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是2022年8月省財政修訂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青海省財政廳
《青海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是2022年8月省財政修訂印發的辦法。
《青海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是2022年8月省財政修訂印發的辦法。發展歷程2022年8月,按照財政部工作要求,為持續加強全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提升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省財政修訂印發《青海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
《青海省加強農業保險工作指導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快“三農”發展的意見,規範我省農業保險工作,建立農業保險長效發展機制,促進我省農牧區和諧穩定,現就加強全省農業保險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根據財政部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青海省2011年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具體如下: (一)承保任務及補貼品種 今年(2011年)全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計畫承保任務為:大田作物100.8萬畝;溫棚1.7萬棟;能繁母豬8萬頭;奶牛1.5萬頭。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是:小麥、油菜、青稞、蠶...
本辦法所稱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是指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以及其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第三條 農業保險工作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同推進的原則。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實行財政支持、分級負責、預算約束、政策協同、績效導向、惠及農戶2的原則。(一)財政支持。財政部門履行牽頭主責,從發展方向、制度設計、...
同時在政策引導、農牧民自願的前提下,通過財政補貼的方式提高保費統籌水平,提高農牧民參加小額人身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農村計畫生育保險、森林保險、外出務工人員意外傷害等保險的積極性,提高“三農”保險工作推進效率。 [1] 參考資料 1. 關於印發建立全省“三農”保險服務體系 ...
辦法全文 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農業保險持續健康發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國家支持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農業保險制度。為加強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資金管理,更好服務“三農”,根據《預算法》、《農業保險條例》、《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等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
《中央財政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是財政部為做好中央財政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提高財政補貼資金使用效益,於2008年2月6日印發的條例。檔案發布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金[2008]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保險公司:為做好...
二、認真貫徹落實《農業保險條例》規定 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農業保險條例》,對於我國農業保險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根據《農業保險條例》規定,財政部將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健全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制度。為做好相關工作,請各省(區、市)財政廳(局)在認真落實《農業保險...
金融辦、省林業廳、人行西寧中心支行、青海銀監局) 七、充分發揮保險的保障功能 以整村整鄉(鎮)推進方式,省財政增加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力爭逐步增加補貼險種,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繼續擴大種植業、林業保險的承包範圍,逐步推進藏系羊、氂牛保險覆蓋全省。指導保險公司做好活畜...
農業保險按農業種類不同分為種植業保險、養殖業保險;按危險性質分為自然災害損失保險、病蟲害損失保險、疾病死亡保險、意外事故損失保險;按保險責任範圍不同,可分為基本責任險、綜合責任險和一切險;按賠付辦法可分為種植業損失險和收穫險。農業保險與農村保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後者是以地域命名,是指在農村範圍...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農牧區信貸擔保機構及相關中介機構加強與保險公司的合作,以訂單和保單等為標的資產,探索開發“信貸+保險”金融服務新產品。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農村種養大戶和有資質的農業生產企業通過投資“信貸+保險”和信託理財產品,有效防範...
6.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從2010年起,執行5年支持小額貸款公司扶持政策,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按當年股東新增資本金數額的5%給予補貼。7.保費補貼。繼續增加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專項資金額度,增強“三農”事業抵禦風險能力。8.支持金融人才獎勵。每年安排專項資金2000萬元用於金融人才引進、培訓和獎勵工作。具體辦法由省...
《四川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是四川省財政廳制定的檔案。印發通知 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四川銀保監局,各市(州)、擴權縣財政局,有關保險公司:為貫徹落實財政部《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財金〔2021〕130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提升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特制定《四川...
省財政增加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力爭在2年之內補貼險種由15種擴大到20種,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繼續擴大種植業、林業保險的承保範圍,逐步推進藏系羊、氂牛保險覆蓋全省。推動巨災保險落地。加大保險直投力度,鼓勵保險公司購買我省企業發行的企業債,引導保險資金以債權投資計畫...
《雲南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是雲南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雲南銀保監局制定的檔案。印發通知 各州(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林草局,各銀保監分局,鎮雄縣、宣威市、騰衝市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21〕...
安徽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皖財金〔2023〕62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有關保險機構:為進一步加強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推動我省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21〕130號)精神,我們制定了《安徽...
這樣,必然要影響到“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順利開展。政策建議 財政補貼政策 我國財政應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給予相應的補貼,將農業保險補貼列入中央財政預算。具體包括:第一,提供保費補貼。對農業保險經營費用進行補貼,由政府按照保險公司農業保險保費收入比例給予全額補貼經營費用,保險公司不從農業保險的保費中提取任何費用,...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有關方針政策,建立政府支持的農業保險制度,規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推進農業保險業務的開展,江西省發布了《江西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有關方針政策,建立政府支持的農業保險制度,規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推進農業保險業務的開展,根據...
第一條 為加強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進一步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提升農業保險數據信息服務水平,緊緊錨定“三個走在前”,助力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服務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根據《農業保險條例》《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財金〔2021〕130號)等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省級農業...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上海市市級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滬農委〔2016〕3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保險保費財政補貼資金,是指各級財政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農戶”)向農業保險經營機構投保特定的種植...
第一條 為加強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資金管理,促進農業保險持續健康發展,更好服務“三農”,根據財政部《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財金〔2016〕123號)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資金,是指中央及省級財政對有關農業保險經營機構(以下...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提升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按照財政部要求和我省農業保險新發展實際,我們對2017年制定的《江蘇省省級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獎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江蘇省省級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江蘇...
為加強全省農業保險財政補貼資金的管理,推動農業增產農戶增收,促進共同富裕,確保農業保險工作順利開展,根據《浙江省實施〈農業保險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331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47號)、《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
上海市市級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上海市市級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2021年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施行的規章,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省農牧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金融辦、青海銀監局、各市州政府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五、完善農牧業保險平台。省財政增加政策性農牧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力爭在2年之內補貼險種由15種擴大到20種,擴大政策性農牧業保險覆蓋面。繼續擴大...
第一條 為積極支持解決“三農”問題,調動廣大養豬戶的積極性,保護能繁母豬的生產能力,進一步穩定生豬市場供應,建立有利於生豬產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保障人民生活,國家支持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能繁母豬保險制度,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是指,財政部對省級財政部門組織有關農業保險經營...
辦法全文 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業保險監管,進一步規範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加快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農業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種植業保險、養殖業保險和森林保險業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