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誌罪
- 外文名:The crime of illegal production, sale of military symbol
- 性質:罪名
- 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也就是說,從行為本質上看,本罪的“偽造、盜竊、買賣”行為方式與原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誌罪中的非法“生產、買賣”行為方式的共同之處都在於揭示了行為人非法獲得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至於“其他嚴重情節”,一般應包括下述情形...
中文名 偽造、盜竊、買賣軍用標誌罪 定義 偽造、盜竊、買賣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條文】(根據刑法修正案七修改) 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款:偽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情節嚴重...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所設定的罪名。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條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情節嚴重的,...
同樣的道理適用於刑法第375條的規定(刑法第375條第1款規定了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第2款規定了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誌罪,而軍用標誌包括武裝部隊車輛號牌)。刑法規定非法...
第十四節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 第十五節 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 第十六節 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 第十七節 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 第十八節 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
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現行裝備的制式服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以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定罪處罰:(一)非法生產、買賣成套制式服裝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裝...
十、修改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條)十一、修改逃避動植物檢疫罪(第337條)十二、修改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誌罪(第375條第2款)十三、修改受賄罪(第388條)十四、修改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第395條)十五、《刑...
(取消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誌罪罪名) 第375 條第 3 款 (《刑法修正案(七)》第 12 條第 2 款) 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 第388 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七)》第 13 條)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
第10章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條)第11章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第337條)第12章 非法生產、買賣軍服罪;偽造、盜竊、買賣軍用標誌罪、非法提供、使用軍用標誌罪(第375條第2、3、4款)第13章 利用影響力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