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是2018年12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
- 外文名:Regulations for quality management of ready-mixed concrete production enterprises
- 標準編號:T/ZACA 004—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11月27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2月10日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是2018年12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是2018年12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1起草人黃清林、俞龍生、沈學鋒、吳國祥、劉紅飛、周宇東、陳衛忠、李炳春、陳愛新、胡國華、張晏清、肖嘉峰、俞小生、徐軍、沈凱華、代艷榮、莫斐兒、...
書名: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程 主編單位:北京市混凝土協會 批准部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內容簡介 本規程為條文強制性標準,其中第3.0.8、4.1.8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檔案 關於發布北京市地方標準《預拌混凝土...
第二十一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程及使用單位的要求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制定必要的技術管理和質量控制措施,建立原材料(水泥、骨料、水、礦物摻合料、外加劑等)、生產設備、產品銷售...
第四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資質管理,對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生產、銷售和使用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建設主管部門)在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照...
第十一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及管理技術規程》(JGJ/328)等行業標準。 鼓勵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依法使用工業廢棄物,開展資源綜合利用。 第十二條 預拌混凝土的質量驗收應以交貨檢驗結果作為依據。 第十...
(一)超高性能預拌混凝土;(二)低碳預拌混凝土;(三)使用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的淨化海砂(以下簡稱“淨化砂”)示範基地(企業)生產的預拌混凝土;(四)使用滿足質量標準要求的機制砂生產的預拌混凝土;(五)使用其他有利於改善預拌混凝土...
第十四條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設立混凝土專項試驗室,並按照有關標準、規範進行嚴格管理。同時到縣質量監督機構備案。(一)預拌混凝土生產試驗室應執行國家、部門和地區頒布的現行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承擔本企業內部的試驗工作並出具檢驗...
在預拌混凝土進入施工現場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建設(監理)單位、施工企業三方應當按照契約要求、有關規範和標準進行交貨檢驗,確認預拌混凝土的品種、類別、數量、質量指標等內容,經三方共同檢驗後在交貨單上會簽。出廠檢驗的取樣與試驗...
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單位和個人,應與預拌混凝土企業依法訂立供需契約,註明供應數量、設計強度等級、起訖日期、價格和技術參數、付款結算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嚴格履行契約,因違約造成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預拌混凝土...
第四條 市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應制定本市預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預製構件的發展規劃、企業綠色生產管理規程和相關的行業管理制度,建立預拌混凝土及混凝土預製構件生產企業信用檔案,建立企業綜合誠信評價等工作制度。第五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進入...
第八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企業管理網路、規章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按照國家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生產,按照規定進行原材料質量檢測和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項性能檢測,保證原材料和預拌混凝土成品的質量。第九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在向...
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混凝土生產企業不得向社會供應預拌混凝土。第十二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全部使用散裝水泥。第十三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國家技術規範標準組織生產、使用和驗收預拌混凝土...
第八條 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改建、擴建、搬遷以及設立生產站點,應當報市商混管理機構備案。 第九條 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生產,保證產品質量。 第十條 預拌...
本市取得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的企業目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第十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操作規程生產,並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與技術要求相符合的產品質量證明檔案和預拌混凝土產品使用說明書。預拌混凝土生產...
第十一條預拌砂漿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及技術規範組織生產。企業檢測設備應配置檢測數據自動採集系統,且與株洲市預拌砂漿和預拌混凝土質量追蹤與動態監管信息系統聯網,保證產品檢驗、檢測數據及時上傳...
第十四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當按規定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備案管理工作。未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批准並備案的生產企業不得向社會供應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第十五條 市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按有關...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市預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規範預拌商品混凝土市場,確保建設工程質量,維護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企業和建設(開發)、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
第十條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使用散裝水泥生產預拌混凝土,嚴禁使用袋裝水泥。第十一條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有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保證原材料和混凝土成品的質量,並依法接受產品質量監督。第十二條預拌混凝土...
第七條在城市規劃建設用地區範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設單位(業主)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可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一)因建設工程的特殊需要,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無法生產的;(二)因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
為進一步推動江西省預拌混凝土(砂漿)產業轉型升級,加強和完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在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技術資料管理,規範企業在日常經營生產活動中的各項技術記錄,並結合江西省在推廣預拌混凝土(砂漿)有關地方...
第十一條: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使用散裝水泥生產預拌混凝土,不得使用袋裝水泥。第十二條: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在標準化管理、計量管理、工序控制、質量檢驗等方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程組織生產,確保...
第七條 籌建預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廠)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向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第八條 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建設竣工後,應當及時上報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經信、環保、規劃...
本市取得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的企業目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第十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操作規程生產,並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與技術要求相符合的產品質量證明檔案和預拌混凝土產品使用說明書。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
市散裝水泥管理機構負責確保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使用散裝水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按規定應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而擅自現場攪拌混凝土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市發展和改革、財政、工商、公安、交通、規劃、物價、水利、質量技術監督、環保...
第十一條 預拌混凝土的生產企業應建立健全技術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定期進行原材料質量檢測和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項性能檢測,保證原材料和混凝土成品的質量。第十二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使用散裝水泥,...
(五)第十條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13〕84號)第二、第三點,修改為:“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企業管理制度和質量控制體系,在標準化管理、計量管理、工序控制、質量檢驗等方面...
?第六條 從事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生產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生產,接受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實施的質量監督管理,保證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產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的生產、經營、...
第八條 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將因使用預拌混凝土增加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第九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組織生產、使用和驗收預拌混凝土。預拌...
第七節 倉庫管理及混凝土交付管理規定 第八節 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規定 第九節 不合格品範圍劃分及處理規定 第十節 檢驗報告單的審批發放辦法 附錄1 預拌混凝土生產工藝流程 附錄2 預拌混凝土檢驗流程 附錄3 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流程 ...
第七條 生產預拌混凝土應當使用散裝水泥。第八條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執行預拌混凝土生產與供給的有關規定、標準及相關管理規程,並向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單位出具產品質量試驗報告單。第九條 運輸預拌混凝土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