優異種質資源,開展新基因挖掘、新材料創製。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省級收集保存的種質資源,要按規定向社會開放。
六、加強種子生產加工基地建設
(一)建立穩定的種子生產加工基地。在玉米、水稻、大豆、小麥、馬鈴薯等主要農作物優勢區,規劃建設一批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的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優勢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通過土地入股、租賃等方式,推動土地向制種大戶、農民合作社流轉,支持種子企業與制種大戶、農民合作社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機制。將優勢種子基地劃入永久基本農田範圍並予以嚴格保護,不得非法侵占,不得隨意更改基地用途。要加快提升種子生產加工水平,提高種子質量標準。依託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建設一批年加工能力達5000噸的大型現代化種子加工倉儲中心。以推廣雜交玉米全程機械化制種為重點,加大高效、安全制種技術和先進適用制種機械的推廣套用,實現制種機械、種子加工和儲藏設備的集成配套。進一步加強海南種子南繁基地建設。
(二)加大對種子生產收儲政策扶持力度。重點加大對省級玉米制種基地和制種大縣政策支持力度,加快農作物制種基地建設。積極爭取國家制種保險政策和林木良種補貼政策,將制種機械及大型種子加工、儲藏設備納入農機具購置補貼範圍。制種合作社納入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範圍。研究制定糧食作物制種大縣獎勵、林木種子貯備等政策,鼓勵省農業發展銀行加大對種子收儲加工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在現有國家和省級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基礎上,逐步建立省、市、縣三級救災備荒種子儲備體系。
(三)加強林木種苗基地建設。科學制定林木種苗基地發展規劃。加強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建設,嚴格依據《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考核辦法(試行)》進行考核,實行動態管理。加大省級林木良種基地扶持力度,建立省級林木良種基地長效扶持機制。林木種苗工程項目要優先安排國家和省級重點林木良種基地、種質資源庫基礎設施建設,在撫育伐補貼、土地使用等方面應優先安排林木良種基地。加快保障型苗圃建設,科學規劃保障性苗圃布局,合理確定建設數量,在良種補貼、種苗工程項目以及其他林業重點工程中對保障型苗圃建設給予傾斜,充分發揮保障型苗圃在生態和民生林業中的穩定作用。
七、加強種子市場監管
(一)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加強省、市、縣三級種子管理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新品種試驗鑑定、展示示範、質量檢測、信息發布等方面的技術支持和服務能力。嚴厲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犯罪行為,強化部門協同,開展專項行動,建立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各級農業、林業部門查處的制售假劣種子案件,要按規定的時限及時向社會公開。
(二)規範和完善種子企業經營行為。建立種子市場秩序行業評價機制,制定評價標準,督促種子企業完善生產加工經營檔案,利用物聯網技術,探索建立種子可追溯管理信息系統,逐步實現種子流通的可追溯管理。適時開展委託經營試點,引導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建立委託經營網點,推進委託許可定點經營,規範種子經營門店銷售行為。
各市(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種業發展的領導,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制定的各項政策措施,及時研究解決種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促進現代種業健康發展。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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