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封王,稱帝,去世,政績,改革官制,改革地方政制,調理農務,整頓金融,增強軍備,崇儒排佛,完善刑法,規範風俗,編撰史地文籍,對外關係,與明朝的關係,與占城的關係,與盆蠻的關係,與寮國的關係,文學修養,家庭成員,父母,兄弟,子女,後世評價,
人物生平
封王
早年的黎思誠,在學習當中已展現才華,越南史籍《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稱他“惟以古今經籍聖賢義理為娛,天性生知,而夙夜未嘗釋卷,天才高邁,而製作尤所留情,樂善好賢,亹亹不倦”,深得黎仁宗及宣慈太后(仁宗之母)的欣賞,“宣慈太后視若己生,仁宗推為難弟”。及至長兄黎宜民於1459年殺仁宗自立為帝,改封黎思誠為嘉王。
稱帝
當帝位懸空之際,阮熾等人商議新君人選。有關情況,《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提供了兩種說法,一說是黎宜民派系被推翻後,阮熾等一眾廷臣便擁立黎思誠為帝。另一說則是廷臣最初想迎立恭王黎克昌,但恭王堅拒,便改立嘉王為帝。黎思誠即位後,聽信讒言,致使恭王被殺。
去世
1496年(洪德二十七年)農曆十一月二十七日,黎聖宗得風腫疾。1497年(洪德二十八年)正月三十日,黎聖宗病逝於寶光宮(又作寶光殿),時年五十六歲。關於聖宗病死的內情,據當時史官武瓊所說,是由於聖宗女寵甚多,到患有重病時,長期失寵的長樂皇后在此時才獲許可為聖宗侍病,但皇后竟用毒塗手,摸聖宗發瘡處,於是聖宗病情加劇。
政績
改革官制
改革地方政制
後黎朝初年,全國領土分成五道,但轄地較廣,管理不易,政令難以下傳,所以黎聖宗將五道分成十二道,區小易治。十二道分別為:清化、乂安、順化、天長(後改稱山南)、南策(後改稱海陽)、國威(後改稱山西)、北江(後改稱京北)、安邦、興化、宣光、太原、諒山。每道設都司(設有正副都總兵,管軍務)、承司(設有承政正副使,管政務)、憲司(設有憲察正副使,管司法)等架構。又設監察御史,查察各道官員工作,以防違紀行為。
1470年(洪德元年)攻破占城國後,又將十二道改為十三處,即清化、乂安、山南(原為天長)、山西(原為國威)、京北(原為北江)、海陽(原為南策)、太原、宣光、興化、諒山、安邦、順化、廣南(原屬占城)。處以下的地方行政單位為府、縣、州。府縣以下則為鄉、坊、社、村、莊、冊、峒、原、場。在十三處當中的險要之地,設守御經略使一職,負責防務。
調理農務
對於農業生產,聖宗相當重視,經常下諭,各府縣官員務必竭盡全力,指導百姓勤於農務。聖宗又設定河堤官及勸農官,主理國內農業事務;下令戶部及各地承政官員,向朝廷上報荒地數目,以便讓各府縣政府督促百姓開闢耕種。
黎聖宗設立了“屯田”四十二所,委任相關官員,管理開墾之事,以減少出現饑饉之患。
整頓金融
黎聖宗時規定人丁稅,每人每年交錢八陌。此外有田地稅、土地稅、桑洲稅,按畝數多少而繳納。
因應到稅制方面,除用穀物、絲等實物繳納,聖宗時又用錢繳稅,加上當時農、工業得到長足發展,經濟繁榮,貨幣亦須運用到社會各個領域上。黎聖宗政府便重視鑄造貨幣,他認為:“泉貨之用,貴於上下流通,府庫之儲,貴於長久無幣”,因此牢牢掌握貨幣的鑄造權和發行權,每年都鑄造一定數量貨幣在市面流通。
在光順年間(1460-1469年),黎聖宗鑄造大量的“光順通寶”。該貨幣素質甚好,然而因有奸商及不法之徒私下利用民間銅器及舊銅錢,摻合其他金屬,以偷工減料的方式,鑄造素質粗劣的“光順通寶”偽幣,以牟取暴利,故此黎聖宗下令“嚴禁廢棄銅錢”、“偷鑄銅錢者治罪”,以及“禁止攜帶偽幣”。
增強軍備
黎聖宗為大展拳腳,因而整頓武備。曾下令國內各地區的軍事長官,要勤於向部隊教習戰陣,訓練士卒,保持戰鬥能力。 聖宗又整頓軍隊架構,設五府軍,分別為中軍府、南軍府、北軍府、東軍府、西軍府。每府有六衛,每衛有五或六所,每所軍隊人數約為四百人。五府之軍,合共約六七萬人。黎聖宗又頒令練習水陣的軍令三十一條、象陣軍令三十二條(或作二十二條)、馬陣軍令二十七條、步陣軍令四十二條。
為提拔軍事人才,聖宗規定武試三年一次,將士中試者獲賞,落弟者受罰,使人人積極從事武備。
崇儒排佛
黎聖宗重視儒學,採取儒家思想和經典作為治國工具。聖宗以德治的方式,規定科舉制中的鄉試由“有德之士”應試,凡不睦、不忠、不孝、不義、亂倫者,雖有具有大志及學識,亦不準應試。在會試上,以《論語》、《孟子》、《五經》等儒家典籍的內容出題。對於國家教育機構國子監,聖宗置《五經》博士,各人專治一經,教授監生。為表尊孔,聖宗下令修建文廟大成殿、更服殿、明倫殿、東西講堂等,用於祭祀孔子。此外,聖宗還制定三年喪禮,以表明儒家中的忠孝,是仁之本。
完善刑法
在越南法律史里,黎聖宗頒行了封建時期較重要的一部法典──《洪德法典》(又稱《洪德律例》、《黎朝刑律》)。該法典以中國唐代律令為藍本,結合越南自身風俗習慣及舊法而成,於1470年(洪德元年)頒行。它的內容,包括刑法、婚姻、家庭法、民事法、訴訟法等等。此一法典成為後黎朝的法律基礎,一直沿用到18世紀後期。
規範風俗
對於當時的越南風俗,黎聖宗加以改革及規範化。例如,當時越南人民崇奉佛教,常修建寺廟,聖宗乃下令禁止修建新寺廟,套用錢財和功夫去做有益之事;當時喪、婚禮俗,多有違反常情之舉,如辦喪事之家大擺筵席、演戲唱歌以作觀娛,聖宗便禁止辦喪事時演戲唱歌;婚俗里則有收取娉禮之後,過三四年後才迎娶新婦至夫家,聖宗下令納聘後便要擇日行迎親禮,次日見父母,第三日見於祠堂。
聖宗希望全面確保封建秩序和道德規範,聖宗又制定《二十四條倫理》,作為對民眾道德的指引。
為免全國民眾受到疾疫之苦,黎聖宗設立“濟生堂”,收容病人。如當某地爆發疫情,則派官員帶藥前往醫治。
編撰史地文籍
黎聖宗對於越南本國史相當重視,據後黎朝史官范公著所說,這是由於聖宗抱著“拓土開疆,創法定製”的需要,所以“尤能留意史籍”。其中較重要的有聖宗於洪德十年(1479年)下令史官吳士連編纂的《大越史記全書》(十五卷),這次編纂的內容始於傳疑時代里的鴻龐氏,至黎太祖為止,到後黎朝的中晚期,該書再獲其他史官的增補編訂。
對外關係
與明朝的關係
1472年(洪德三年),廣西的上凍崗隴委、龍州等地,被越方民眾霸占土地,須由明廷派員到廣西邊境處理土地糾紛,“履勘明白,設二界址,永為邊守”。但黎聖宗不滿“廣西會勘官何多”,認為“我尺山寸河豈宜拋棄”,又派員與明朝官員交涉,叮囑應採取強硬態度,“勿許漸侵,如他不從,尚可差官北使,詳其曲直”。1474年(洪德五年),越方在雲南邊境“以軍民嘯取竊掠為詞,輒調夷兵萬眾越境,攻擾邊寨,驚散居民”。對此,明廷采兩手準備,一方面下令雲南、廣東、廣西等地官員加強邊備,“各守境土,以備不虞”,另一方面透過外交途徑,向黎聖宗聲明“不許輒調夷兵,越境侵擾,驚疑良民”。
此後,中國邊境仍有越方意圖入侵的警報。1480年(洪德十一年),雲南官員向明廷報稱“今復聞(後黎朝)練兵,欲攻八百。內侵之患,不可不慮”。明廷為此向黎聖宗政府交涉,黎聖宗反駁自己並不知道八百是在何處,“八百地之所在且不知,況欲往征之?”明廷只好下令雲南治下的車裡、元江、木邦(今屬緬甸)、廣南、孟艮(今屬緬甸)等地土司官員互為保障。1483年(洪德十四年),雲南臨安府建水州又發生中越民眾衝突,“累相爭訟”。明廷對黎聖宗政府多次騷擾邊境,加以得悉占城被聖宗所滅,相當不滿,曾向越方使節提出嚴正指責:“朝廷(指明廷)一旦赫然震怒,天兵壓境,如永樂故事,得無悔乎?”經此指責,黎聖宗政府才“自是有所畏”,中越間的邊境磨擦乃告一段落。
與占城的關係
黎聖宗在位的早期,便與南鄰占城國(即占婆國)發生磨擦。占城亦為中國明朝朝貢國,因而要求明人參與交涉越占紛爭。據中國史籍《明實錄》記載,明天順八年,(1464年,光順五年),占城王盤羅茶全遣使入明,投訴“安南國(指後黎朝)侵擾本國,求索白象等物”,並“乞照永樂年間,遣使安撫,置立界牌碑石,以免侵犯,杜絕仇釁”。明廷希望越占兩國保持和平,答覆占城使節“謹守禮法,保固境土,以御外侮,勿輕構禍”。但未能平息越占之間的爭鬥。1467年(光順八年)農曆三月,占城遣使到黎氏朝廷,黎聖宗乘機命人向占城使節,可否按照“事大之禮”向後黎朝朝貢,以索取犀、象、寶貨等物,但占人不從。
此後,越占關係日益緊張。1469年(光順十年)三月,占城出軍進攻後黎朝治下的化州(在今順化)。黎聖宗乃向明廷申訴“屢被攻圍化州”,坦言要“飭兵與戰”,明廷雖勸諭越方“解怨息爭”,但越占的交戰已如箭在弦。1470年(洪德元年)八月,占城王盤羅茶全親率水步象馬十萬攻化州,化州守將告急。然而占城國卻於此時出現內哄,“茶全為人凶暴淫政,慢神虐民,占人民叛”,聖宗看準這一點,乃於十一月,徵集軍隊二十六萬人,親征占城。進入占城邊境前,聖宗作出周密部署,“詔順化軍出海以試舟師”,演練水軍,又“慮占國山川有未易知,乃命順化土酋阮武圖其險易以進”,深入敵國前先了解地形要道。在戰事裡,越軍行進相當順利,1471年(洪德二年)正月進入占城邊境時,得到占城官員蓬莪沙、琴績、道貳等“進獻方物”及投效。其後越軍節節勝利,三月初一日,攻破占城國都闍盤,生擒國王盤羅茶全而回。
與盆蠻的關係
1479年(洪德十年),黎聖宗發動對盆蠻(又作盆忙)的征討。盆蠻在之前向越南朝廷要求內附,因而改為歸合州,但該地酋長琴氏仍可世襲管治權,黎氏朝廷派人員駐守監察。聖宗時,盆蠻獲得寮國人協助,驅逐後黎朝駐守人員,以圖反抗。聖宗出兵征討,殲滅酋長琴公,盆蠻餘眾只得請降。戰後,聖宗封琴冬為宣慰大使,並設定官員管治。
與寮國的關係
1479年(洪德十年),因盆蠻反叛黎氏朝廷,與寮國人聯合,侵擾越南西部邊境。聖宗便命黎壽域、鄭公路、黎廷彥、黎弄、黎仁孝等率兵,分五路從乂安、清化、興安等地反攻,追擊寮國軍隊,結果得勝而回。據越南史籍所載,越軍在此役中“入寮國城獲寶物,其國王遁走,虜其民,略地至長沙河(或作金沙河)界,夾偭國(或作緬甸國)南邊”,亦即從寮國人手上奪取不少財物、人口和土地。
文學修養
黎聖宗有意推動文學。1494年(洪德二十五年),聖宗成立“騷壇會”,該會有成員二十八人,包括聖宗本人及其近臣,稱為“騷壇二十八宿”,聖宗自號“騷壇元帥”。該會成員寫下不少詩篇,主要內容是頌讚君主及朝廷的政績,以漢文或字喃創作。當中較重要的作品,為漢文寫成的《瓊苑九歌》,由聖宗依九題寫詩九章,再由申仁忠、阮仲懿等二十八人依韻奉和。另外又如《洪德國音詩集》,收有詩約三百首,內容為吟詠天地、吟詠大自然、抒發人們情感、描繪各種物品、清閒逍遙的自我吟唱等等。
黎聖宗的“騷壇會”,帶有政治色彩,學者王曉平批評它是“皇帝御製,近臣無不稱好;近臣唱和,下屬莫不叫絕”,但亦認同它“對漢詩藝術水平的提高,對詩歌的鑽研和提倡,確實造成了漢詩文興盛一時的局面,從長遠來說,文學風氣的形成對於民族詩歌、民族文學的崛起,也具有良好的促進作用”。
家庭成員
父母
父親:黎太宗
母親:光淑皇太后吳氏
兄弟
長兄:黎宜民,1459年奪位黎仁宗帝位,1460年被朝臣捕殺,立黎聖宗。
次兄:黎邦基
三兄:黎克昌,黎太宗封為新平王,後來為恭王。《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提到,黎宜民倒台後,朝臣一度欲立黎克昌為帝,但黎克昌推卻,便立黎聖宗,後來黎聖宗聽信讒言,黎克昌死。
子女
黎聖宗生皇子十四人,皇女二十人:
長子:黎憲宗黎鏳
次子:梁王黎銓
三子:宋王黎𫓩
四子:唐王黎鎬
七子:演王黎鏓
八子:廣王黎鐰
九子:臨王黎鏘
十子:應王黎(金昭)
十一子:義王黎(金耿)
十二子:鎮王黎鋞
十三子:荊王黎鍵
後世評價
黎聖宗本人,曾向朝臣評論自己的統治:“朕有二失,一曰政令施為違道乾譽,二曰素屍在位,擾亂天工。”
在越南,後世一般對聖宗有相當高的評價。撰寫《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的史官讚揚他“創製立度,文物可觀,拓土開疆,昄章孔厚,真英雄才略之主,雖漢之武帝、唐之太宗,莫能過矣”,但同時批評他“土木之興,逾於古制,兄弟之義,失於友於,此其短也”。著名史家武瓊認為他“崇尚儒術,振拔英才,取士之科不一而定,三年大比之舉,自帝始之。其得人之盛,振古有光,文武並用,各隨所長,故能修政立事,制禮作樂,號令文章,煥然可述。……又慮占寇世嘗為吾患,今日不剪,將何其為,乃南征茶全,而復其封疆,西拔雅蘭,而掃其巢穴,山蠻有徵,而威揚乎北,盆忙(又作盆蠻)有徵,而地辟乎西”。到近現代,史家陳仲金稱讚聖宗“改革政治,興辦教育,整頓武備,平定占城、寮國,拓土開疆,使當時我南國更加文明昌盛,顯赫於一方。自古至今,我國從未達到如此之強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