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房地產管理局

高安市房地產管理局

高安市房地產管理局是根據《中共高安市委、高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高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高發[2002]30號,保留高安市房地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管局),為主管全市房地產業的市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與市房管局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安市房地產管理局
  • 地點:高安
  • 類別:管理局
  • 時間:2002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劃出職責:住房公積金管理職能上劃為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轉移職責:房地產估價服務性事務轉移給社會中介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

高安市房地產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房地產業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制定本市房地產業管理辦法和行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房地產開發管理。制定本市房地產開發規劃和建設計畫;配合計畫部門制定和下達商品房計畫;會同規劃部門審批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組織開發項目的實施。
(三)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和資質管理,按照許可權審批開發企業資質等級、核發證書,並實行資質動態管理;指導監督、檢查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
(四)負責對全市城鎮各種所有制房地產買賣、出租、抵押、交換、繼承、贈與、典當等交易活動進行管理;負責對商品房進行予售登記,發放商品房予售許可證;規範房地產市場,參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
(五)負責城鎮住宅建設,制訂住宅建設發展規劃及計畫;制訂住房解困解危和安居工程規劃及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個人城鎮住宅建設條件的審核工作。
(六)根據城市規劃,負責舊城區改造和新住宅區開發。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規劃、立項、設計、建設配套、工程質量監督和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工作。
(七)負責城鎮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拆遷規劃,審批拆遷方案,發布拆遷公告,發放拆遷許可證;負責拆遷單位資質管理;指導、監督、檢查拆遷工作;調解裁決拆遷糾紛案件。
(八)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統一管理,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測給、發證、驗證、異動變更;調解裁決房屋糾紛案件;負責落實私房政策。
(九)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信息諮詢、白蟻防治、物業管理等行業管理;負責對房地產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發證工作;對房進產經營服務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指導房地產價格評估活動工作。
(十)負責制訂本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的城鎮住房制度,實現住房商品化、社會化。
(十一)負責全市房屋安全鑑定工作和直管公房資產管理。
(十二)負責全市房地產業的統計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高安市房地產管理局設4個股。
(一)人事秘書股
負責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做好房地產政策調研和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制訂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制訂組織實施目標管理考核責任制及各項行政管理制度;負責本局和下屬單位幹部、職工考核及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工、青、婦、計畫生育、檔案、綜合治理、職工教育、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房地產政策股(掛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各類權屬房屋產權登記、審查、確權、核發《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房屋產權異動變更和產權驗證;負責全市房屋測繪,建立房屋產權產籍檔案,實行科學化、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對單位自管理房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調解裁決各類房屋糾紛案件;負責組織行政複議應訴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私房政策;負責城鎮房屋拆遷管理,對拆遷的房屋辦理核准拆遷手續;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負責拆遷單位的資質管理;協助拆遷單位做好拆遷動員和安置補償工作;對拆遷房地產價格評估進行監督;對違反拆遷管理法令、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等行業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個人城鎮建房的條件審核和審批發放工作。
(三)房地產市場管理股(掛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對房地產交易、物業管理、房地產租賃等房地產管理;負責全市各種所有制房地產買賣、出租、抵押、交換、繼承、贈與、典當以及對房地產流通過程中的交易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指導房地產價格評估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公布其準地價、標準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調控指導房地產市場價格;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和資質管理,按照許可權,審批開發企業資質等級,核發資質證書;並實行資質動態管理;指導、監督、檢查開發企業的開發經營活動;參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對在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勢土地上進行開發建設實施管理和監督;根據城市規劃,負責舊城區改造和新住宅區開發(包括安居工作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規劃、立項、設計、建設配套、工程質量監督和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工作;負責對商品房進行予售登記、發放商品房予售許可證。
(四)計畫財務股
組織編制房地產年度財務計畫,籌集管理房地產業發展和基本建設資金;對局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進行統一管理;對局所屬企業單位財務管理進行指導、審計、監督;負責局機關、直管房和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做好財務預決算,協調財稅管理工作;負責各項房地產統計報表工作。
另設紀檢(監察)組,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人員編制

高安市房地產管理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3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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