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區保障性住房配建暫行辦法地點是黃岡市區,性質是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區保障性住房配建暫行辦法
- 地點:黃岡市區
- 性質:暫行辦法
- 內容:保障性住房配建
黃岡市區保障性住房配建暫行辦法地點是黃岡市區,性質是暫行辦法。
黃岡市區保障性住房配建暫行辦法地點是黃岡市區,性質是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了有效解決黃岡市區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供給,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
商品住房項目應當規劃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具體配建比例和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第十七條 保障性住房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永久性標誌,記載承擔相應質量責任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
本試行辦法所稱配建,是指將保障性住房建設納入擬出讓國有土地規劃、拍賣條件,與商品房項目同步備案(立項)、同步設計、優先建設、優先驗收,廉租房按土地拍賣時以成本核定方式確定的價格由政府收回,其他保障性住房由投資人按本試行辦法的...
2、出售按《黃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 定執行。五、房屋交接 項目竣工驗收時,市規劃部門應將配建公租房規劃指標落實 情況作為規劃驗收的重要內容進行驗收,對配建公租房未按“同 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要求建設的...
攀枝花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根據國家、省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
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有效解決城市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根據國家、山東省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東營市中心城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於2011年3月1日由東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東政辦發〔2011〕6號...
(四)按照市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於本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12〕61號)規定配建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用途調整為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或者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用途調整為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按照以下...
第九條 保障性住房通過以下渠道籌集:(一)市、縣(區)政府直接投資新建、收購、改建、在市場長期租賃等;(二)在普通商品住房、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征遷安置房等項目中配建;(三)開發區、園區投資籌集;(四)企業利用自用土地...
第十四條 從2014年7月1日起,市中心城區和各縣城區範圍內新批建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按照項目開發商品住宅總建築面積5—10%的比例,同步配建保障性住房,建成後由市、縣(區)人民政府按成本價回購,產權歸市、縣(區)人民政府所有。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暫行辦法 六安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後期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保障性住房”)分配與後期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開、規範有序的保障性住房管理體制,根據...
第四條 本市中心城區(含高新區、昌南新區)範圍內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規劃、建設、租賃、運營、監督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五條 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應當遵循“政府支持、市場運作,政策統籌、統一監管,布局合理、交通...
2011年4月7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石家莊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和市區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細則的通知。檔案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1〕9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和市區配建保障...
第四條 市房管局、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委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廉租住房配建的管理工作。第五條 自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規劃區範圍內所有通過招標、拍賣、掛牌和協定出讓、轉讓、變更土地使用性質等方式,新...
第六條公共租賃住房的房源籌集渠道主要包括:(一)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租賃住房;(二)政府收購改造的存量房、回購的商品住房、與社會組織合作建設等方式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三)在商品房開發、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等項目中配套建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