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相韓之前
申不害原是鄭國京邑(今鄭州滎陽東南京襄城)人,曾為鄭國小吏,公元前375年(韓哀侯二年),韓國滅掉鄭國,遂成為韓人,並做了韓國的低級官員。
公元前354年(韓昭侯四年),素與韓有隙的魏國出兵伐韓,包圍宅陽(今鄭州市北)。面對重兵壓境的嚴重局面,韓昭侯及眾大臣束手無策。危急關頭,申不害審時度勢,建議韓昭侯執圭(古時臣下朝見天子時所執的一種玉器)去見魏惠王。申不害說:要解國家危難,最好的辦法是示弱。今魏國強大,魯國、宋國、衛國皆去朝見,您執圭去朝見魏王,魏王一定會心滿意足,自大驕狂。這樣必引起其他諸侯不滿而同情韓國。是我免於一人之下,而位於萬人之上也。夫弱魏之兵,而重韓之權,莫如朝魏。”韓昭侯採納申不害建議,親自執圭去朝見魏惠王,表示敬畏之意。
魏惠王果然十分高興,立即下令撤兵,並與韓國約為友邦。申不害亦由此令韓昭侯刮目相看,逐步成為韓昭侯的重要謀臣,得以在處理國家事務上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幹。
公元前353年,魏國又起兵伐趙,包圍了趙國都城邯鄲。
趙成侯派人向齊國和韓國求援。韓昭侯一時拿不定主意,就詢問申不害,應如何應對。“申不害擔心自己的意見萬一不合國君心意,不僅於事無補還可能惹火燒身,便回答說:這是國家大事,讓我考慮成熟再答覆您吧!隨後,申不害不露聲色地遊說韓國能言善辯的名臣
趙卓和韓晁,鼓動他們分別向韓昭侯進言,陳述是否出兵救趙的意見,自己則暗中觀察韓昭侯的態度,摸透了韓昭侯的心思。於是便進諫說應當聯合齊國,伐魏救趙。韓昭侯果然十分高興,即聽從申不害意見,與齊國一起發兵討魏,迫使魏軍回師自救,從而解了趙國之圍。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
圍魏救趙”的故事。
韓昭侯從申不害處理外交事務的卓越表現及其獨到的見解,發現這位“鄭之賤臣”,原來是難得的治國人才,於是便力排眾議,於公元前351年,破格拜申不害為相,以求變革圖強。
變法改革
申不害在韓國變法改革,第一步就是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在韓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強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推毀其城堡,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這不但穩固了韓國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韓國實力大增。與此同時,大行“術”治,整頓官吏隊伍,對官吏加強考核和監督,“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有效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顯現出一派生機勃勃的局面。隨後,他又向韓昭侯建議整肅軍兵,並主動請命,自任韓國上將軍,將貴族私家親兵收編為國家軍隊,與原有國兵混編,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使韓國的戰鬥力大為提高。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為富國強兵,還十分重視土地問題。他說:“四海之內,六合之間,曰‘奚貴,土,食之本也。又說:“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號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當國富而粟多也。”( 《申子·大體編》)因而他極力主張百姓多開荒地,多種糧食。同時,他還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特別是兵器製造。所以
戰國時代,韓國冶鑄業是比較發達的。當時就有“天下之寶劍韓為眾”、“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的說法。
申不害相韓15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製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韓國雖然處於強國的包圍之中,卻能相安無事,成為與齊、楚、燕、趙、魏、秦並列的
戰國七雄之一。
法家術派
申不害也是早期的法家。法家中有三派:
慎到重“勢”、申不害重“術”,
商鞅重“法”。
學術基礎
申不害的學術思想,明顯地受到道家的影響,但他的直接來源是老子還是慎到,不得而知。但他的哲學思想與慎到有極相似之處,他們都遵循老子的大統一哲學。“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申不害認為,自然運行是有規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他認為宇宙間的本質是“靜”,其運動規律是“常”。他要求對待一切事情應以“靜”為原則,以“因”為方法,“因”指“因循”,“隨順”。“貴因”指“隨事而定之”,“貴靜”的表現就是“無為”。申不害把這些原則用於人事,構成他的社會哲學思想。“無為”主張的淵源即《老子》的“絕聖棄智”,申不害的“無為”,要求的是君主去除個人作為的“無為”,以便聽取臣下的意見。但是,申不害僅僅把這種“靜因無為”的哲學思想用於“權術”之中。
為了完善這種方法,他進一步發揮《老子》“柔弱勝剛強”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決不是指君主無所作為,只是君主決策前的一種姿態。在關鍵時刻,申子要求君主獨攬一切,決斷一切。申不害的哲學思想,是君主哲學,是政治哲學。這種哲學由道家的“天道無為”演化發展來,是他的法家“權術”思想的基礎。
法家術治
申不害主“術”,但他所說的“術”,是在執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來鞏固君主統治權的。因此他並不是不講“法”與“勢”的。
關於君主的權勢,申不害認識得很清楚。在戰國諸侯爭霸的情形下,君主專制是最能集中全國力量的政權形式,也是爭霸和自衛的最佳組織形式。他說:“君之所以尊者,令也,令之不行,是無君也,故明君慎之。”令是權力的表現,是一種由上而下的“勢”能。“權勢”是君主的本錢。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義,若懸權衡以秤輕重。”為了說明“法”,他提出“正名責實”的理論。“正名”主張,首先由
孔子提出。申不害吸收了這個主張,是名分等級,不得錯亂。與孔子“正名”不同之處在於包括責任、分工的內涵。申子“正名”的意義在於確定了“主處其大,臣處其細”的大原則,而且把這個原則具體化,即把名分按實際情況規定下來,然後進行任命,聽取意見,檢查監督。
申不害的“名”,主要是政治概念,他的“名”是法的等值概念,是為人君制定的工具。所謂實,也就是君主給臣下規定的責任和職權,是臣下遵從君主的規範。申不害本來是勸戒君主發號施令要慎之又慎的,但其效果是加強了君主的個人專制。申不害找不到如何提高君主權威,而又能制約君主的方法,這是一個二律背反的問題。
“術”是君主的專有物,是駕馭驅使臣下的方法。“法”是公開的,是臣民的行動準則,而術卻是隱藏在君主心中,專門對付大臣的。申不害說,“君如身,臣如手”,君主仍要對付大臣是由複雜的社會鬥爭所決定的。
春秋戰國時,臣下弒君,釀成習氣。現實告訴申不害,人君的主要威脅不是來自民眾或敵國;而是來自大臣。他一再告誡君主,對君臣關係要有清醒的認識,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
“操殺生之柄”,要求君主掌握生殺大權,強調君主在國家政權中的獨裁地位,要求臣下絕對服從君主,即“尊君卑臣”。君主要獨斷,要把生殺大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絕不能大權旁落。具體工作可以交給臣下,國君不必事必躬親。
“課群臣之能”,則是對群臣進行監督、考查、防範。國君任命了臣下,理所當然地要求臣下忠於職守、嚴格遵守法令,並要防止臣下篡權奪位。這是保證行政工作效率和國治民安的重要手段。以上主要是“陽術”。
但只有“陽術”還不夠,還必須有“
陰術”。因為做國君是天下之大利,人人都想取而代之。“天子輪流做,今日到我家。”這是從古至今的一句口頭憚。君主要集權,某些權臣、重臣也會想攬權、篡權。因此,在新興地主階級奪取政權之後,防止某些權臣專權、攬權,甚至進行篡權活動就成為當時的一個重要社會問題。這就要求國君善於控制臣下,及時發現臣下的毛病和陰謀。為此,君主就需要設一些耳目,及時了解、掌握臣下的情況,後來就發展到搞特務活動。
申不害主張君主“無為”,但大臣必須有能力,而且要有為。他主張任命官吏必須名實相副,即根據官吏地職務要求(名),看一個人有沒有能力勝任(實),然後才能授官。而不是根據出身血統、也不是根據與君主個人關係的遠近授官。要求管經濟要會管經濟,管司法的要管好司法,管軍事的要會用兵打仗,管行政的則要懂行政、用人,任何人都不能濫竽充數。這是對世卿世祿制的否定。
個人軼事
申不害反對立法行私。認為國君既要掌握駕馭群臣的“術”,又要做到正直無私,這樣臣下才能忠於職守。然而,《戰國策》中卻記述了這樣一件事:申不害私下請求韓昭侯給自己的堂兄封一個官職,韓昭侯不同意,申不害面露怨色。韓昭侯說:“這可是從你那裡學到的治國之策啊!你常教寡人要按功勞大小授以官職等級,如今又請求為沒有建立功業的兄弟封官,我是答應你的請求而拋棄你的學說呢?還是推行你的主張而拒絕你的請求呢?”申不害慌忙請罪,對韓昭侯說:“君王真是賢明君主,請您懲罰我吧!”
人物評價
申不害在韓國實行以“術”為主的法制,經過15年改革,加強了君主集權,使韓國“國治兵強”,政治局面比較穩定,國力也有所增強。但實行這種政策也產生了另一個後果,即“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術”取決於君主本人的才能,君主本人比較正確,有能力,國家就會比較興旺;相反,國家就會陷入混亂,老百姓就會遭殃。正因為申不害與韓昭侯用“術”有餘,定法不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因此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韓國的問題。韓昭侯一死,韓國很快又衰落了。但申不害重“術”的法制思想卻為歷代封建帝王加強君主集權提供了理論和經驗,也為一些人搞陰謀詭計開了先河。
個人作品
他的著作《申子》原來有兩篇,《漢書藝文志》中說是六篇。清朝時,馬國翰的《玉函山房輯佚書》有《申子》的輯本,但不是原貌了。現存《群書治要》第三十六卷所引的《大體篇》和一些佚文。
藝術形象
文學形象
申不害的性格特點是明快機變而略帶狡黠,勝負爭心特彆強烈,但其底色卻是堂堂正氣,不能走偏為權術小人的俗套。
年份 | 小說 | 出場人物 |
2008年 | 《大秦帝國之黑色》 | 韓昭侯申不害 |
影視形象
年份 | 電視劇名稱 | 演員 |
2000年 | 《孫子兵法與三十六計》 | 宋桂馥 |
2009年 | 《大秦帝國之裂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