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報告

黃埔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報告是由黃浦區發布的報告。

2009年,區政府緊緊圍繞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和《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以執政為民為宗旨,以全面貫徹落實《綱要》和《決定》為主線,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建設法治政府,推動科學發展,為建設廣州東部港城一體、宜業宜居的現代化濱江城區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況
2009年,區政府緊緊圍繞執政為民,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積極開展依法行政有關工作,經過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我區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提高,各項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推進依法行政。
國務院《綱要》下發後,區政府及時制定了《黃埔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實施意見》,將加強依法行政作為一項基礎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明確了我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和落實措施。各部門也制定了具體的工作計畫,明確了階段性目標。2008年,國務院《決定》出台後,我區積極組織貫徹學習《決定》的有關精神,加強依法行政工作調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組織法制宣傳培訓和監督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體系。
(二)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建立常務會議集中學法制度。
根據《綱要》的要求,逐步完善行政決策制度,凡涉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事項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如重要市政建設項目、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重大事項,都事先聽取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的意見,並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對社會涉及面廣、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通過各種形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同時,我區建立了區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和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重大行政決策經過合法性審查後,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集體審議,確保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可行性。
為貫徹落實《決定》以及《廣州市開展法治廣州創建活動實施方案》關於“建立政府常務會議集中學法制度”的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步伐,增強領導幹部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意識,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區將落實常務會議集中學法制度列入區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2009年我區專門召開了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題法律講座,邀請了廣州市法制辦吳明場主任作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建設法治政府》的專題輔導講座,並將參加集中學法人員的範圍擴大到政府組成人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制度建設質量不斷提高,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機制較為健全。2009年,區政府及各部門共制定行政規範性檔案18件,嚴格按照《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關於規範性檔案起草、審查、發布和備案的工作要求辦理。以區政府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及時報送廣州市法制辦和黃埔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在檔案制定過程中,按照公開、平等、廣泛和便利的原則,通過政府網站、部門網站、座談論證會等各種形式廣泛徵求公眾意見,提高檔案制定的民主性和可行性,充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建立健全規範性檔案定期清理制度。2008年至2009年,區政府根據廣州市的統一部署,開展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共對67件政府規範性檔案和44件部門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通過清理,廢止(含自動失效)64件,修改10件,保留37件。同時,建立規範性檔案動態清理評估制度,要求各部門對其起草或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動態評估,在有效期屆滿前根據施行情況,提出保留、修訂或廢止的清理意見,保證規範性檔案的制定與全區的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
(四)創新行政複議工作機制,探索糾紛解決辦法。
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解決行政糾紛中的作用。行政複議是政府內部重要的層級監督制度,加強複議工作對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09年,區政府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16宗,受理15宗,均已辦結。其中,通過撤回申請、和解、調解等方式結案間接糾錯的比例為15.4%。在辦理過程中,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堅持依法公正審理,實體和程式並重,深入調查,充分發揮行政複議的對內監督和對外救濟作用。積極探索靈活有效的工作機制,將傳統的書面審查與實地調查、雙方質證、和解調解等方式相結合,提高辦理的質量和水平。
建立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聯動聯調機制。為有效化解糾紛,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區成立了法律服務中心,集中整合了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律服務資源,制定印發了《黃埔區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銜接辦法》,通過“三調聯動”,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解決矛盾糾紛的專業性、權威性和時效性。暢通法律援助途徑,實現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無縫對接,做到能援則援、應援盡援,切實解決困難民眾打官司難的問題,促進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
積極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據廣州市政府《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穗府辦[2009]19號)的要求,2009年4月,我區成立了以鄧偉雄黨組成員為組長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區府辦(區法制辦)主任聶磊擔任,區監察局、區編委辦、區發改局、區人事局為成員單位。區審改辦設在區法制辦。區政府辦印發了《關於做好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和《補充通知》,對各部門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行了全面的部署,並提出具體的工作要求。舉辦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培訓班,邀請市法制辦負責同志對各部門及街道辦事處的領導及經辦人員進行授課輔導。經過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我區已完成全區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審核工作,經審核,我區擬保留的行政許可101項、非許可審批41項和行政備案事項59項,精簡率達到58.3%,目前正報送市法制辦審核,通過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把政府職能轉變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上來。
(六)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
完善執法工作機制,提高執法質量。各執法部門不斷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機制,為嚴格依法行政提供了切實可行的制度保障。如城管分局在執法工作中建立了守點巡查制度、執法工作零報告制度、立案責任制、案件檢查和會審制度、格線化執法制度、案件建檔管理制度、督查督辦制度、執法科學考評等10項工作制度;區教育局制定了教育行政處罰審核審批操作規程;區環保局制定了《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罰款實施細則》,根據當事人的行業類別、投資額、污染程度、污染擾民程度、污染防治、竣工環保驗收手續、達標排放等確定罰款金額,從而減少了罰款數額上的隨意性,規範了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各部門行政執法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最佳化、規範了行政執法程式,約束了行政執法行為,切實保障了行政執法工作地依法進行。
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各執法部門能夠堅持依法行政,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全面了解案件事實、積極收集調取證據、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處理。如區城管分局在2009年共實施行政處罰項目180項,立案查處違法案件8134宗,罰沒款達201.9萬元。區安監局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2009年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單位立案調查35宗,結案32宗,總計收繳罰款145萬元,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拘留4人。區環保局2009年立案查處案件41宗,罰沒款達76.71萬元,對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40宗案件,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查明事實後均裁定準予執行。通過行政執法工作,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有效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逐步完善執法評議考核機制。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要求,認真組織執法考核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區的執法評議考核機制,制定科學的執法評議考核標準。2009年,區執法評議考核小組按照《黃埔區2009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方案》,對全區5個行政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行為開展執法評議考核工作並抽檢了5個單位,對考核情況進行通報,並將考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落實整改。
建立行政執法人員培訓上崗制度。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的高低,直接關係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實。因此,區政府每年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工作,2009年,組織全區145名執法人員參加執法培訓,並對162名執法人員申領或換髮行政執法證件材料進行審核上報。同時,各執法部門也根據實際需要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七)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提高依法決策的透明度。
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2009年,區政府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為基本要求,以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和公信力為標準,繼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深入貫徹落實《關於2009年廣州市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穗府辦〔2009〕17號)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規範公開形式和內容,2009年全年區政府及各部門通過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88條,其中全文電子化達93.7%。積極指導各部門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2009年區政府及各部門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308件,其中“同意公開”的301件,占總數的97.7%;“屬於不予公開範圍且告知申請人”的4件,占總數的1.3%;“不屬於本機關或該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總數的1.0%。建立健全了行政機關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同步審核制度,深入開展街道政務公開、社區村務公開工作,使政務公開工作透明度不斷提高。
以政務信息為核心,最佳化網路平台。藉助現代企業資源規劃(ERP)和流程再造(BPR)等優秀管理理念,緊密結合行政許可事項的重點、熱點、難點等主題事項,完善網上行政辦事大廳和網路電子監察系統,規範了政府管理,提高了服務效能,增強了政府對市民的回應力。引進了TRS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系統,建立了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發布和管理平台,深入推進政務信息網上公開。2008年度,我區網站被評為廣州市優秀政務網站。2009年,黃埔信息網在中國信息化研究與促進網、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2009年度我國政府網站網際網路綜合影響力及網站績效情況評估”中,榮獲“中國政府網站優秀獎”。
積極推進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為進一步規範政務運作,自2007年以來區政府辦公室深入調研,全力推進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區領導高度重視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工作,經區委常委會議和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並報經市編辦批覆同意後,新成立黃埔區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加掛區政務服務中心的牌子)。根據調研情況,結合我區實際,以有效整合行政資源、切實方便民眾辦事為出發點,擬將區勞動保障局綜合辦事大廳改造為區政務服務中心,相關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之中。
進一步落實區政府新聞信息發布機制,建立健全輿論危機處理工作機制。我區先後制定了《黃埔信息網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做好黃埔信息網內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和《黃埔信息網應急預案》等,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加強紀律、興利除弊”的原則,加強新聞宣傳的規範管理。對突發事件、群體事件的新聞管理制定了具體措施,對社會和新聞媒體包括網路上出現的涉及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熱點、敏感的報導和言論,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公布事實真相,全面客觀介紹事件進展情況、政府舉措和防範措施,積極應對,正確引導。
二、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區在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中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與國務院《綱要》和《決定》所確立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
(一)制度建設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不完全適應。制度建設與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新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制度保障不夠到位;《綱要》確立的一些配套制度還未出台;制度之間的協調性不夠,可操作性有待提高;規範性檔案制定的公眾參與機制有待進一步提高,公眾意見的採納與反饋制度尚需完善。
(二)行政執法行為有待進一步規範,行政監督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運用的規範化程度不夠高,個別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存在著選擇性、隨意性執法的問題,行政不作為現象仍有發生;行政執法互動機制還不夠健全,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工作需要進一步深入;行政監督不夠到位,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在化解行政爭議、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體現。
(三)依法行政的意識還有待加強。個別部門的領導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建設法治政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部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觀念仍顯欠缺,依法辦事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科學、民主的行政決策機制尚待進一步發揮,行政決策聽證制度、專家論證制度和聽取民意制度還需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構想
推進依法行政,是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一項重要工作。下一步,區政府將繼續以貫徹落實《綱要》和《決定》為主線,以《廣州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5年規劃(2010-2014年)》的工作要求為指導,進一步解放思想,創造性地做好各項工作。
(一)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一是加大依法行政宣傳力度,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對依法行政的認識,建立健全政府法制宣傳的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各種媒體,拓寬宣傳渠道,為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二是進一步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增強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三是制訂年度培訓計畫,有組織、分步驟地對公務員尤其是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全面提高公務員隊伍的法律素質。
(二)建立行政執法動態考核工作機制。為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部門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指導和監督,探索建立行政執法動態考核機制,將每年年底一次的執法評議考核工作調整為動態考核,採取不定期檢查或現場執法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執法部門執法行為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定期“回頭看”,檢查落實整改情況,不斷促進行政執法部門執法水平地提高。在考核基礎上,總結好的經驗做法,進一步規範執法程式,蒐集有代表性的案例,組織案例分析和案件點評會,提高行政執法人員辦理執法案件的能力。
(三)加強政府決策制度建設,加快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進程。一是強化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力度,加強對部門起草規範性檔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不斷提高規範性檔案質量,確保檔案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二是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的配套制度建設,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式,完善公眾諮詢、公示、聽證程式規則,提高聽證實效。三是建立健全規範性檔案定期評估清理制度,及時修改和廢止與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相牴觸,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規範性檔案。四是進一步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增強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開度,逐步提高政府及部門在公眾心目中的誠信度。
(四)暢通救濟渠道,提高依法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民主法治意識的不斷提高,行政複議的重要性日益凸顯。而對複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必須不斷創新機制,提高行政複議工作質量,依法高效解決行政爭議。進一步完善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方式,探索行政爭議和解調解、實地調查、公開聽證、專家諮詢等新機制,並建立健全行政複議與信訪、調解、行政訴訟等行政糾紛解決方式的有效銜接機制,有效發揮行政救濟作用。
(五)積極開展依法行政調查研究工作。為貫徹落實好《綱要》和《決定》,進一步增強法制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對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開展前瞻性和對策性研究,對重點難點問題,及時提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的專業優勢,結合政府實務工作,切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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