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

《黑龍江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於2021年12月31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
  • 印發時間:2021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 文號:黑政規〔2021〕22號
檔案通知,全文,政策解讀,

檔案通知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現將《黑龍江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全文

為了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黑龍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要求,進一步加強黑龍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黑龍江省實際編制本規劃。本規劃是指導今後五年黑龍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重要依據。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時期,黑龍江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各項決策部署,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體制機制逐步健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18年10月,成立了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黑龍江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通過建立健全議事協調機制,商議、協調解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大問題,統籌安排部署、推動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開展。44個成員單位在黑龍江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一推進本部門本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各市(地)、縣(市、區)相繼成立了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部門,明確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職能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職責,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全省逐步建立健全了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體制機制,為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最佳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組織保障。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規制度體系日趨完善。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先後制定印發了《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政務誠信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檔案,並組織推動各項工作實施。2019年,頒布施行了《黑龍江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2020年底,《黑龍江省社會信用條例》列入地方性法規立法計畫,加快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化進程。
各市(地)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印發了相關法規及制度,有力促進地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發展,如《哈爾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齊齊哈爾市關於全面推進信用承諾公開公示的實施意見》《大慶市關於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等90餘份法規制度。省直有關部門制定印發了《黑龍江省科技計畫項目科研誠信管理暫行辦法》《黑龍江省道路運輸經營者信用評價實施辦法》《黑龍江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暫行辦法》等50餘份制度檔案,逐步豐富完善了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規制度。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礎建設水平大幅躍升。省和各市(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任務基本完成。13個市(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部實現與省平台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形成了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張網”。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成為全省信用信息的匯集中心、信用信息交換共享中心和信用大數據套用中心,初步建成了“職責明確、上下貫通、全面覆蓋”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樞紐,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截至2020年底,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歸集信用信息總計2億餘條。此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省直有關部門建設的行業信用信息平台(系統),以及金融徵信平台(系統)等逐步升級完善,推動行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能力水平穩步提升。
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初步形成。全省大力推廣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推行“共享即懲戒”等創新套用。省發展改革委、財政、稅務、生態環境、海關、交通運輸等14個部門先後制定政策措施,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聯合獎懲系統,依法依規制定聯合獎懲清單,加強信用紅黑名單、獎懲措施和行政事項信息管理,顯著提升了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截至 2020 年底,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歸集失信懲戒對象名單信息64.9萬餘條,守信激勵對象名單信息2.86萬條。在行政事項辦理過程中,根據信用主體信用狀況採取差異化激勵或約束措施,實現全流程信用閉環管理,全省信用核查超過182萬次,有效發揮了信用監管作用。
守信激勵場景和信用產品套用不斷拓展。堅持以信用惠民便企為導向,一些市(地)探索開展“信易+審批服務”“信易+醫療”“信易+借閱”“信易+法律援助”“信易+公共服務”“信易+基層治理”等信用場景套用。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深入開展“銀稅互動”,向銀行推送優質納稅人信用評價信息,實現納稅信用與貸款信用無縫對接。全面開展“信易貸”工作,引導市場主體、金融機構入駐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服務示範平台(黑龍江站)。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234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3283家企業入駐平台,發布金融產品391個,成功授信金額9.74億元,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重點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水平明顯提升。在政務誠信建設方面,各級政府及部門作出政務誠信承諾3716份,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持續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培訓各類公務員5.9萬人;針對政府及部門失信違諾行為開展了“清賴行動”,清理各類陳欠款達143.52億元。在商務誠信建設方面,開展企業誠信承諾活動,累計歸集各類信用承諾達4.8萬餘條;建立安全生產信用公告制度;加強了政府採購和招投標領域信用建設等。在社會誠信建設方面,環境保護領域實施“紅黃牌”制度;旅遊領域實施先行賠付制度;齊齊哈爾市、安達市開展自然人誠信積分套用探索,惠及自然人達20餘萬。在司法公信建設方面,實施“陽光辦案”,開展“四大類”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清理整頓,組織律師隊伍誠信執業承諾等,均取得良好成效。
誠信宣傳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力度持續加大。全省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中華傳統美德,弘揚時代新風,普及信用知識,打造“誠信龍江”品牌。持續組織開展“誠信龍江”進大廳、進校園、進企業、進市場、進社區等宣傳活動達3980次,發放各類宣傳資料30萬餘份,舉辦誠信講座達460餘場、24萬人參加的“誠信龍江行”網路答題、“誠信你我他”知識競賽,以及“誠信龍江市長談”“誠信龍江短視頻、宣傳標語徵集”等活動。開展“道德模範”“誠信之星”“龍江好人”等評選推薦活動,選樹各類誠信典型,宣傳先進事跡,強化示範引領,全社會誠信意識不斷增強。
“十三五”時期,黑龍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但與黨中央、國務院要求以及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要相比,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亟待解決的問題,突出表現在全社會誠信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社會信用體系法治化規範化和基礎建設水平還存在一定差距,信用在社會治理和市場經濟中的作用尚需深度發掘和發揮,信用服務供給能力不足等方面。這些薄弱環節和問題需要在“十四五”時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實踐中不斷開拓創新加以解決,推動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現新突破。
“十四五”時期,社會信用體系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中的支撐保障作用將日益凸顯。完善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社會信用體系和新型監管機制,推廣惠民便企信用產品與服務,持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是新時代龍江高質量發展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現實需要。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屆七次、八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健全信用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強信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拓展信用數據產品套用,注重科技賦能,創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式方法,大力倡導“信用有價”,釋放信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效能,建設“誠信政府”,打造“誠信龍江”品牌,更好地發揮信用在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有力支撐“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為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社會共建。發揮各級政府組織、引領、推動和示範作用,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機制,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考核評價體系,統籌推進各項工作開展。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廣泛參與,形成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社會共治共建共享新格局。
法治引領,規範發展。健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強化信用信息採集、歸集、共享、公開、套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等全過程管理,切實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不斷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平。
夯實基礎,創新套用。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實現信用信息“全覆蓋、多維度、高質量、高效率”歸集共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動信用產品在政務服務、行業管理、社會治理、利企惠民等方面廣泛套用。
問題導向,重點突破。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需求導向有機統一,聚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發展和人民民眾關切、社會反響強烈、失信易發頻發的領域,採取有效措施重點突破,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發展。
示範帶動,全面推進。支持開展創建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活動。支持哈爾濱新區、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探索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創新建設,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推動全省信用體系建設水平整體提升。
(三)發展目標。
到 2025年,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基本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套用水平全面提升,信用監管基本實現各領域全覆蓋,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大幅增強,基本建成與黑龍江新時代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
——信用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基本完善。到 2022年,推動《黑龍江省社會信用條例》發布施行。到 2025 年,信息歸集、守信激勵、失信懲戒、信用評價、信用修復等制度和標準體系基本完善,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平全面提高。
——信用體系建設基礎保障能力持續提升。持續疊代升級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到 2025 年,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總樞紐”作用充分發揮,信用信息歸集實現多維度、高質量、高效率、全覆蓋,實現數據資源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有序共享。
——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基本健全。到2023年,廣泛推行信用承諾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分級分類監管,信用修復效率大幅提升,信用報告套用範圍和領域持續拓展。到2025年,基本實現各行業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全覆蓋。
——“誠信政府”建設成效顯著。各級政府及部門誠信履職意識、誠信水平普遍提升。到 2025 年,基本健全政務信用管理和政務誠信監督體系,實現政府採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標投標、招商引資、地方政府債務等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全覆蓋。
——“信易+”場景套用領域深入拓展。到2023年,自然人誠信積分套用試點人數要超過全省人口總數的30%。到 2025 年,“信易+審批服務”“信易+醫療”“信易+旅遊”等場景逐步套用。“信易貸”“銀稅互動”等工作成效顯著,“守信受益、信用有價”的社會氛圍基本形成。
——全社會誠信環境明顯改善。誠信意識深入人心,全社會信用水平明顯提升,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氛圍全面形成。到2025年,全省城市信用狀況明顯改善,各城市信用狀況監測排名進入全國所在分組前50%以內。
專欄:“十四五”時期黑龍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要指標表
序號
指標名稱
到2025年實現目標
指標
屬性
1
社會信用體系法規制度建設
《黑龍江省社會信用條例》全面施行,各項配套規章制度基本健全
預期性
2
各級政府及部門向社會公開作出政務誠信承諾
承諾率達到100%
預期性
3
各級政府及部門履約踐諾
各級政府及部門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數低於0.02%
預期性
4
持續提升“雙公示”水平
合規率超過98%;瞞報率為0
預期性
5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重錯碼率
低於1‱
預期性
6
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不少於16個領域
預期性
7
“信易貸”工作
入駐“信易貸”平台市場主體數量超過30萬戶,成功授信金額超過300億元
預期性
序號
指標名稱
到2025年實現目標
指標
屬性
8
自然人誠信積分和“信易+”場景推廣套用
不少於40個縣(市、區)開展自然人誠信積分套用;“信易+”場景套用達5個以上
預期性
9
全省城市信用狀況明顯改善
各市(地)排名進入全國所在分組前50%以內
預期性
10
推廣套用龍江“碼上誠信”
賦碼市場主體數量超過60萬戶
預期性
11
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依法依規建立完善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約束性
12
信用信息歸集覆蓋情況
法人組織覆蓋率100%
預期性
非法人組織覆蓋率100%
預期性
自然人覆蓋率30%
預期性
13
公共信用評價覆蓋情況
法人組織覆蓋率80%
預期性
非法人組織覆蓋率70%
預期性
三、築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基石
(一)加強信用法規政策和標準體系建設。
加快推進社會信用法治化建設。加快推進《黑龍江省社會信用條例》立法工作,並逐步健全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社會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信用監督管理機制等相關配套規章制度,推動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獎懲措施、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和程式等更加規範,形成較為完善的信用法規制度體系。建立信用普法和條例施行工作機制,推動《黑龍江省社會信用條例》實施,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進程。
加快完善社會信用標準體系建設。發揮標準化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套用、管理中的作用,重點研究制定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信用承諾、契約履約等信用信息平台標準;研究制定信用承諾套用、信用修復、信用異議處理、信用服務機構服務、信用服務評價、信用典型建設等信用服務標準;探索制定信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管理、信用風險管理、信用主體分級分類監管等信用管理標準。成立省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為社會信用標準體系建設提供支撐。
(二)夯實信用信息基礎建設。
不斷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疊代升級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網站基礎設施。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打造成系統內縱向聯通、跨部門橫向貫通的信用“數據樞紐”和套用載體,推動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與省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共享交換平台、“雙隨機, 一公開”監管系統、“網際網路+監管”系統等信息深度共享和交換,不斷深化信用數據資源有效匯聚和互通,實現跨地區、跨行業、跨層級業務協同。進一步提升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網站服務支撐能力和服務效率。鼓勵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積極開發特色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探索創新更多信用套用領域。
依法依規採集歸集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公共信用信息採集歸集力度,拓寬歸集廣度,突出按需歸集。依據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製定《黑龍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嚴格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的範圍、歸集方式、共享和公開方法,規範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範圍和渠道,逐步擴大信用信息歸集的範圍和數量。結合“信易貸”等工作需要,逐步歸集稅務、市場監管、水、電、氣費、醫保、住房公積金和社保繳納等信用信息,為社會提供準確、及時服務。探索利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技術,不斷豐富創新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交換方式。
逐步提升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質效。規範信用信息異議處理標準、流程,對核實有誤的信用信息,及時更正或刪除,實現異議處理結果在各級信用信息平台網站同步更新一致。落實國家“雙公示”監測評估要求,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公示”信息為重點,增強信用信息歸集公示的實時性、準確性和全面性,提升信用信息數據質量。構建覆蓋信用數據全生命周期的質量管控體系,提高信用數據合規率,不斷提升信用數據過濾、去重、歸併、分類、入庫能力,為社會提供更加準確的信用服務。
充分發揮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效用。將信用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查詢使用嵌入行政許可、行政監督管理等工作流程,實現自動比對套用和獎懲結果反饋,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核查系統套用推廣。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實現免費向社會提供標準統一、省內互認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不斷拓展省、市(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詢服務功能和範圍,完善信用中國(黑龍江)網站“一站式”綜合信用查詢功能,向社會提供更加豐富準確的信用信息綜合查詢服務。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要開展信用查詢服務,讓數據多跑路,民眾少跑腿。
強化信用信息安全防護管理。加大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和個人隱私保護力度。各級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基礎設施安全、數據安全、套用安全等技術防護能力。健全信用信息平台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制定和落實技術防護策略。加強安全風險評估,建立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要明確信息查詢使用許可權和程式,建立完善信息查詢使用登記和審查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對故意或因工作失誤泄露信息的,要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大力推行信用承諾制。規範信用承諾流程,推動審批替代、容缺受理、證明替代、信用修復、行業自律和主動公示等信用承諾廣泛套用。建立完善信用承諾問效機制,深入推動實施“共享即懲戒”,定期對市場主體的信用承諾進行覆核,並將承諾履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管理。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建立行業內信用承諾制度,實現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承諾全覆蓋。鼓勵市場主體主動向社會作出信用承諾,推動形成良好的市場氛圍。
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定《黑龍江省進一步深化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若干措施》《黑龍江省市場主體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辦法》等檔案,依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對企業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鼓勵各行業主管部門利用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結合本部門本行業相關數據信息,建立行業信用監管模型,根據信用等級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要充分發揮“網際網路+”、大數據的作用,加強數據供給服務。要建立信用風險預判預警機制,實現“信用信息歸集—預警產品研發—部門監管套用—監管結果反饋”全流程管理。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形式多樣的市場化信用評價,以大數據為支撐實現對市場主體信用狀況的精準畫像,為金融信貸、招標投標、商務合作等活動提供定製化信用服務。
依法依規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完善各領域守信激勵制度,鼓勵各級政府和部門在實施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招商引資等政府優惠政策,以及工程建設、政府採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招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對守信激勵對象給予優先考慮。加快構建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依據國家基礎清單制定《黑龍江省失信懲戒措施清單》,依法依規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懲戒措施,從根本上解決失信行為反覆出現、易地出現的問題,形成社會共治的懲戒格局。
健全高效便捷信用修復機制。要完善信用修復協同聯動、“一網通辦”機制,遵循公開公正、規範實施、協同推進、保障權益的原則,最佳化信用修複流程,持續壓縮信用修復辦理時限。除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不可修復的外,失信主體可以通過信用平台、網站等渠道申請信用修復,認定單位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應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信用主體有權查閱、知曉自身的信用記錄和狀況,有權了解信用修復的條件、程式及決定。各行業主管部門信用修復辦理時限,要通過信用中國(黑龍江)網站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加強誠信文化建設和誠信宣傳教育。
大力弘揚誠信文化。倡導誠信道德規範,傳承中華民族誠實守信的傳統美德,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東北抗聯精神、北大荒精神、大慶精神和鐵人精神,挖掘龍江誠信文化豐富內涵,構建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思想道德相適應的誠信理念、契約精神等誠信文化體系。將誠信建設貫穿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和公民道德建設全過程,推動形成崇尚誠信、踐行誠信的良好社會風尚。
加強誠信普及教育。強化誠信知識普及和誠信向善意識培養,將誠信教育涵蓋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社會普及教育等領域。持續開展誠信進機關、進大廳、進校園、進企業、進市場、進社區、進村屯、進農戶等宣傳教育活動。鼓勵更多政府部門和社會團體等積極參與“誠信龍江”宣傳教育,推動誠實守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自覺。
開展失信警示教育。樹立鮮明導向,及時剖析、曝光典型失信案件、社會誠信熱點問題和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誠信缺失行為,讓失信者依法依規受到約束和懲戒。針對誠信缺失問題突出、誠信建設薄弱的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治理。要加強各行業領域誠信自律建設,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願失信的社會環境。
開展誠信主題宣傳活動。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4·28”世界安全生產與健康日、“6·5”世界環境日、“6·14”信用記錄關愛日、“9· 27”世界旅遊日、“誠信興商宣傳月” “12·4”國家憲法日等時間節點開展誠信宣傳活動。在黑龍江廣播電視台交通廣播電台開設《誠信有約》專欄節目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廣泛開展誠信宣傳,營造誠信和諧的社會氛圍。
注重選樹誠信典範。開展“道德模範”“誠信之星”“龍江好人”“模範退役軍人”等誠信典型推薦選樹活動。要營造濃厚宣傳氛圍,加強誠信企業、誠信人物、誠信事跡的媒體和社會宣傳,充分發揮誠信典型示範引領作用。
(五)著力培育信用服務產業發展。
加大信用服務業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信用諮詢、信用評估、信用擔保和信用保險等各類信用服務機構依法依規開展業務。支持信用服務機構參與重點領域信用記錄採集,切實發揮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在信用信息採集、加工、套用等方面的專業作用。鼓勵信用服務機構在企業徵信報告、企業資信評級報告、個人信用報告和各類消費主體調查報告等信用產品的基礎上,延伸新的符合市場需求的信用產品,促進信用服務產品多元化發展。
強化信用服務機構行業自律。引導信用服務機構加強內部管理,建立信用服務機構管理規範和從業標準規範,推動信用服務機構規範化健康發展。要建立信用從業人員誠信檔案,強化對從業人員的誠信教育和職業培訓。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從業人員進行曝光,依法依規實施市場禁入等措施。
加快徵信行業建設。按照“政府+市場”的建設模式,搭建省級地方徵信平台。深化企業徵信市場改革創新,推動成立國有資本為主的企業徵信機構,不斷增加徵信有效供給。持續推動涉企公共信用信息向徵信市場開放,進一步提升徵信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完善徵信行業監管制度,依法加強對徵信和信用評級市場的規範治理,規範徵信數據採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徵信服務。
(六)加強信用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
加強信用管理學科專業建設。支持鼓勵省內有關高等院校加強信用管理學科專業建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支持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設定信用管理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在研究生培養中開設信用管理研究方向,培育信用專業人才。
加強信用管理職業培訓教育。支持鼓勵相關社會組織和信用服務機構開展信用管理職業培訓教育,提升信用行業從業人員、信用管理人員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夯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人力資源基礎。
加快信用專家隊伍建設。匯聚省內外研究機構、高校、信用服務機構、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中各類與信用領域相關人才,建立信用專家隊伍,開展信用理論和實踐等方面研究,加強學術交流研討,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智力支持。
四、持續釋放信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效能
(一)實施政務誠信建設工程。
建立健全政務守信踐諾機制。鼓勵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公職人員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向社會公開作出依法行政、履職盡責政務誠信承諾。根據需要依法依規對公職人員信用狀況進行信用核查。建立常態化政務誠信承諾公開公示和契約履約跟蹤管理機制,暢通社會投訴舉報通道。逐步建立完善政府、部門和公職人員政務誠信檔案。支持將公職人員信用核查情況、政務誠信記錄作為其考核、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健全政府違約失信責任追究機制。建立“政務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工作機制,加強對政府及其部門、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信用監管,針對失信違諾、新官不理舊賬等破壞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持續開展專項治理。對於不履行法定職責或約定義務、不及時支付中小微企業款項義務等失信行為,開展約談並責令限期糾正,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確保“失信責任追究到位、失信問題整治到位、失信懲戒落實到位”。
加強公職人員誠信教育。深入開展公職人員職業道德、法律知識和信用知識培訓教育。編制誠信知識教育讀本,將誠信教育納入公職人員培訓和領導幹部進修課程,不斷提升公職人員信用意識。鼓勵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開展公職人員誠信教育主題培訓講座、專題研討等活動,不斷提升公職人員的誠信意識和職業操守,建設依法行政、誠實守信、高效廉潔的公職人員隊伍。
推動基層政務誠信建設。鼓勵各市(地)圍繞利企惠民政策落實、格線化管理、日常生活服務等方面,推動街道、鄉鎮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公開承諾制度,完善誠信建設機制,持續提升基層政府政務公開、政務服務、依法行政水平和履職能力。持續推進有條件的市(地)開展誠信街道和誠信鄉鎮建設活動,探索創新政務誠信建設方式方法。鼓勵信用信息和信用服務產品在街道、鄉鎮推廣套用。
充分發揮政務領域套用的示範作用。推動行政審批、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採購、土地交易、政府投資補助或貼息項目選擇、資質認定、專項資金安排等重點領域誠信建設,以及日常監督、評級評優等工作中開展信用核查,強化信用套用。推動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產品質量、醫療衛生、工程建設、融資擔保、文化旅遊、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廣泛使用信用報告、開展信用核查等。
建立健全政務誠信評價機制。制定政務誠信評價方法和評價指標體系,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圍繞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守信踐諾、政府違約失信責任追究等方面開展政務誠信評價,檢驗“誠信政府”建設成效。要強化政務誠信評價結果套用,支持將政務誠信評價結果作為各級政府部門創先評優等重要參考。
(二)實施商務誠信建設工程。
加強企業誠信經營和誠信文化建設。引導企業完善誠信自律制度,提高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意識,在生產經營中嚴格履行契約協定,不做假賬,杜絕生產假冒偽劣產品、不公平競爭、欺詐等不良行為,做到遵紀守法、誠信經營。要大力培育企業誠信文化和誠信教育,增強經營管理者和員工的誠信意識,建立誠信和諧的勞動關係。支持有關部門授權的行業協會商會協助開展行業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會員信用記錄,開展信用承諾、信用培訓、誠信宣傳、誠信倡議等,將誠信作為行規行約重要內容,引導本行業增強依法誠信經營意識。要發揮“新字號”“老字號”“原字號”企業誠信建設引領作用,重塑“誠信龍江”守信踐諾新形象。
大力推廣套用“碼上誠信”。加大龍江“碼上誠信”推廣套用力度,在商業貿易、工業企業、餐飲服務業、教育、文化旅遊、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鼓勵市場主體自願套用“碼上誠信”展示自身信用狀況。逐步豐富“碼上誠信”內容,完善“碼上誠信”功能,建立健全“碼上誠信”的誠信激勵機制和“公共評價+社會評價”評價制度,以及市場主體“碼上誠信”自主申報、消費者投訴和異議處理反饋機制。不斷拓展“碼上誠信”覆蓋範圍,逐步實現“一企一碼”。逐步擴大“碼上誠信”套用領域的覆蓋率,打造“誠信龍江”特色品牌。
開展建設“誠信商圈”活動。各市(地)、縣(市、區)要選擇繁華商業街區為試點,以質量誠信、價格誠信、服務誠信、納稅誠信為主要內容,開展“誠信商圈”建設活動。要引導經營者從誠信經營、品質保證、服務態度、訴求回應等方面進行承諾,樹立守信踐諾、合法經營的形象。可開展“誠信經營戶”“商品放心店”等選樹活動,發揮誠信業戶示範引領作用。鼓勵引導消費者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積極行使監督權,主動投訴、舉報失信經營行為,建設依法經營、信守承諾、良性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實施司法公信建設工程。
加強法院公信建設。提升司法審判信息化水平,推進強制執行案件信息公開,完善執行聯動機制,提高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率。全面推行網上立案、聽證直播、庭審直播、執行線上和文書上網等工作。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鼓勵誠信交易、倡導互信合作,整頓治理虛假訴訟、商業欺詐和恣意違約毀約等失信行為,引導誠實守信風尚。加強檢察公信建設。深化檢務公開,繼續推行“陽光辦案”,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加強公共安全領域公信建設。推行“陽光執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規範文明執法,實現辦案的程式正義和實體正義。加強司法行政系統公信建設。進一步規範和創新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考試、司法鑑定、監獄等信息管理和公開手段。加強司法執法和從業人員信用建設。推進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員、司法鑑定人員等誠信規範執業。建立司法從業人員誠信承諾制度。
(四)實施社會誠信建設工程。
探索重點人群信用信息套用。要將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及相關責任人、律師、教師、醫師、執業藥師、評估師、稅務師、建設類執業師、註冊消防工程師、會計審計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認證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遊等重點職業人群信用信息歸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鼓勵依法依規查詢和使用自然人信用報告,引導自然人在經濟交往和社會活動中查詢信用信息規避風險。鼓勵各市(地)要堅持以正向激勵為主導,積極探索建立自然人誠信積分管理套用制度。要嚴格規範自然人誠信積分評級工作,不得將自然人誠信積分用於失信懲戒和限制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等法定權利。
拓展“信易+”場景套用。在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方面,探索開展“信易+”場景套用。要不斷拓展“信易+”套用場景,豐富“信易+”場景內容,並逐步將信用信息在更多民生領域創新套用,推動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價”的社會氛圍。支持鼓勵信用基礎較好的市(地)、縣(市、區)、行業領域先行先試,總結“信易+”場景套用可複製推廣的經驗。
深入開展“信易貸”工作。建設省級融資信用服務平台並引導更多市場主體和金融機構入駐。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利率優惠的金融產品,讓中小微企業得到便利和實惠。引導地方融資平台與省融資信用服務平台對接。鼓勵有條件的市(地)單獨建設融資信用服務平台。要促進公共信用信息與金融徵信信息融合,為“信易貸”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和評價結果支撐。鼓勵各級政府制定支持“信易貸”政策,建立健全風險保障機制,引導金融機構不斷創新產品和服務,逐步提高信用貸款的占比。
專欄:“十四五”時期黑龍江“信易+”套用場景項目表
1.“信易+審批”:推行以信用承諾制為基礎的“極簡審批”模式,開展容缺式受理、告知承諾制、承諾即開工、辦照即營業、承諾即換證等信用承諾,讓守信者享受更便利的服務;
2.“信易+稅收”:為誠信納稅企業提供放寬發票用量、辦稅綠色通道、非接觸式辦稅、出口退免稅、“銀稅互動”貸款等便利優惠政策;
3.“信易+旅遊”:對於信用良好的遊客,探索給予“信易住”“信易租”等消費模式的優惠,充分提升龍江旅遊體驗感;
4.“信易+出行”:套用“自然人誠信積分”為誠信個人或道德模範、勞動模範等群體,提供公車費用減免、共享腳踏車押金減免等服務;
5.“信易+醫療”:建立醫療體系主體信用信息電子檔案,推動信用信息在公立醫院就醫、診治、付費環節的套用,對於信用狀況較好的就醫人員採取就醫彈性等待、大額醫藥費分期付款、先診療後付費等激勵措施;
6.“信易+泊車”:建立機動車和駕駛員信用信息檔案,開展信用等級評價,制定實施守信激勵措施;
7.“信易+免抵押”:經過消費者授權查詢個人信用狀況或套用“自然人誠信積分”,對於信用狀況較好的,在入住賓館酒店、餐飲飯店預約、書刊借閱、物品借閱時採取免押金措施。
(五)實施信用鄉村建設工程。
推動誠信鄉風和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制度建設。加強農村誠實守信傳統美德教育,促進農村和諧美好的人際關係,建設文明鄉鎮,打造“誠信龍江”新鄉村,讓誠信價值觀影響在農村的熟人社會中更為顯著。加強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制度和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完善農村信用信息歸集、信用評級分類管理、信息主體權益保護等方面管理制度,逐步將信用監管融入鄉村自治、法治、德治內容。堅持以徵信體系為基礎,以信用評級為手段,培育信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斷創新信用助力鄉村振興方式。
逐步採集歸集農村信用信息。在《黑龍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中列入涉農相關信用信息內容,依法依規採集農村小微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信用信息,建立村級信用信息檔案,逐步實現農村信用主體“一戶一檔案”。要將農村信用信息歸集至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者其他關聯繫統,建立農村信用信息資源資料庫。
建立健全農村信用獎懲機制。探索開展農村信用主體信用分級分類評價,為各級政府和部門精準支持“三農”發展提供支撐。要研究制定守信激勵措施,對信用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授信、利率、國家補貼、救濟等方面給予優惠和便利,充分發揮信用正向激勵作用。結合實際情況對農村失信行為和事件開展建設性輿論監督。
五、加強各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一)實施“十大”領域誠信建設行動。
加強科研誠信建設。構建科研信用監管體系,建立監督機制。加強對科研誠信、科技倫理和學術不端等行為的監管。在科技項目、創新基地、科技獎勵、人才工程等工作中,實施科研承諾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研誠信信息系統,打造規範的科技監督創新服務體系,完善違背科研誠信要求行為的調查處理規則。建立科學規範、統籌協調的科技評估評價體系,加強科研誠信信息跨行業跨區域共享共用,依法依規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責任人採取失信懲戒措施,營造堅守底線、嚴格自律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氛圍。
加強校園誠信建設。大力倡導誠信治教,加強各級各類學校誠信教育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健全校務公開制度,提高教育公信力。加強教師誠信建設,建立師德師風評價考核機制和教師信用評價機制,將教師信用評價制度與師德考核測評結果相結合,並將考核結果納入師德誠信檔案。開展文明校園建設,將誠信教育作為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不斷深化講誠信的良好校園氛圍。要加強對校外各類培訓機構誠信教育和誠信監督管理。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誠信建設。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開展環保信用評價,劃分環保信用評價等級,規範環保信用評價流程,動態調整環保信用評價結果,建立完善環保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強化環保信用評價結果套用,根據環保信用評價等級,實施分級分類監管,依法依規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加強對企業環保誠信宣傳教育,加大對違法、失信企業曝光力度,不斷提升企業環保守法意識。
加強交通運輸誠信建設。大力開展誠信交通宣傳教育,進一步推進“信用交通省”建設,廣泛推行交通運輸信用承諾制,拓展“信易行”等場景套用。開展公路建設市場、水路建設市場、道路運輸等方面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信用評價,實施分級分類監管,開展失信懲戒和信用修復工作。持續做好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名單的認定、公示工作。
加強智慧財產權誠信建設。建立智慧財產權領域信用承諾機制,加強智慧財產權領域信用信息共享套用,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指標和信用評價模型。嚴厲打擊各類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措施。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在市場主體融資授信、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認定等方面廣泛套用。
加強電子商務信用建設。建立電子商務領域市場主體實名登記和認證制度,推動電子商務平台、入駐商家、個人賣家、物流企業等主動作出信用承諾並通過信用中國(黑龍江)網站向社會公開。要依法依規歸集、公示電子商務領域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違法失信行為,探索建立交易雙方信用互評、信用積分制度,將交易雙方評價和服務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嚴厲打擊刷評價、虛假評價、惡意評價等弄虛作假行為。
加強旅遊誠信建設。建立完善旅行社、A級以上旅遊景區、星級飯店、導遊(領隊)等涉旅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誠信檔案,組織開展信用評價,加強旅遊行業信用監管。推行服務承諾機制,暢通旅遊消費者評價投訴渠道,加大社會評價信息採集,開展涉旅企業綜合信用評價。引導全省旅行社、導遊等市場主體及從業人員積極套用龍江“碼上誠信”,主動向社會展示自身誠信狀況,打造“北國好風光·盡在黑龍江”品牌,塑造“誠信龍江”旅遊新形象。
加強醫療衛生誠信建設。加強醫療衛生機構信用管理和行業誠信作風建設,建立醫療衛生機構及醫務人員信用記錄和獎懲機制,完善執業準入註冊、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等醫療衛生行業信用記錄。建立健全包括醫療機構綜合監督、運行評價、等級評審等內容的執業行為誠信管理評價體系,全面開展合理診療、合理護理、合理檢查、按規定收費的評價活動。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將醫務人員信用狀況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
加強氣象誠信建設。建立健全氣象信息服務企業誠信檔案,依法依規歸集信用記錄。推動從事氣象信息服務企業開展信用承諾,依法轉載發布氣象服務信息和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開展氣象信息服務企業信用評價,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根據信用等級高低採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不斷提升氣象信息服務企業誠信水平,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加強會展、廣告和中介服務行業誠信建設。建立參展商信用信息,推動從事展會招商、招展、會議組織及相關配套服務的市場主體簽署信用承諾書,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廣告業誠信建設,規範報刊媒體、網路直播平台和從業人員行銷行為,建立廣告發布單位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虛假廣告。建立健全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管理、信用記錄查詢、信用評價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
(二)開展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
按照國家關於開展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要求,持續開展電信網路詐欺、網際網路信息服務領域失信問題、防疫物資產品質量和市場秩序、脫貧扶貧失信問題、國家考試作弊、交通運輸領域失信問題、騙取社會保險、法院判決不執行問題、金融領域失信問題、生態環境保護失信問題等專項治理行動,以及種子、農藥、化肥、農機等涉農產品質量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有機食品”“綠色食品”和地理標誌產品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糧食交易、礦物交易、油氣交易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推動全社會誠信水平不斷提高。
六、探索信用建設創新示範
(一)鼓勵開展信用創新示範。
鼓勵各市(地)結合自身特色,圍繞社會治理創新、提升監管效能、惠及民生、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打造數字城市等領域大膽嘗試,實現“一地一特色”,不斷提升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新水平。發揮哈爾濱新區、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創新引領作用,探索開展投資貿易等領域信用創新建設。
(二)探索開展區域信用合作。
推動重點領域省內城市信用合作。探索在生態環境、安全生產、食品藥品、交通運輸、旅遊等領域,開展省內城市間信用合作。推動“信易+”等信用惠民利企政策和自然人誠信積分套用實現省內城市間互認。
持續探索加強省際區域信用合作。推動與遼寧省、吉林省和內蒙古自治區開展區域信用一體化建設合作,探索在文化旅遊、生態環境等領域,實現信用共建、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套用共認、市場發展共促、文化氛圍共創,不斷最佳化區域營商環境。
探索開展跨境信用合作。充分發揮綏芬河論壇等作用,圍繞黑龍江邊境貿易發展,探索建立與俄羅斯及東北亞地區國家信用交流渠道,以對外投資貿易、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跨境金融等領域為重點,探索開展跨境信用監管合作。
(三)探索開展“信用+格線”創新社會治理。
發揮信用數據對政府治理、社會服務的支撐和驅動作用,探索建立“信用+格線”數據歸集標準規範,構建“信用+格線”風險預警和聯動回響機制。圍繞基層治理等重點工作,建立風險監測預警模型,實現智慧型監測、分級預警、聯動處置,創新社會治理方式,預防和化解社會風險。
(四)探索“網際網路+”、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套用。
持續提升信用數據挖掘分析能力,推動整合有關行政監管數據、檢驗檢測數據、投訴舉報數據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數據,建立大數據信用監管動態預警模型,進行多維關聯分析,及時掌握市場主體經營行為、規律與特徵,提高對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信用監測、分析和預警,提高政府科學決策和風險預判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組織保障。
黑龍江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建立健全工作調度機制,充分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作用,統籌部署、協調、推動各地各部門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機制,落實本地本部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形成全省上下聯動、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鼓勵各地各部門結合本規劃要求和工作實際,在各行業領域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與實踐,積極探索創新示範,並給予相關政策支持。鼓勵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引導社會資本投向信用服務業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各領域、各環節,加快形成政府和社會良性互動、優勢互補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局面。
(三)加強工作推動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明確行業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職責,逐步形成常態化、系統化的責任落實機制。黑龍江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情況,建立定期通報工作制度,督促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推動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持續高效開展。

政策解讀

按照全省“十四五”規劃體系部署,為進一步加強黑龍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日前,我省印發了《黑龍江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回顧了“十三五”時期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展望“十四五”時期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光明前景,提出要健全信用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強信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拓展信用數據產品套用,注重科技賦能,創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式方法,大力倡導“信用有價”,釋放信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效能,建設“誠信政府”,打造“誠信龍江”品牌,更好地發揮信用在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有力支撐“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為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堅實保障。
《規劃》共分為7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規劃背景,總結了“十三五”時期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存在主要問題和面臨的形勢。
第二部分是總體思路,確定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第三部分是築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基石,指出了要加強信用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基礎保障能力等方面基礎建設。
第四部分是持續釋放信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效能,提出了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司法公信、社會誠信、信用鄉村等建設工程。
第五部分是加強各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出了加強科研、校園、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旅遊等領域誠信建設,以及13類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
第六部分是探索信用建設創新示範,提出了信用創新示範、區域信用合作、“信用+格線”創新社會治理,以及“網際網路+”、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套用等方面探索創新。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強化督導落實等措施。
《規劃》確定,到2025年,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基本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套用水平全面提升,信用監管基本實現各領域全覆蓋,誠信意識深入人心,全社會信用水平明顯提升,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氛圍全面形成,基本建成與黑龍江新時代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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