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施工保障方案

根據省玉樹抗震救災指揮部《關於儘快組織編制施工保障方案和現場實施指揮調度方案的緊急通知》,玉樹抗震救災指揮部結合我省及玉樹地震災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為確保玉樹地震災後重建工程順利實施,根據省玉樹抗震救災指揮部《關於儘快組織編制施工保障方案和現場實施指揮調度方案的緊急通知》(青震指〔2010〕81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及玉樹地震災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預測
按照玉樹災區重建工作部署,災區重建工作用三年時間完成主要任務。大量的城鄉住房、公共建築、市政、交通、水利、學校、醫院等項目將開工建設。據預測,正常月份平均施工人員為4萬人左右,高峰期施工人員可達6萬人。三年內重建工程建材需求約2000萬噸。大批工程項目的建設及大量施工人員設備的集中,給玉樹地震災區災後重建期間的供電、供水、供油、衛生防疫、後勤補給、建材供應、交通組織等方面的保障帶來巨大壓力。
二、保障原則
(一)堅持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在省玉樹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的領導下,各協調組和省州兩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確保工程施工順利實施。
(二)堅持統籌安排,有序施工。按照重建規劃的要求,合理安排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的空間布局和開工時序,及時下達項目建設計畫,使各項保障工作相對均衡有序,避免大起大落。
(三)堅持實事求是,結合實際。從玉樹地區的地理位置、生態地位、氣候特點等現實情況出發,充分考慮玉樹地區環保要求高、施工期短、機器人工高原降效大的實際,科學編制各類計畫,合理調配參建力量,注重實際效果。
(四)堅持安全質量優先,注重實效。建立安全質量保障體系,落實參建各方主體責任。督促施工企業編制針對玉樹地區及工程特點的施工方案,強化工期保障措施,確保工程建設的安全和質量。
三、保障方案
(一)供電保障
玉樹州是全省唯一大電網未能覆蓋的地區,供電主要依靠境內現有的小水電。據測算,重建施工用電需7560萬度。根據電力部門的資料,重建前期通過現有水電站的恢復工程及周邊水電站向結古鎮連網,可以滿足電力供應需要。施工高峰期主要考慮330KV輸電線路供應電力。因此電力部門要加快實施大電網進入玉樹地區的各項工作,早日開工建設。同時施工企業要按照各自的施工負荷自備燃油發電機組,自行做好施工用電應急保障。
(二)供水保障玉樹結古地區生活和施工用水預計36萬噸/日。目前臨時保通供水能力約1萬噸/日,已有水井可供約1萬噸/日,缺口1.6萬噸/日。需再打4口水井,可基本滿足重建期間的生活和施工用水需求。同時,施工高峰期可部分採取消防車錯時取水送水、施工工地備儲水箱等措施,來滿足施工高峰期的生產生活用水。 
(三)供油保障
據測算,施工車輛及機械設備用油料大約需4177噸。雖施工用油需求量不大,但由於各類物資運輸用油量較大,加之燃油發電機組用油,玉樹地區用油供應存在缺口,需要通過協調中國石油公司加大向玉樹地區的油料供應,來滿足施工期油料供應。
(四)醫療保障
玉樹地區原有醫療力量相對薄弱,在地震中又遭受重創。在玉樹各醫院恢復重建完成之前,現有一些抗震救災醫療機構要繼續提供醫療服務保障。同時要先行建設高壓氧倉等設施,為參建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施工企業要利用宣傳畫、板報、宣傳小冊子等多種形式宣傳預防高原病知識,提高每位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並在每個施工現場配備必要的醫療設備和藥品。各參建單位要建立人員輪換休整或療養制度,確保參建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施工臨時住地保障
玉樹地區地形狹窄,用地十分緊張。特別是過渡安置與重建工程相互交織,矛盾更加突出。在結古鎮城鎮重建規劃編制中對施工臨時住地予以了統籌考慮,現已在規劃中劃定七個片區、總占地面積108萬平方米作為施工企業基地,考慮施工工地現場可安排部分板房、帳篷解決辦公和施工人員住宿,基本滿足重建施工需求。
(六)施工隊伍保障
玉樹災後重建工作得到黨中央、國務院及全國各地的重視和支持,目前已初步確定由部分中央企業及北京、遼寧等地進行對口援建。同時省內外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及各類中介服務機構參建積極性很高,現有各類企業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專業結構上,完全可以滿足災後重建工作的需要。除已經確定的對口援建單位、企業外,其他參建隊伍的選擇按照招投標的要求或特事特辦的原則通過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進行確定。特殊情況下經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批准,亦可直接確定參建隊伍。
(七)施工機械保障
加強施工區域內機械設備供求信息發布。以施工企業自有設備和市場化租賃相結合,組織引進建築機械設備租賃公司在玉樹州設立租賃點,由施工企業自行組織租賃。施工企業配足中小型施工機具,並配備專業操作人員和機械維修人員,確保施工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
(八)後勤保障
據測算,重建期間施工隊伍需用糧食13600噸、食用油850噸、肉類2550噸、蔬菜類7650噸。目前玉樹災後商業功能恢復很快,重建期間商務部門加強後勤保障物資調控和組織調度,加之市場的調配力量,可基本滿足施工期間的需求。
(九)建材保障
按照《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建材供應保障方案》,將通過提前安排生產、加強採購儲備、強化計畫調控等措施予以保障。
(十)交通運輸保障
按照《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運輸保障方案》對公路運輸進行保障。對於城鎮交通運輸,在施工高峰期採取劃定單行道、限制部分機動車輛在一定時段一定路段的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來保障重建工程施工物資運輸需要。
(十一)施工質量和安全保障
建立和完善政府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及企業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貫徹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為加強政府部門對施工質量、安全的監管力度,根據重建任務量,從省內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抽調監督人員赴玉樹地區工作,充實監管力量。重建工程項目全面實行工程監理制。
(十二)資金保障
財政等部門及建設業主單位要按照建設項目進度及時撥付工程款項,防止截留挪用。物價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水泥、鋼材、磚瓦、砂石等災後重建主要物資的價格監控,防止不合理漲價。
(十三)技術保障
參與重建的主要規劃編制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等必須在玉樹地區派駐技術人員,負責相應的銜接協調工作,現場處理必要的規劃調整、設計變更事項,解決現場出現的技術問題。規劃調整、設計變更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十四)應急保障
為應對建設過程中出現的交通運輸、建材供應、機械供應、質量安全事故、社會治安等突發事件,各協調組、對口援建單位、施工企業要制定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十五)治安保障
施工單位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包括相應的治安保衛措施。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必須確定治安保衛負責人,組織實施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並根據工程規模、性質等情況,建立施工現場治安保衛組織,具體負責施工現場治安保衛的監督管理。治安保衛負責人由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負責人擔任,在工程開工前將名單報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和施工現場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備案。
四、組織保障
玉樹災區重建施工保障工作涉及部門多,協調量大,為使施工保障工作有序高效,由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總體負責協調落實災後重建工程施工保障工作。指揮部下設的規劃、項目管理協調組和建材、運輸、電力、施工保障組,以及玉樹州政府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具體負責落實相應的重建工程施工保障事宜。
五、保障措施
(一)工作報告制度。各協調組要及時向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報告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和建議,經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批准後實施。
(二)協調會議制度。各協調組要定期召集相關部門召開會議,通報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研究安排有關工作。
(三)信息溝通制度。各協調組要建立與相關部門、相關企業的信息溝通渠道,及時反映各方訴求,傳達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的安排部署。
(四)監督檢查制度。各協調組要加強監督檢查工作,貫徹落實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的各項安排部署。
(五)宣傳培訓制度。對於災後重建工程參建單位及其人員,在進入玉樹前必須進行體格檢查和高海拔地區生活知識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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