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製度
- 發布單位:政務院(國務院)
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製度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對高等學校畢業生實行有計畫分配的制度。對本、專科畢業生,1950—1951 年實行政府招聘,大行政區負責分配,有關大區之間進行調劑的辦法,願自謀職業者,可聽由自行處理。...
畢業生分配是指根據國家規定的方針、政策和方法,按國家的需要和畢業生本人的情況,由主管分配工作的部門將畢業生分配到適當的地區、部門和崗位上去工作。畢業生分配工作的對象主要是指按照國家計畫統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普通...
畢業分配是指在計畫經濟體制下,高校和中專畢業生就業按國家下撥的計畫指標進行統一安排。定義 畢業分配製度強調的是“服從國家”,對個體的職業興趣、職業技能、愛好、能力、特長及就業要求等不太重視。畢業分配在特定時期內,起到了推動...
畢業分配製度是國家行政制度,這一制度強調著對國家的服從,正是計畫經濟體制調配人力資源的手段之一。對於當時沒有選擇權的畢業生來講,分配就是命運的被安排。這項制度開始於1951年。畢業分配製度,曾經一度,因為畢業分配製度的存在,...
畢業研究生分配制度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畢業研究生實行有計畫分配的制度。1963年前,畢業研究生分配工作由高等教育部(教育部)統一管理,分配計畫與大學畢業生分配計畫統列。分配原則:原由本科畢業生直接考試入學者,由國家統一分配...
軍隊院校畢業學員分配製度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分配畢業學員的規定。基本原則:按需分配,保證重點,充實基層;人盡其才,優者重用, 劣者淘汰。除從地方學校招收的學員在全軍範圍內統一分配外,一般回原選送的軍區、軍種、兵種等大單位分配。...
國務院關於做好一九九○年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工作的通知檔案全文 編輯 語音 一、高等學校畢業生是國家的寶貴財富,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各級領導幹部要高瞻遠矚,從國家的長遠利益出發,珍惜人才,愛護人才,積極地接收畢業生,並結合...
一、高等學校畢業生是國家有計畫培養的專門人才,目前對畢業生仍然實行計畫分配製度。無論是國家教委制訂的分配計畫,中央業務部門和地方制訂的分配計畫,還是由學校自下而上提出並得到學校主管部門批准的分配計畫,都屬於國家計畫分配的範圍。任...
答:《規定》所稱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是指將軍隊院校(含有關訓練機構、科研單位,下同)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培養並達到相應培養目標的學歷教育畢業學員和任職培訓結業學員,按照相關政策和計畫,補充到軍隊單位首次擔任軍官或者文職幹部的工作...
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使用情況調查報告 5 談高等學校在畢業生分配中的地位和作用 9 美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簡介 12 改革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製度的實施辦法 14 供需見面是向社會輸送畢業生的好辦法 15 也談供需見面與人才合理使用 18 加...
13、逐步擴大學校參與分配畢業生的許可權。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按省下達的分配與調配計畫和有關規定,由學校制定派遣畢業生細則,直接審定派遣名單,報省人事監察局或教育廳備案。 省編制分配調配計畫時,要徵求學校意見,做到專業對口。
經過若干年的努力,使每個地各市都有一所高等專科學校。 9、要改革高等學校招生計畫和畢業生分配製度。 在一定時期內,國家計畫招生數應基本穩定,招收委託培養和自費生的數量應逐步增加。為了解決各縣長期存在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分得少、留不...
省政府決定將兩所專科學校改建為職業技術師專,並在某些專業對口的大專院校舉辦師資班。同時,有計畫地分配一定數量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到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任教。由業務部門派遣到職業技術學校任教的教師,在原單位所享受的一切福利待遇不變。
二十年前(1999年擴招前),中國的大中專教育都是精英教育。省市人民政府下設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簡稱畢辦),又稱“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曾稱“大中專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歸口省市人事廳局管理,負責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
計畫經濟體制下大中專院校的師範生由國家包學費、包住宿、每月發放生活補貼,畢業後包分配、有“鐵飯碗”和幹部身份,尤其是師範類專業比其他專業有更多扶持政策,所以選拔嚴格,通過者學業優異,中等師範學校、高等師範學校的學生當時受盡了...
有關原作為見習期制度設立依據的《高等學校畢業生調配派遣辦法》、《高等學校畢業生見習暫行辦法》行政規章等隨著時代的推移,已經失去了有效性,失效的法律原因為:1. 高校畢業生已不實行畢業分配製度即原規章所調整的對象已消失,條例失效。
凡願意修讀“雙學位”或“雙專業”的高校畢業生,只要符合高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的,均可向本人所在高校提出申請並免試入學。 省屬高等學校接收修讀“雙學位”或“雙專業”的畢業生數不得低於安排的指標分配數。鼓勵支持辦學條件好、教學...
改革開放之後,畢業分配製度開始鬆動,國家逐步開始提倡“供需見面”、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及自主擇業。特別是1999年教育部公布高校執行擴招計畫以來,畢業生就業問題日益突出。1985年教育部提出“改革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辦法,縮小國家計畫分配範圍,...
從高等學校選調品學兼優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鍊,始於上世紀60年代中期。1965年6月,國家高教部黨委根據劉少奇同志建議,就分配一批高等院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問題,向中央遞交報告。中央非常重視,批准了高等教育部黨委根據中央領導...
高等學校招收委託培養生是我國招生計畫和畢業生分配製度的一項重要改革。它對鼓勵高等學校挖掘潛力,培養更多的人才、更好地滿足社會對高級專門人才的需要,起了積極作用。高等學校委託培養招生一律實行契約制。委託單位與培養單位之間、委託...
政務院 初等教育 實施幼兒教育的組織為幼稚園 高等教育 高等學校畢業生之工作由政府分配 目錄 1 決定來由 2 幼兒教育 3 初等教育 4 中等教育 5 高等教育 6 相關信息 決定來由 編輯 (...
當前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關鍵是改變政府對高等學校統得過多的管理體制,在國家統一的教育方針和計畫指導下,擴大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加強高等學校同社會各方面的聯繫。改革大學招生的計畫制度和畢業生分配製度,實行國家計畫招生、用人單位...
大學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人員(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經過設有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高等學校組織的資格審查與入學考試、考核,擇優錄取入學。考生必須全日制脫產學習二年。入學英語難度參考英語四、六級。 [4] 經各科考試合格,取得...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教育廳歷年從高等院校共同選調並分配到基層工作的優秀應屆大學畢業生。第二章 選調及分配 第五條 選調生應從有關高等院校國家計畫內招收的應屆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中擇優錄用。第六條 選調...
委託部門或單位與培養學校之間必須簽訂契約,其培養費由委託部門或單位向學校支付。大中專院校招收委託培養生是中國招生計畫和畢業生分配製度的一項重要改革。它對鼓勵大中專院校挖掘潛力,培養更多的人才、更好地滿足用人單位和社會對專門人才...
見習期制是高等學校畢業生須在一定時期內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後始得成為該單位正式職工的制度。中國在 1981 年前未對見習期作統一規定。1951 年 6 月, 政務院《關於 1951 年暑期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統籌分配工作的指示》規定:高等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