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非貨幣性交易審計的目標是確認:
(l)企業確認的非貨幣性交易事項是否真實存在;
(2)被審計單位所完成的非貨幣性交易是否符合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
(3)被審計單位對發生的所有非貨幣性交易是否都根據《非貨幣性交易準則》進行了確認和計量;
(4)非貨幣性交易中相關資產的人帳價值及對企業損益的影響是否合理、合法;
(5)非貨幣性交易及其結果在會計報表中的披露是否真實、充分。
程式
(一)對非貨幣性交易重要性的評估。在企業發生的所有非貨幣性交易中,註冊會計一師應運用自己的專業判斷能力對其重要性進行評估,以便在確定相關
審計程式、時間、範圍和
評價審計結果時運用
重要性原則。一般來說,對於普通的以貨易貨,而月.交易雙方為非關聯方的非貨幣性交易,即使發生錯報或漏報,其性質也不會十分嚴重,並且由於交易金額通常不會十分巨大,可以認為對會計報表的影響是不顯著的此類非貨幣性交易,註冊會計師可只做一般關注。但對於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非貨幣性交易,以及
股權置換、換出股權換入其他資產、用資產換人股權不屬於投資的情況等形式的交易,註冊會計師應當予以充分關注,並通過專門的審計程式以確認該交易的性質和重要程度〔具體來說,註冊會計師可以實施以下程式:
l、向被審計單一位管理層詢問,初步了解管理當對於有關非貨幣性交易的經濟實質的看法,了解進行非貨幣性交易的目的及相關資產人帳價值確定的政策必要時,亨仁冊會計師應當取得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非貨幣性交易的解釋、聲明。
2、充分利川對關聯方皮其交易審計的資料由於
關聯方交易往往建立在非公平交易的基礎上。從而常被用作粉飾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手段,非貨幣性交易在關聯方之問發生,通常都會對會計報表具有重大影啊。
3、分析非貨幣性交易的交易要素的異常情況交換資產的
帳面價值和公允值往往不一致,如果相關慧殊,則此異常現象表明該交易可能會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此外,交易發生的時間、給付條件、處理力-式等的異常都可能表明其幣要程度。
(二)對非貨幣性交易過程的審核在評估了非貨幣性交易的重要性,對交易事項作出識別後,註冊會計師應當對重要的非貨幣性交易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以獲取對企業核算和披露非貨幣性交易的真實、合理、合法性的確信通常應當實施的審計程式包括:
l、被審汁單位管理當局溝通.就所發生的非貨幣性交易的原因是否合理進行確認註冊會計師應當對交易的屬性作出判斷,確認交易是否屬於非貨幣性交易、山於對非貨幣性交易結果是否確認損益.其基礎要看交易的盈利過程是否完成,強調的是換人資產相對於換出資產的目的是否發生變化,而這種目的是否變化是由交易雙方主觀判斷的,因此,註冊會訓一師應對被審計單位發生一陣貨幣性交易的原因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幾對於按不同類
非貨幣性資產交易核算的情況.要確認所交換資產是否為待售資產和非待售資產。
2、了解被審計單位進行非貨幣性交易的業務流程和相關的
內部控制制度,審閱與交易相關的協定、契約,以確認交易的合法性註冊會計師應當審閱股東大會、
董事會和管理當局的會記記錄等資料,查明交易是否由享有相應許可權的企業內部機關或人員負責決策和審批如某企業發生金額巨大的資產置換行為,註冊會計師應通過查閱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等會計的記錄、詢問有關人員等確認該非貨幣性交易事前是否經過授權或認可.通過獲取和審閱相關交易憑證確認交易資產的聽有權歸屬和帳面價值的真實性,資產價值若涉及公允價值的計量,應索取並檢查相關
審計報告、
資產評估報告及資產評估結果的確認檔案。
3、審閱交易有關的協定、契約、票據及其他有關檔案,以判斷交易標的價值及交易損益確認的正確性。對於同類非貨幣性交易,註冊會計師應當關注在不涉及補價、涉及補價和同時換人多項資產的情況下,換人資產的人帳價值、損益的確定及相關會計處理的恰當性;對於不同類非貨幣性交易,應關注在不涉及補價、涉及補價的情況下,‘與換人資產的公允價值可以確定,當換人資產的公允價值無法確定但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可以確定,當換人、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均無法確定時,換人資產的人帳價值及損益的確定和相關處理的正確性對於所交易標的公允價值的確定,註冊會計師可以通過對交易資產歷史會計資料的查閱、對
資產評估的前提假設和評估計算模型及公式的分析等來確認其恰當性。
4、檢查會計報表中非貨幣性交易及其結果的披露。註冊會計師要確認企業在
財務報告中是否披露了非貨幣性交易,披露的交易類型是否真實,所披露的換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補價以及換出資產的帳面價值是否正確,對計量標準是公允價值還是帳面價值、實現的損益及其歸屬期間的披露是否恰當、充分。
注意事項
1.非貨幣性交易的審計有別於其他會計要素的審計。對非貨幣性交易的審計是一項艱巨的工作。這一方面是因為非貨幣性交易的審計是註冊會計師對客戶財務報告審計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但它本身便是一個大概念,因此,註冊會計師對其進行審計要統籌兼顧。凡是客戶的非貨幣性交易所涉及到的各種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均應把它作為
審計對象;另一方面是非貨幣性交易審計目標的交叉性。非貨幣性交易的審計目標總的來說包括三方面的內容:(1)評價非貨幣性交易的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2)評價非貨幣性交易的
會計記錄的真實正確性;(3)評價非貨幣性交易所涉及的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在財務報告中的分類列示和披露的恰當性等。由於非貨幣性交易審計對象很複雜,因此註冊會計師在確定非貨幣性交易的具體目標時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考慮到該交易審計目標的交叉性,要善於分析和綜合,以保證審計工作的效果。
2.對不披露非貨幣性交易的風險評價。註冊會計師應對與基本財務報告有關的風險因素做出評價。這種風險因素可分為管理因素、行業狀況、經營因素和財務穩定性等。評價時,註冊會計師應在現有條件下確定非貨幣性交易對財務報告可能有重大錯誤的影響如:(1)臨近年末時,企業發生特別的、極為複雜的、金額重大的交易,而該交易的性質卻難以確定;(2)企業有重大的公司間往來業務,或與不委託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發生交易;(3)會計期間內發生了易被掩蓋經濟實質的複雜交易。
一般來說,客戶的經營業務越複雜,其固有風險越高,因而對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提出的要求也越高。由於非傾向性交易的會計準則中第一次出現很多新術語和新規定,這對於我國廣大財會工作者來說雖是一次很好的學習機會,但不容置疑也同時增加了會計責任的風險。因此,註冊會計師在執行非貨幣性交易審計的各種測試程式中,應始終保持高度的職業謹慎態度,努力提高風險意識,以便於對客戶相關非貨幣性交易會計處理的合法性、合規性及真實正確性作出結論,並就其客戶整體財務報告的影響程度發表審計意見。
3.註冊會計師應採取的措施。如果註冊會計師發現企業可能存在不披露非貨幣性交易而導致財務報告出現重大錯誤的情況,應採取必要的措施。
(1)收集更多的審計證據。例如,增加富有經驗的執業人手,在審計計畫和審計實施階段施行更為廣泛的監督;擴大
審計範圍,對接近或截至
資產負債表日的交易均予以審計;或修改審計程式,以取得充分的證據。由於內部證據不如外部證據可靠,為增加可靠性,註冊會計師應從獨立於被審計單位的外界組織或人士處獲得更多的外部證據,而不只從被審計單位內部機構或職員獲取證據。此外,註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應保持更多的職業敏銳。
(2)確定適當的審計程式。註冊會計師應對據以識別非貨幣性交易的企業會計程式作出評價,對企業管理部門介入非貨幣性交易的能力作出評價,並在此基礎上確定適當的非貨幣性交易審計程式。
(3)從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當局獲取書面證明,保證它在
審計期間的所有非貨幣性交易均已作了充分的披露。此外,還應從企業的董事會獲取書面聲明,確認董事會成員是否在審計期間介入了交易。雖然這些書面聲明是可靠性較低的內部證據,但可以提醒審計單位的有關人員,他們應對會計報表負主要責任。
(4)在審計實施階段,有必要把發現的情況告知審計小組的每個成員,包括在外地工作的成員。在審計實務中,適當引入風險模型。註冊會計師審計是一種風險高、責任重的職業。因此,面對複雜多變的
審計環境,註冊會計師應注意合理規避
審計風險。由於非貨幣性交易的特殊性,註冊會計師應首先評估該交易的固有風險是否為高水平。註冊會計師應在評估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如果註冊會計師認為該水平不能令人滿意,或非貨幣性交易在客戶全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機率很小,註冊會計師可採用詳查法對非貨幣性交易進行審計。
(5)重視關聯交易的審計工作。註冊會計師應審閱非貨幣性交易有關的協定、契約、票據及其他有關檔案,以判斷非貨幣性交易標的的價值及交易損益確認的正確性,而對於涉及
關聯方交易的
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換,註冊會計師應尤為重視。原因是關聯交易中交易價格的選擇帶有很大彈性。因此,註冊會計師對關聯雙方的非貨幣性交易的審計應採取詳查的方式,以減少
風險損失。註冊會計師應在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基礎上,對於關聯方之間的非貨幣性交易中存在的弄虛作假的欺詐行為予以揭露,以保證關聯雙方非貨幣性交易的公平、公正性。
(6)如果註冊會計師發現企業有未曾披露的非貨幣性交易,審計小組應考慮是企業無意疏忽,還是有意掩蓋。如果是企業有意掩蓋,註冊會計師應重新確定審計範圍,重新評價企業管理部門在其他方面的
可信賴程度。
(7)由於非貨幣性交易對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產生影響,如果企業對非貨幣性交易的披露不夠恰當,註冊會計師應對其歪曲會計報表的可能性作出評價,並視其影響程度考慮是否應在審計報告中以適當的措詞或意見予以反映。在審計中,註冊會計師如發現客戶在非貨幣性交易中弄虛作假,應視其對客戶財務報告的影響程度發表中肯的審計意見。如果客戶已經調帳,註冊會計師可發表無保留審計意見。這裡要特彆強調一點,即對於客戶利用非貨幣性交易來進行各種欺詐性的
盈餘管理的不法行為(如ST公司或瀕臨停牌,摘牌的國有
上市公司人為調節盈餘水平),註冊會計師應予以充分揭露,並提醒廣大信息使用者注意該類事項,以減少自身的職業風險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