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作案歷程,落入法網,案件審理,一審開庭,一審宣判,二審開庭,二審宣判,執行死刑,
人物經歷
1966年10月2日,麻繼鋼出生在徐州沛縣,那時他的名字還叫“國慶”,這個名字也伴隨他人生相當長的時間。他父親是一名軍人,母親是當地紗廠的一名紡織女工,應該說家庭條件還是不錯的。但父母因為工作的原因,無法照料麻繼鋼,他尚未斷奶就被送到媽媽的干女兒家寄養。
這一寄養就是6年,直到後來隨奶奶一起來到父親工作地淮安清江,一家人才團聚。此時,麻繼鋼才知道自己還有一個4歲的弟弟。兩年後,父親調到南京,一家人又隨之遷居南京。
“可能是缺少父母的陪伴,麻繼鋼從小就野,為了讓他收心,麻父決定送他上學。”許麗晴女士告訴記者,那一年,麻繼鋼和弟弟共同就讀於南京解放路國小,同一個年級同一個班。
“應該說麻繼鋼的父親是一個非常正直的人,對家庭很有責任心,他在麻繼鋼身上花費的心思也最多。在麻繼鋼歸案後,這位老人認為他是罪有應得。”許麗晴對紫牛新聞記者說,麻父恨鐵不成鋼,對兒子常用的是棍棒教育,左右開弓幾個耳光是常事,打得麻繼鋼對父親是又愛又恨。
公開的資料顯示,麻繼鋼自稱是中學畢業,事實上他國小是否畢業都不能證明。總之,他上學成績不是一般的差,卻是小有名氣的“孩子王”。
據跟麻繼鋼從小就相熟的人介紹,麻繼鋼自小就膽子大,敢出頭,一言不合就棍棒出擊,有事喜歡沖在前頭,並很快收攏了一堆野孩子。十天半個月不打架,手心就發癢,從黃埔路打到大青河邊,從花紅園打到後宰門,甚至從南京打到了蕪湖。只是,那時他還是一個半大的孩子,如此作為並未引起家長和學校的重視。
小小年紀的麻繼鋼,早早就跟同伴想歪心思搞錢花。他們從一個庫房裡偷了一堆銅塊、鋁塊,找一個廢棄的棚子,支起爐子熔化後賣掉。第一次得手,麻繼鋼分到了三個肉包子;冬天跑到別人家烤火,結果把房子燒著了……他也因此“升級”了,成為了派出所的常客。
1983年6月,麻繼鋼和小夥伴們一起,到當時的南京玄武醫院拿化驗單,路過楊將軍巷時遇到了一群拍照的人,幾人一合計,相互配合著將一隻背包偷走。次日,麻繼鋼一夥即被警方抓獲。經查證,偷竊的包里裝的廣角鏡頭價值1000元,一隻閃光燈價值1200元,這在那時可是大案。
巧合的是,這次還是由玄武區法院審理。最終,麻繼鋼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1987年,麻繼鋼服刑期滿。回到家後,麻繼鋼發現,父親被安排進一家大型外貿企業當車隊負責人,他家也在石鼓路139號分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
“麻父一直為兒子被抓而羞愧,這4年來,他總是以兒子在老家為藉口,應付左右鄰居及朋友的詢問。”許麗晴女士對紫牛新聞記者說,在麻繼鋼回家後,麻父為他安排了兩件事,試圖以此約束麻繼鋼。其一,找朋友將其安排進南京玉河汽修廠當學徒;其二,找老家人幫麻繼鋼找一個老婆。
在進廠當了兩年學徒後,1990年正月初六,麻繼鋼跟老家沛縣的女孩高某結婚。隨後,因為父親的關係,麻繼鋼到了某大型外貿集團下屬公司上班。直到1998年,在麻父退休後,麻繼鋼以“頂職”的形式進入該外貿集團,成為一名正式工。
利劍高懸:內心多年飽受煎熬,問神拜佛求保佑
許麗晴女士曾多次趕赴麻繼鋼曾生活過的地方尋訪,試圖還原有著多重人格的麻繼鋼的人生經歷。她認為,犯案之前的無有效管束及當時的自我放縱,為他後來犯下命案埋下了伏筆。
麻繼鋼去年落網之後,紫牛新聞記者採訪了多名跟其相熟的同事或者鄰居,他們大感意外。因為在他們眼裡,麻繼鋼為人和善,從不爭強好勝,而且還樂於助人,根本就跟殺人犯沾不上邊。
“事實上,麻繼鋼在南醫大殺人後,提心弔膽生活了這么多年,他自稱,最怕死,也有過後悔。出差或者有空時,他會到寺廟燒香,到教堂禱告,祈求保佑。然天不藏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許麗晴女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麻繼鋼頭腦非常靈活,是一個極其聰明的人,可惜聰明用錯了地方。
麻繼鋼所居住的石鼓路離案發地直線距離約800米,案發當晚,他喝了一些酒,遇到林某後,就試圖攔下對方聊天。案發後,他一度被列為嫌疑人員,有一次派出所民警以讓他修車為名,將其叫到派出所進行調查。一番盤問後,心理素質很好的麻繼鋼硬是沒有露出破綻。他因被父親管教嚴厲而為外界熟知,甚至連派出所民警都知道這一點,他的嫌疑最終被忽略。
“結婚才兩年,也沒有孩子,在犯案後,他常常半夜驚醒坐起,妻子一臉驚詫地看著他。路上遇到民警,他會繞著走,後背直冒虛汗。”許麗晴女士對紫牛新聞記者說,大約1998年前後,麻家位於石鼓路的房子拆遷,他們一家被安置到九華山一小區里。遠離了南醫大後,麻繼鋼進入父親所在的外貿公司,他以為風頭過去了,小日子也過得很是滋潤,但心中的一塊大石頭一直壓著。
因為怕被抓到,麻繼鋼一直不敢要孩子。直到2000年時,在父母的催促下,他們迎來了女兒的出生。
末日來臨:日子過得風生水起,預感要被抓他跟妻女談心
駕車是一把好手,他還能養魚,會種花草,甚至是一個出色的廚師。頭腦靈活的麻繼鋼學習動手能力很強,他自稱,經常會買書自己學習,幫同事和領導家種花種草。他還極會察顏觀色,深得領導的賞識。
比如,有一次北京公司的領導來南京,麻繼鋼參與了接待,得到了這位領導的認可。正好該公司派駐德國辦事處需要一名司機,他推薦了麻繼鋼。2002年至2005年,外派德國的麻繼鋼,身兼司機、廚師、導遊多職,表現出色。回國後,麻繼鋼從德國帶回兩隻純種牧羊犬,靠配種或者出售小牧羊犬獲益不少。
麻繼鋼稱前期確實賺了一些錢,但後來基本是幫別人的忙,或者直接把小狗送給別人。麻繼鋼說,也是在犯案之後,他開始想著要悔悟,要聽從父親的教誨,多做好事。此時的他,搞些小經營,工資加分紅年收入20萬元。
他到底是為了更深地隱藏自己,還真是為了救贖?可能只有麻繼鋼自己知道。
2020年的疫情是一個轉折點。
在這一年的2月22日晚上,從不外出散步的麻繼鋼,罕見地帶著妻子到玄武湖邊走了一圈,路上他對妻子說這些年辛苦她了。
他還少有地跟正在讀大學的女兒談了一次心。他告誡女兒,以後找對象不要找像爸爸這樣只會誇誇其談的人。
末了,他問了女兒一個問題:用口腔試紙擦拭唾沫,能不能測到血型?女兒回答:能。麻繼鋼陷入了沉默,他前一天剛剛由工作人員進行了試紙檢測。
因為,這天晚上他接到了老家堂兄弟打來的電話,對方無意中透露,民警正在查他們的家譜。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麻繼鋼預感到自己的末日要來了。
2月23日,麻繼鋼被抓時,他沒有反抗。他說,該來的終於來了。
人物事件
作案歷程
1992年3月20日22時許,麻繼鋼在南京市漢中路140號原南京醫學院校園內,發現被害人林某獨自在教室自習,遂持鐵棍將林某脅迫至該教學樓天井處強行發生性關係,期間因遭到反抗,用鐵棍多次擊打林某頭部。後因擔心罪行敗露,麻繼鋼將林某拖至教學樓外,將林某頭朝下投入窨井後蓋上井蓋,後又將林某的書包、書本、衣物等隨身物品投入旁邊另一窨井內。作案後,麻繼鋼因形跡可疑被校衛隊員盤查時逃離現場。
1992年3月24日,南京警方接到原南京醫學院(現南京醫科大學)報警;24日下午,林某的屍體在學校教學樓天井內的窨井中被發現。經法醫檢驗,死者系被鈍器擊打頭部並實施強姦後,按入窨井中死亡。
落入法網
2020年2月23日凌晨,南京警方經過28年鍥而不捨的努力抓獲犯罪嫌疑人麻某某。
案件審理
一審開庭
2020年9月16日上午9點10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3·24南京醫學院女生被殺案進行開庭審理。因此案涉及被害人隱私,法庭決定案件不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由三名法官與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孫道林擔任審判長,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院檢察長范群出庭支持公訴。由於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一審宣判
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時許,被告人麻繼鋼在南京市漢中路140號原南京醫學院校園內,發現被害人林某獨自在教室自習,遂持鐵棍將林某脅迫至該教學樓天井處強行發生性關係,期間因遭到反抗,用鐵棍多次擊打林某頭部。後因擔心罪行敗露,麻繼鋼將林某拖至教學樓外,將林某頭朝下投入窨井後蓋上井蓋,後又將林某的書包、書本、衣物等隨身物品投入旁邊另一窨井內。作案後,麻繼鋼因形跡可疑被校衛隊員盤查時逃離現場。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屍體被發現。經鑑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鈍器擊打頭部致顱腦損傷合併溺水引起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麻繼鋼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為已觸犯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被告人麻繼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親)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二審開庭
二審庭審中,法庭根據庭前會議中檢辯雙方的爭議焦點,針對本案中的鑑定意見可否作為證據使用;麻繼鋼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原審判決對麻繼鋼量刑是否適當等庭審重點進行了法庭調查,聽取了麻繼鋼的辯解、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檢察員的出庭意見,合議庭進行了初步評議。
鑒於該案是一審判處死刑的案件,案情重大,依法需要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法院將擇日作出二審判決。
二審宣判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抗訴人麻繼鋼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故意殺人罪。鑒於抗訴人麻繼鋼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應予嚴懲。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決定對麻繼鋼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正確,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執行死刑
2021年6月1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南京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故意殺人、強姦犯麻繼鋼執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