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產是法律禁止銷售、分配或持有的貨物和服務的生產,以及未經許可 (如沒有營業執照) 的生產者從事的生產,均為非法生產。非法生產不是指產生外部效應的活動,如污染物的排放等。
非法生產是法律禁止銷售、分配或持有的貨物和服務的生產,以及未經許可 (如沒有營業執照) 的生產者從事的生產,均為非法生產。非法生產不是指產生外部效應的活動,如污染物的排放等。
非法生產是法律禁止銷售、分配或持有的貨物和服務的生產,以及未經許可 (如沒有營業執照) 的生產者從事的生產,均為非法生產。非法生產不是指產生外部效應的活動,如...
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誌罪是指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誌罪是指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的制式服裝、車輛號牌和其他專用標誌,情節嚴重的行為。...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是指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情節嚴重的行為。其侵犯的客體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規定,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是指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情節嚴重的行為。...
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在從事工商業活動中,違反國家產品質量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嚴重損害用戶和消費者利益,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應受到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法釋〔2010〕7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菸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09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
《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查處辦法》於2011年10月14日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安監總政法〔2011〕158號印發。該《辦法》共24條,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全國各地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違法犯罪活動日益猖獗,有的藉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有的非法經營廣告業務,或者傳送虛假廣告,甚至實施詐欺等...
2010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部署,以突出“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繼續深入開展“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規定,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行為。該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
初步認定為非法違法製作煙花爆竹引起爆炸[1] 。10·6貴州非法生產爆炸事故傷亡情況 編輯 事故造成4人當場死亡,2人受傷,其中1名傷者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名傷者送往遵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發文背景 編輯 為依法懲治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犯罪活動,根據...
2014年5月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以安監總廳統計〔2014〕55號印發《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該《辦法》共產主義者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15 號,經2007年11月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制裁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規範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生產光碟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在1997.03.28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頒布。...
《禁止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的規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條規定,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是指在沒有通過正當的手續向相關部門申報審批獲得生產經營許可及報相關單位備案的情況下,私自交易...
《泰安市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由泰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於2015年3月26日印發,共十一條,自2015年3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2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發票罪是指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偽造、擅自製造不能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以及...
《安徽省查處非法生產捲菸規定》經1999年12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1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23號發布;根據2012年4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
非法用工是指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務工者與用工單位所建立的非法勞動關係。常見的使用童工,未經備案登記招用員工,外籍員工未經批准在國內工作等都屬於非法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