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對稱性

會計對稱性

會計對稱性就是會計主體就其會計信息生成與報告而言,在記錄經濟交易、反映財務狀況方面具有的外部和內部的信息一一對應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計對稱性
  • 外文名:Accounting symmetry
研究會計對稱性的原因
首先,在微觀層面上研究會計對稱性問題,可以增強會計、審計工作的科學性、真實性和安全性。通過會計對稱性表現形式的研究,發展會計管理方法理論,豐富會計方法內容,使會計準則規範的方法更具科學性;通過會計對稱性理論的研究,結合現代技術手段在會計領域的運用,減少乃至消除會計造假;以對稱性理論研究審計程式和方法,可為審計工作提供理論指導和套用思路,降低審計風險。
其次,在巨觀層面上研究會計對稱性,有利於解決巨觀經濟核算中的數據失實問題。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加快,國際經濟競爭日益激烈,各國政府、國際機構(如聯合國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和經濟分析者,對巨觀經濟信息的準確度要求越來越高。如何準確生成國際通行的核算國民經濟的核心指標——國內生產總值(GDP),已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難點問題(高敏雪,2000)。人們普遍認為,企業會計作為巨觀經濟信息的主要來源不能充分滿足巨觀經濟管理與國民經濟核算的需要,會計提供的數據與國民經濟核算所需數據不能對接,特別是不同會計主體之間會計確認和計量不對稱導致交易各方對同一筆經濟業務的處理不一致,給國民經濟核算帶來大量對基層會計數據的調整工作,可能導致國民經濟核算數據的失真。會計對稱性問題的有效解決,將有利於國民經濟核算質量大大提高。
最後,在巨觀層面上研究會計對稱性,可以滿足巨觀管理要求,有利於會計制度、方法的規範。巨觀經濟信息微觀會計信息具有依賴性。從巨觀經濟信息需求和數據生成角度研究會計對稱性問題,能使我國制定的會計準則在適應基層單位管理要求的同時,滿足國家巨觀經濟管理的基本要求,同時為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的制定部門及國民經濟核算部門提供利用對稱理論進行制度建設和方法改進的基本思路。
會計不對稱的後果
1.存貨確認不對稱的後果。一個會計主體將存貨售予對應主體時,一旦認為其風險和報酬未轉移,就不會確認為收入,但另一方可能認為已經承擔了現實義務而作為存貨確認,交易主體對於同一交易的經濟解釋不同,就導致處理結果不對稱。出售存貨的企業和購買存貨的企業會將同一項存貨都反映在各自賬面上,據此進行巨觀經濟核算,可能導致GDP數據失實。如果出售存貨和購買存貨的企業均納入企業集團合併範圍,合併報表中也無法將其抵消,從而誇大企業集團的資產總量,導致合併信息失實。
2.非貨幣性資產投資計量不對稱的後果。一個主體向另一主體投資時,如果投資額和接受投資額在會計主體之間的計量不一致,巨觀經濟核算數據也必然失實,如果對應主體都納入企業集團合併範圍,在編制合併報表時,就會將兩者的差額反映為合併價差項目,從而歪曲了合併價差的內含。即使投資主體與接受投資主體不納入同一企業集團合併範圍,也會因此而誤導決策。例如,當公司賬面資產嚴重低估,以該資產對外投資並以成本法進行計價核算時,對外投資成本會遠低於受資方的接受投資價值(如以自行開發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在這種情況下,受資方經營管理不善而解散,即使收回清算資產的價值遠低於投資當初的公允價值,也會因收回資產的價值高於投資時的資產賬面價值而誤認為該投資產生了高額回報,從而歪曲企業投資業績,誤導決策。
3.非現金資產了結債務中資產計量不對稱的後果。企業以非現金資產了結債務,債權方根據放棄債權的賬面價值對接受的資產進行計量,不確認收益或損失,但債務方將放棄資產賬面價值同了結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分別以資本公積營業外支出反映,這不僅導致企業集團無法通過合併會計報表掌握集團成員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團,而且可能助長企業通過合法交易進行報表粉飾,給會計監管帶來障礙。
4.非貨幣性交易計量不對稱的後果。非貨幣性交易在會計主體之間分別按照換出資產賬面價值對換入的資產進行計量,收到補價的一方確認損益,但支付補價的一方不確認。這種不對稱除導致以上問題外,還會導致企業利用這種非對稱進行非貨幣性交易設計,在一定程度上為某些企業虛誇資產和利潤,打開了方便之門。尤其對應主體對存在補價的非貨幣性交易進行逆向交易後,沒有任何資源的增加而雙方均可確認收益。類似的規範,客觀上會導致信息造價“合法化”現象的存在。
5.捐贈確認不對稱的後果。企業接受的資產捐贈以資本公積予以反映,而對外捐贈營業外支出進行反映。企業將接受的非限定用途的資產轉捐贈時,在反映資本公積的同時又反映了營業外支出。這種逆向交易的內部不對稱,不僅導致會計信息數據無法客觀反映企業的權益狀況,而且給會計報表合併時的抵消帶來困難。諸如此類,還包括非貨幣性交易損失與收益不對稱、債務重組收益與損失不對稱、資產評估減值與增值不對稱等。
另外,會計確認和計量的非對稱性不僅造成會計主體之間信息不對等,導致巨觀經濟信息失實,同時也給審計工作帶來嚴重影響。會計主體之間會計信息不對稱,源於兩種情況,一是會計規範的方法直接導致對應主體確認和計量的不對等,如非貨幣性交易非現金資產投資等,二是會計主體造假行為,如虛假銷售等。審計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對會計主體的會計信息報告做出鑑定。由於會計對稱破缺,即使審計人員進行了大量核對詢證工作,甚至使用網路技術進行輔助審計,也會因為數據不對等而無法判斷企業是否存在虛假業務,加大了審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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