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罪名詮解:刑法修正案深度解讀與實務》是2009年5月1日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曹磊。
基本介紹
- 書名:新修罪名詮解:刑法修正案深度解讀與實務
- 頁數:284頁
-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 裝幀:平裝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編輯推薦,作者簡介,目錄,文章節選,
圖書信息
平裝: 284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509310908, 7509310903
條形碼: 9787509310908
尺寸: 21 x 14.6 x 1.2 cm
重量: 281 g
內容簡介
《新修罪名詮解:《刑法修正案(7)》深度解讀與實務》在揭示新增及修訂的各項罪名的具體含義、評述修正的背景及緣由的基礎上,對各項具體罪名進行了深入細緻的全方位解讀。同時對於司法實踐中需要注意的罪與非罪、此罪彼罪、一罪數罪等問題展開詳盡的說明,並輔以相關的典型案例加以分析點評,對於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都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編輯推薦
本書共分14個章節,主要對對刑法分則罪刑的結構作了調整,從多個方面體現了立法理念、立法技術的進步。具體內容包括逃避繳納稅款罪、非法經營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該書可供各大專院校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供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作為參考用書使用。
作者簡介
曹磊,男,四川瀘州人,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博士研究生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任教,碩士研究生導師。在《刑事法評論》、《中國律師》、《中國司法》等多家期刊發表論文二十餘篇,參與編撰《犯罪論體系研究》、《青少年犯罪學》等多部著作。
目錄
走向結構合理:《刑法修正案(七)》評述(代序)
第1章 走私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第151條)
第2章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第180條)
第3章 逃避繳納稅款罪(第201條)
第4章 組織、領導傳銷罪(第224條之一)
第5章 非法經營罪(第225條)
第6章 綁架罪(第239條)
第7章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第253條之一)
第8章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第262條之二)
第9章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第285條第2、3款)
第10章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條)
第11章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第337條)
第12章 非法生產、買賣軍服罪;偽造、盜竊、買賣軍用標誌罪、非法提供、使用軍用標誌罪(第375條第2、3、4款)
第13章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第388條之一)
第14章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第395條)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2009年2月28日)
文章節選
第1章 走私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第151條)
四 修正點評述
修正點1
刑法一百五十一條第三款增加了對走私除武器、彈藥、核材料、假幣、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貴重金屬、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珍稀植物及其製品、淫穢物品、廢物、毒品、製毒品以外的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規定。
修正背景及原因
從走私的對象來看,可以將走私行為分為走私可自由貿易的物品、走私限制進出口的物品和走私禁止進出口的物品三類,原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三百五十條採取列舉的方法將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假幣、文物、貴重金屬、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珍稀植物及其製品、淫穢物品、廢物、毒品、製毒品等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分別規定為相應的犯罪。根據罪刑法定原則,走私以上貨物、物品之外的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就只能適用刑法一百五十三條規定的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然而,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的行為與走私可自由貿易的普通貨物、物品的行為在社會危害性、表現形式與故意內容方面都有顯著區別,適用相同的定罪量刑標準,有異罪同罰、罪刑不相當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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