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襄王(韓倉(韓宣惠王之子))

韓襄王(韓宣惠王之子)

韓倉(韓宣惠王之子)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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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襄王(?─前296年),姬姓,韓氏,名倉,戰國時期韓國君主。在位期間楚攻韓雍氏城五個月,韓王先遣尚靳說秦王,秦宣太后告訴尚靳:“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妾困不疲也;盡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今佐韓,兵不眾,糧不多,則不足以救韓。夫救韓之危,日費千金,獨不可使妾少有利焉。”尚靳回國後把秦宣太后的話告訴韓襄王,韓襄王又派張翠出使秦國,這次張翠找上了甘茂,甘茂終於說動了秦王出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襄王
  • 別名:韓倉
  • 國籍:韓國(中國歷史上的韓國)
  • 民族華夏族
  • 逝世日期:前296年
  • 職業:韓國君主
  • 時期:戰國時期
  • 相關:《史記》
人物簡介,政治策略,軍事生涯,農業進步,經濟發展,史籍記載,家庭成員,

人物簡介

韓襄王,宣惠王的兒子。襄王四年,與秦武王臨晉。其秋,秦使甘茂攻韓宜陽
襄王五年,秦拔韓宜陽,斬首六萬。秦武王卒。
《史記》《史記》
襄王六年,秦復與韓武遂。
襄王九年,秦復取韓武遂。
襄王十年,太子嬰朝秦而歸。
襄王十一年,秦伐韓,取
與秦伐楚,敗楚將唐眛。
襄王十二年,太子嬰死。公子咎、公子蟣虱爭為太子。時蟣虱質於楚。蘇代謂韓咎曰:“蟣虱亡在楚,楚王欲內之甚。今楚兵十餘萬在方城之外,公何不令楚王築萬室之都雍氏之旁,韓必起兵以救之,公必將矣。公因以韓楚之兵奉蟣虱而內之,其聽公必矣,必以楚韓封公也。”韓咎從其計。
楚圍雍氏,韓求救於秦。秦未為發,使公孫昧入韓。公仲曰:“子以秦為且救韓乎?”對曰:“秦王之言曰‘請道南鄭、藍田,出兵於楚以待公’,殆不合矣。”公仲曰:“子以為果乎?”對曰:“秦王必祖張儀之故智。楚威王攻梁也,張儀謂秦王曰:‘與楚攻魏,魏折而入於楚,韓固其與國也,是秦孤也。不如出兵以到之,魏楚大戰,秦取西河之外以歸。’今其狀陽言與韓,其實陰善楚。
公待秦而到,必輕與楚戰。楚陰得秦之不用也,必易與公相支也。公戰而勝楚,遂與公乘楚,施三川而歸。公戰不勝楚,楚塞三川守之,公不能救也。竊為公患之。司馬庚三反於郢,甘茂昭魚遇於商於,其言收璽,實類有約也。”公仲恐,曰:“然則柰何?”曰:“公必先韓而後秦,先身而後張儀。公不如亟以國合於齊楚,齊楚必委國於公。公之所惡者張儀也,其實猶不無秦也。”於是楚解雍氏圍。
襄王十四年,與齊、魏王共擊秦,至函谷而軍焉。
襄王十六年,秦與韓河外及武遂。襄王卒,太子咎立,是為厘王。

政治策略

韓襄王時期,韓國政治混亂,法律、政令前後不一,群臣吏民無所適從。韓襄王實行改革。繼續推行申不害提倡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體制,主張以“術”治國。申不害所講的“術”,主要是指國君任用、監督和考核臣下的方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君臣之能者也。”(《韓非子·定法》)
青銅器青銅器
國君委任官吏,要考察他們是否名符其實,工作是否稱職,言行是否一致,對君主是否忠誠,並根據考察的結果進行賞罰,提拔重用忠誠可靠之臣,貶除狡詐奸滑之人。最好採取隱密的權術,表面上不露聲色,裝作不聽、不看、不知,使臣下捉摸不透國君的真實意圖,實際上卻可以聽到一切、看到一切、知道一切,這樣就可以做到“獨視”、“獨聽”,從而“獨斷”。韓襄王時期,推行申不害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需要指出的是,申不害的改革有很大的局限性,效果遠不如魏、秦等國。
韓襄王時期的韓國在今天的河南一帶,《史記》上有這樣的記載:“韓之先與周同姓,姓姬氏。其後苗裔事晉,得封於韓原,曰韓武子。”也就是說,韓國祖先最初是被封於“韓原”這個地方的。致韓厥之時,列為晉國六卿之一,即“晉作六卿,而韓厥在一卿之位,號為獻子”。
獻子之子宣子徙居州。宣子子貞子徙居平陽。至於“鄭”這個地方,最初不是韓的領土,而是另外一個諸侯國——鄭國。《史記》記載“哀侯元年,與趙、魏分晉國。二年,滅鄭,因徙都鄭。”吾知道,春秋與戰國分野的標誌就是韓、魏、趙的三家分晉。所以,說戰國時期的韓國都城應該是鄭。《史記》記載韓襄王時期韓的疆域範圍,韓的領土範圍大致應是黃河以南,故不包括河北,在穎水之濱,故在河南界內,鄭州、洛陽之間,西北與山西接壤,南不過淮河一線(當時是楚地)。

軍事生涯

楚圍雍氏五月。韓襄王令使者求救於秦,冠蓋相望也,秦師不下崤。韓襄王又令尚靳使秦,謂秦王曰:“韓之於秦也,居為金筆,出為雁行。今韓已病矣,秦師不下崤。臣聞之,唇揭者其齒寒,願大王之熟計之。”宣太后曰:“使者來者眾矣,獨尚之之言是。”召尚子入。宣太后謂尚子曰:“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妾困不疲也;盡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今佐韓,兵不眾,糧不多,則不足以救韓。夫救韓之危,日費千金,獨不可使妾少有利焉。”
尚靳歸書報韓襄王,韓襄王遣張翠。張翠稱病,日行一縣。張翠至,甘茂曰:“韓急矣,先生病而來。”張翠曰:“韓未急也,且急矣。”甘茂曰:“秦重國知王也,韓之急緩莫不知。今先生言不急,可乎?”張翠曰:“韓急則折而入於楚矣,臣安敢來?”甘茂曰:“先生毋復言也。”
戰國戰國
甘茂入言秦王曰:“公仲柄得秦師,故敢捍楚。今雍氏圍,而秦師不下崤,是無韓也。公仲抑首而不朝,公叔且以國南合於楚。楚、韓為一,魏氏不敢不聽,是楚以三國謀秦也。如此則伐秦之形成矣。不識坐而待伐,孰與伐人之利?”秦王曰:“善。”果下師於崤之救韓。
楚圍雍氏,韓令冷向借救於秦,秦為發使公孫昧入韓。公仲曰:“子以秦為將救韓乎?其不乎?”對曰:“秦王之言曰,請道於南鄭、藍田以入攻楚,出兵於三川以待公,殆不合,軍於南鄭矣。”公仲曰:“奈何?”對曰:“秦王必祖張儀之故謀。楚威王攻梁,張儀謂秦王曰:“與楚攻梁,魏折而入於楚。韓固其與國也,是秦孤也。故不如出兵以勁魏。”於是攻皮氏。
魏氏勁,威王怒,楚與魏大戰,秦取西河之外以歸。今也其將揚言救韓,而陰善楚,公恃秦而勁,必輕與楚戰。楚陰得秦之不用也,必易與公相支也。公戰勝楚,遂與公乘楚,易三川而歸。公戰不勝楚,塞三川而受之,公不能救也。臣惡其事。司馬康三反之郢矣,甘茂與昭獻遇於境,其言曰收璽。時期猶有約也。”公仲恐曰:“然則奈何?”對曰:“公必先韓而後秦,先身而後張儀。以公不如亟以國合於齊、楚,秦必魏國於公以解伐。是公之所以外者儀而已,其實猶之不失秦也。”

農業進步

韓襄王時期的韓國,鐵制農具已廣泛套用於農業生產,鐵耕已是很平常的事情。建國後考古發現的鐵制農具主要有:鐵鏵、鋤、鐮等。鐵農具的推廣和使用,有利於大量荒地的開墾和耕作效率的提高。
韓襄王時期牛耕在戰國時期更加普遍。鐵農具和蓄力的結合,為深耕細作提供了條件。《韓非子外儲說上》說:“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如果沒有畜力和鐵農具,深耕細作是不可能的。
牛耕種田牛耕種田
農民在長期的耕作實踐中,生產經驗更加豐富,他們已經能從土壤的色澤,性質和肥沃程度去認識和區別土壤,因地制宜地進行耕作,農民已很重視對土地的施肥,“掩地表畝,刺草殖穀,多糞肥田,是農夫眾庶之事也。”
韓襄王時期,通過施肥改良土壤,是提高農業產量的重要因素。隨著農具的改進和耕作技術的進步,糧食的單位面積產量大大提高,有的地方還推廣了一歲兩熟制,《荀子富國》說:“今是土之生五穀也,人善治之,則畝數盆,一歲而再獲之。”總之,戰國時期的農業生產發展十分迅速,生產水平有了根本性的提高。

經濟發展

1、與農業相結合的家庭手工業
隨著井田制的瓦解,小農經濟成為封建生產方式的基礎,小農經濟的特點是男耕女織,其產品主要是滿足家庭的需要,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
2、個體手工業
指民間具有一定專門技能的工匠,依靠自己的“技藝”從事的小商品生產,他們分布於各個行業中,如木工、皮革工、鞋工、陶工、漆工等,其產品多是自產自銷。
韓國手工業作坊遺址韓國手工業作坊遺址
指“豪民”經營的規模較大的手工業。如猗頓經營的煮鹽業,卓氏和孔氏經營的冶鐵業等,其勞動者主要是依附農民,僱工和奴隸,私營手工業要向國家交納賦稅,個別大手工業主積累了大量財富,富比王室。
4、官營手工業
一般規模較大,由官府設立專門官吏掌管,其生產者由奴隸,罪犯和僱工,其產品主要是兵器、禮器及生活奢侈品,主要用來滿足統治者的需要。
韓襄王時期,韓國商業也很發達,主要表現在商人的活躍,城市的繁榮和貨幣的流通等方面。
⒈韓國商人們販運於列國之間,擴大了商品交換的範圍,各地的特產如北方的馬匹,南方的魚,東方的鹽,西方的皮革在中原市場上都能買到。大商人更加活躍,如大商人白圭,“人棄取,人取與”的方法,(《史記貨殖列傳》)大搞投機交易,賺取了大量財富.河東鹽商猗頓和冶鐵商郭縱,富甲天下,交結諸侯,干預政治.陽翟大賈呂不韋,通過販賤賣貴,家至千金,參與政治,官至丞相。
⒉韓襄王時期,城市的繁榮是商業發展的重要表現,戰國時期出現了許多工商業發達的大城市,韓之陽翟(今河南禹縣)。
⒊韓襄王時期,隨著商業的發展和城市的繁榮,金屬貨幣的流通更加廣泛了。當時金屬貨幣有銅幣和金幣兩大類,銅幣主要有四種:燕,齊兩國使用刀幣,周、秦一帶使用圓錢,三晉使用布幣,楚國使用“蟻鼻錢”,金幣一般以斤(十六兩),鎰(二十兩)為計量單位,還有“餅金”和“郢爰”。(餅金為餅狀金塊,郢爰為方形金塊)金屬貨幣進入商品流通領域,是商品經濟發展的重要表現。

史籍記載

《史記·卷四十五·韓世家第十五》

家庭成員

父親:韓威侯
兒子:太子嬰韓厘王、公子蟣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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